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三、四章内容介绍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一卷 先导问题
一、基本宗教的主导概念(续)--自然崇拜
理论史:
自然崇拜是那些关注伟大的欧亚文明的学者的工作,这与泛灵论者多是民族学家或人类学家不同,他们研究的宗教是人文学科所知道的最粗陋的宗教。格林兄弟的著作指明了比较印欧各民族不同神话的意义所在,许多学者受到启发,开始认为经验各种宗教称呼不同但象征相同的观念,因此推论他们有着共同的来源,并坚信可以追溯到真正的原始宗教。吠陀的发现在很大程度刺激了这种雄心。
1856,马克斯·缪勒《比较神话学》
1859,阿达尔伯特·库恩《火之源与神之饮》
施泰因沙尔以及德国整个大众心理学学派
1863,布列尔将这个理论介绍到法国
以缪勒的著作为基础进行论述:《宗教的起源与发展》、《自然宗教》、《有形的宗教》、《人类学宗教》、《神秘宗教或心理宗教》、《神话科学文稿》
1.评述缪勒的自然崇拜说
泛灵论的基础是:宗教说表达的并不是有形的实在,缪勒从相反的原理出发,认为,宗教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从经验中获取自己的所有权威。那么,能产生宗教的是什么感觉呢?
众神的名字要么是还在使用的普通词语,要么是早先使用过的,无论哪种都是基本的自然现象,以“agni”为例,最初指的是“火”。诸如此类的事实表明,自然的形式和力量是宗教情感依附的最初对象,并且就一般那意义而言,人类的宗教演化过程具有相同出发点。
缪勒认为,自然为人类提供的不同视角似乎可以满足人类内心直接引发宗教观念所必需的所有条件,从有限之中区分出来的无限,为宗教思想和语言的产生提供了最初的动力。他把这个观念应用到“火”的分析,因此得出结论:自然的各个方面都足以使我们的内心强烈的感受到,有一种无限始终包围着我们,支配着我们,宗教正是从这种感觉中引发出来。
但是,这仅仅只是萌芽状态的宗教,人类心理只有不再通过抽象形式表达这种力量时,宗教才开始真正出现。这时,这种力量转变成了具有人格特征的能动者、有生命和有思想的存在、精神力量或者诸神。在他看来,正是由于语言对思想的作用导致了这种变形。语言不仅可以在思想形成之后表达思想,也可以促发思想的形成。普通的概念如果不通过语词就不可能存在,这些语词来源于词根,词根总是具有一般性的,表达的是极具一般性的类型,并且与之对应的类型是各种行动的类型,而不是对象的类型,也就是说,人类在归纳和命名自然现象之前就已经归纳和命名了他们的主要行为方式。因为语词极具一般性,所以他们也可以轻易地扩展到他们起先并未涵括在内的各种对象,如“雷电,风,太阳,河流”等。也因此,自然现象与人类行为进行了类比,那么,自然现象所依附的某种事物就必然被想象成具有人格的形象。语词在未经审核时,它的影响力无处不在,就这样,语言又添加了一个完全由精神存在构成的新世界,并被看做是物质现象的原因。人们搞不懂的语词变成了神话传说的来源,结果是:起初与各种事物混淆的神圣人格最终被区分和确立下来,于是,神灵的观念产生了。
2.宗教的目的
上述学说建立在语言学前提之上,然而这些前提存在问题。很多自然崇拜观点的学者并不像缪勒一样认为语言在自然崇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自然崇拜说任务宗教思想产生于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对这个世界进行的反思,那么,如何解释宗教思想能继续存在下去的原因?——我们之所以要了解事物的性质是因为,想要使这些事物以适当的方式发挥作用,然而,宗教很难形成比较实用的仪轨。如果这些无用的仪轨就是人们想要在宗教中获得的东西,那么,宗教能维持下去就变得不可理解。
如果宗教把表达自然力作为自己的主要目的,那么我们很难看到它如何维持自身,因为它是通过谬误的方式来表达自然力的。
缪勒看到了这个问题,因此,他把宗教和神话彻底区分开来,他声称,只有那些符合圣明的道德体系和理性的神学所设立的各种规定的信仰,才能拥有保留宗教之名的权利。——但是,如果这样把神话从宗教中区分出去,我们也必然要把仪式排除出去,因为在一般意义上,仪式只是将神话付诸行动的形式。那么,就不能理解人类为什么会毫无目的的去做一些事情,并且,宗教还会剩下什么呢?就是剩下了那些对于宗教毫无意义的人类所依赖的超验力量的观念。
以上所讲的都是基于一个前提:宗教满足的是我们适应于可感对象的需求,我们也看到,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如果宗教满足的不是这种需求,而是另一种截然相反的需求时,就不会因为不能满足而受到消弱。为此,这些宗教观念必然是从其他情感中产生出来的。
3.自然崇拜不能解决事物的圣俗之分
有人声称:在物质力量的天然作用中,就包含着能够在我们内心引发出神圣观念所需要的任何要素。——这只不过又是一种偏见而已:
人类发现世界时所感受到惊异之情,但,事实是,自然总是周而复始,给人们带来同样的感觉,这种一致性很难产生惊异之情,即使,有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人们的记忆也会很快消失。况且,惊异之情并不足以使它显得神圣。
人与自然的接触中,每时每刻都会感到自然比自己伟大,自然征服了人类,这种观念构成了神性的基本要素,那么事实是什么呢?宗教的形成不能归结为人类在宇宙面前产生的渺小的感觉,正相反,应该是有一种截然相反的情感激发出来的。
自然力量是因为它们体现出了各种气势非凡的形式或力量而变得神圣的吗?答案似乎应该是相反的,要不然最早神圣化的应该是诸如太阳,月亮,风这一类的事物,但,事实是,最初的膜拜恰恰是卑贱的至少是与人类平等的植物动物,是诸如鸭子,兔子,青蛙等等。
人类为什么总会想到现实中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而且不可比拟的事物范畴,自然的图景何以会使人们产生这两重性的观念?
二、作为基本宗教的图腾制度
问题史
泛灵论与自然崇拜采用同样的方法来陈述问题,两者都从物理现象或生物现象这样的自然现象在我们内心所唤起的感觉入手,来构建神性的观念。我们必须在上述两种说法中找出凡俗事物与神圣事物之间对立的萌芽,然而这是不能实现的。泛灵论认为是梦带来了这种变形,自然崇拜认为是语词引发的一群辉煌而有空洞的意向带来了这种变形。这两种情况里,宗教必然成为荒诞的想象的产物。
那么,宗教的神圣性来源于哪里?在泛灵论和自然崇拜之外,应该存在着另一种更原始的膜拜——图腾制度的膜拜。
1.图腾制度问题简史
图腾一词最早见于朗《一个印第安语翻译的游历》,之后半个世纪,被认为只存在于美洲
1841,雷维尔《野蛮人的宗教》指出澳洲也存在完全类似的仪轨
麦克伦南在《动物与植物》、《图腾与图腾制度》竭力证明:图腾制度不仅是一种宗教,同时也是许多比较先进的宗教体系所具有的大量的信仰和衣柜的起源,甚至说成是个民族中动物崇拜和植物崇拜的起源
1877,摩尔根《古代社会》开始研究这种社会组织,其被认为与宗教形式有密切联系,它的基础是将社会群体以氏族为单位进行划分
1887,弗雷泽《图腾制度》把之前的一些文献汇集起来,用系统的形式将其公诸于世,但是,这些研究是描述性的
罗伯逊·史密斯最先着手细致阐述图腾制度《古阿拉伯半岛上的亲属制度和婚姻制度》《闪族宗教》 弗雷泽《金枝》
图腾制度研究的特定对象包含三个社会群体:美洲西北部;苏人组成的大民族;美国西南部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但是能利用的文献仍残缺不全
斯宾塞和吉兰在澳洲内陆发现了相当数量的以图腾信仰为基础和纽带的部落 《澳洲中部的土著部落》《澳洲中部的北部部落》
斯特莱罗《澳洲中部的阿兰达和洛里查部落》提供了大量的图腾神话和宗教歌曲
2.澳洲和美洲的图腾制度
(1)澳洲的图腾制度
一般比较喜欢研究更原始的民族,但是这里并不采用,理由如下:
对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社会事实始终是随着它们所参与构成的社会体系的变化而变化,一旦这些事实脱离了社会系统就无法理解了;
事实的价值要远比它们的数量重要得多
因此,这里的研究仅限于澳洲的各个社会
(2)美洲的图腾制度(北美的印第安部落)
虽然美洲比澳洲先进,出现了中央集权,社会有更大的规模,但是,它也始终是以氏族为基础的组织,因此,这两个社会代表的是同一进化过程中的两个时期,具有同质性,那么又为什么要研究美洲的图腾制度?
美洲的图腾制度因其社会组织结构更稳定,轮廓更清晰,虽然离源头更远,但反而更完整地保存在人们的记忆;
要了解某种制度,往往要随之切入到其演化过程中的发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