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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法效应》(二)情境改变行为|木盒笔记

2019-03-26  本文已影响23人  纯se蓝调

上一次我们了解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知道了人成为邪恶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情景因素。比起关注人作恶的特质,更应该关注恶行发生的情景,甚至更高的宏观因素。

今天的笔记来自解读人辛允星带来的解析。

津巴多曾坦言,在开展“斯坦福监狱”实验之前,他觉得模拟监狱里不会发生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因为这些志愿者都是通过心理测试的正常人,然而在实验过程中原本善良的狱卒们却动用了一切他们可以动用的手段来折磨囚犯,有时甚至超出了实验设计的准许范围,而且所有狱卒始终保持团结一致,没有一个人对这种不合理做出阻止。但奇怪的是囚犯们无论是选择团结起来反抗,还是选择安心被奴役,始终没有达到明确的一致性。

这是为什么呢?

津巴多认为处在优势地位的人群容易体会集体团结带来的快乐,无论这种快乐是否建立在不合理、不合法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之上。而弱势群体的一致性,并不能在短时间内给个体带来快乐,也就是得不到及时反馈,所以他们很难团结起来。

情景因素之所以能够影响和支配个体人的意志,改变人的行为方式,是因为这中间发生了一系列的心理运作过程,我们称为“道德松绑”机制。比如以规定和制度为借口,狱卒将自己施加在囚犯们身上大多数伤害合理化,通过分散和推卸个人责任,狱卒们认为个人的行为和那些行为后果之间并没有过多直接的联系,他们忽略、扭曲甚至彻底否认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任何负面后果。或者干脆把结果归结于囚犯们自己的过错,是他们自作自受。

也正是在这种心理机制的作用下,狱卒们在实验初期产生的认知失调和痛苦感得到缓解,很自然的将对囚犯们做出的伤害行为正当化。另外,制服、装备等掩盖了个人真实面目,降低了个人的责任归属,使得情景力量变得更加强大。

人们本能性地盲目服从社会权威、面对他人威胁所自发产生的过激反应、对个人行为合理性的无原则辩护、通过刻意从人格上贬低受害者来消除个人的自责感等。与此同时,任何个人一旦处于特定的社会群体之中,就必然会形成获得群体认同的心理需要,从而面对来自其他群体成员的集体性压力;即使某种集体行动产生了不良后果,其责任也是“分散”的,这就导致集体中的个体在行动过程中只考虑眼前,不顾后果。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社会心理过程,特定情景才最终得以改变人的行为方式,诱发好人为恶,走向堕落。

“在某些恶劣的情景里,人们真的是见不得他人好。这样的偏见也意味着我们会疏于防备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因为我们总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有的时候身处其中的你看到别人这样做,你也会觉得是理所当然,并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可当你跳出情景回头再看看的时候,你竟会不敢相信自己做过什么。

好了今天的笔记就先到这,每天进步一点点,相信坚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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