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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和马尔克斯

2019-01-09  本文已影响4人  彼岸晓吾_5c83
《百年孤独》和马尔克斯

记得第一次读马尔克斯,一头雾水,完全无法继续。人名都很长,记住张三,忘了李四,无从入手。

后来尝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越听越有感觉,渐入佳境的美妙。马尔克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书需要在特殊的时机开始读。

马尔克斯不是普通人,所以读他的书,不能按照普通人的角度去读,打开方式也要不同,打开之前要有相当的耐力和定力,至少是心平气和深呼吸三次之后。

读书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边读边写边思考是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只有写过,才知道眼前的作家有多厉害,简直望尘莫及。

百年孤独打开读者的想象力,异乎寻常的金句比比皆是。比如:“没想到死人也会变老。” 他的小说充满了对于死亡的哲学思考,这些思考在不经意间写出来,让读者为之一振。

于是,产生了一个冲动,有时间的话,要亲自摘抄些句子,定会对写作有所帮助。

作家在苏联访问时,有人对他说:“我把整部书抄了一遍,不知是我疯了,还是作者疯了。” 看来英雄所见略同,有这个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以第三人称冷静地推进与第一人称“我”对真相的追寻天衣无缝地交叉在一起,很少有人能写得如此完美无瑕。

而马尔克斯的小说每一个开端都特别优秀——
纳赛尔在被杀的那天,清晨五点就起床了,主教将乘船而来,他要前去迎候。夜里,他梦见自己冒着蒙蒙烟雨,穿过一片榕树,这短暂的梦境使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但醒来时,仿佛觉得全身盖满了鸟粪。

在自如的转换中,完成了精准而极具诱惑力的叙述。

马尔克斯曾经说:“对作家而言,开头的第一句往往就是全篇的基调,它决定着结构,更决定着叙述风格的选择。作为一个作家,他的使命是对诗意的寻找。”晓吾十分赞同作家的这种创作精神,正是因为他不断地尝试,才有了《百年孤独》这样的优秀巨作。

认真读完这篇小说,我们体会到马尔克斯真正的兴趣是写命运的无可逆转,其中含有很多暗示。

这就是宿命。不仔细阅读这部小说,不可能体会到,这才是冰块寒与烫的哲学思考,也是马尔克斯在不同感受中真正想要讲述的。

在宿命这个冷酷的认知中,马尔克斯所写的每一个人物关系,都不过是无为的挣扎而已。

何谓叙述风格?我认为是一种氛围,它引导着叙述的途径和速度。不紧不慢、极其冷静是马尔克斯的特征和风格。

不管情况多么糟糕,他的叙述都极其克制,没有一点愤慨的情绪流露。控制力,是一个优秀作家最令人赞赏的品格。

看了作家的成长脉络,知道世界上有成就的作家都是经历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长期磨练。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马尔克斯30岁时创作的小说,小说十分明显受了海明威的影响,它的“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基本是上校与他妻子的日常对话,在揭不开锅的贫困中,日复一日的等待,在毫无希望的等待中应付着每天的日常生活:食物在哪里?还有什么能换来粮食?而那些对失去儿子的伤痛,全都藏在表面琐碎对话的背后。

马尔克斯承认,他的文学天赋来自父亲。父亲是一个浪漫的人,年轻时候写诗,喜爱优秀文学作品,就连他追求母亲的方式都异于常人:先是欲擒故纵,要她帮自己追求她的闺蜜,最后出其不意,从扣眼摘下玫瑰,对她说,“玫瑰和我的生命,一起献给你。” 甚至写情书也不按常理出牌,写了一封措辞强硬的短笺。母亲生气,当众把他晾在舞池中央。所有人都以为这场恋情将要结束,父亲却懂了母亲的心意,很满意地说,“那一刹那,我很幸福。”

这种来自家庭的温暖团结、坚定和热情无不给马尔克斯正面的滋养。多年以后,马尔克斯从同学那里借来卡夫卡的《变形记》。翻开第一页看到: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他当即哆哆嗦嗦地合上书本,恍然大悟:“他妈的,原来可以这么干哪!”

卡夫卡让马尔克斯了解到“原来在文学领域里,除了教科书上的教条之外,还另有一番天地”。而这另一番天地正是外祖母给他讲述的那个神秘的魔幻世界,也是真真切切的拉美生活的现实,他感觉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小说家。于是第二天,他就写出了他的第一篇小说,把作业忘得一干二净。

读了卡夫卡的《变色龙》之后,我们看到《百年孤独》中这样的描写:“门下溢出一股血,穿过客厅,流到街上,沿着凹凸不平的人行道前进,流下石阶,爬上街沿,顺着土耳其人街奔驰,往右一弯,然后朝左一拐,径直踅向布恩蒂亚的房子,在关着的房门下面挤了进去,绕过客厅,贴着墙壁(免得弄脏地毯),穿过起居室,在饭厅的食桌旁边画了条曲线,沿着秋海棠长廊婉蜒行进,悄悄地溜过阿玛兰塔的椅子下面(她正在教奥雷连诺·霍塞学习算术),穿过库房,进了厨房(乌苏娜正在那儿准备打碎三十六只鸡蛋来做面包)。”

马尔克斯这样回忆四十岁之前的生活:“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决定从事文学活动,放弃学业之后,马尔克斯穷困潦倒。“因为囊中羞涩,我领先于潮流二十年:胡须如野草,头发似鸡窝,身穿牛仔裤和花里胡哨的衬衫,脚上是一双朝圣者的凉鞋”,尽管参加工作,也仍是不修边幅,邋里邋遢,“只有一条亚麻布裤子和两件斜纹衬衫,洗澡时随便搓搓”。

好运难逢,生活一贫如洗,付不起房租早已是家常便饭。马尔克斯仍然坚持每天都到老地方读书写作。关于好运,他这么说:“我坚信自己的厄运与生俱来、无可补救,特别是财运和桃花运,命里没有便是无。但我不在乎,因为写好小说不需要好运气。

我躲在僻静角落,十小时不间断地写作,不间断地抽劣质香烟,把自己笼罩在烟雾中,不跟任何人交流,内心孤独得无法自拔。我写得飞快,常常写到天明,写在条状的新闻纸上,装进皮文件夹,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与这种创作热情相比,他的坚韧和毅力也毫不逊色:仅构思时间,写《百年孤独》思考了十八年,写《族长的秋天》想了十七年,写《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本他认为是自己最好的作品,则想了长达三十年。

只有到瓜熟蒂落,他才会动笔。《百年孤独》因为邮费不够,只寄出了作品的后半部,就被编辑一眼看中,将稿酬提前打了过来。

自从《百年孤独》1984年翻译到国内后,多少作家以它为灵感澎湃的起点,真正能够写出这样宿命寥寥无几,许多知名作家,仍旧是在时代变迁、意识形态控诉层面徘徊罢了。

这种象征氛围的结构,在80年代中国小说家的创作中,成了一个重要的风向标。我们可以在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余华的《在细雨中的呼喊》以及莫言的《红高粱》中看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在80年代的中国,马尔克斯对中国文学界影响至关重要,当时人手一册。那时候他的作品还没有进中国,全是盗版。老马知道这件事后十分生气,以至于过了很久他都不能消气。

最近,随着简书钻的出现,洗稿的现象越来越多了。我想说的是,吸收别人的精华,然后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把同样的课题推至一个新的高度,一篇文章发表后,大家看的是什么?是审美价值,思想深度,有无启发以及有没有创新,这才是值得我们突破的方向。

最后,几点概括,首先,一个作品,酝酿时间有多长,付出的努力有多大,作品的高度就有多高,这是成正比的。

其次,我们从作品里边吸收多少东西,跟我们对作品的研究程度是成正比的,我们研究的越深入,我们得到的营养越多。

最后,即使是伟大的天才作家,也同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写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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