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那些事儿!学习这些,遇到征地拆迁才能获得合理补偿!
中师律师经常会收到农民朋友关于宅基地上房屋遇到征地拆迁,如何获得合理补偿的咨询,而补偿是给被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大致有四类,不同情况的所有权人,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一样,采取的维权措施也不同。今天中师告诉大家四种情形下,怎么做才能让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遇到征地拆迁时能获得合理补偿。
一: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并且自己也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即使在没有办理任何申请或做相应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翻盖过自家的房子,也能获得赔偿,只要把相应的手续补全就可以。
二: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但自己已经转成非农户,甚至户口已经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
无论是在迁户口后盖好了房子还是准备盖房子,正常的申请建房手续是行不通了,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合法的。这时候要做的是,回到村里找村干部协商,让村委会出具同意盖房的书面凭证,去找村长签字、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章,最好还要去乡里、县里各种部门各种盖章。如果遇到征收拆迁,出示同意盖房的凭证,也会得到正常的补偿。
三:房子所在的宅基地,所有权人是外人,跟自己没有亲属关系,但自己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宅基地在本村内部是可以转让的,所以这时候你要做的是,去当地国土部门询问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尽快去做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四:买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而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别人,并且自己也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
这种情况购买宅基地前必须要跟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签订协议,明确说明遇到拆迁时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分享拆迁补偿款。如果你没签这个协议就已经购买了,那么就得找村委会开相关的权属证明。
在拆迁道路上,由于各种历史遗留原因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拆迁实践中会面临各种极为复杂的情况。很多时候无法简单的去判断是否能获得补偿,所以大部分时候都需要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介入来帮助大家作出判断,制定有针对性的维权策略,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