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过《活着》之前,我根本没看过悲剧
文:大鱼很瘦
写尽世间百态 仍然相信真爱
就算遍体鳞伤 也要笑得猖狂
我之前看的大多数小说都是国外的,一直觉得中国好看的小说很少。这真是个不太好的偏见。
我会为了国外小说里经历战乱的不幸主人公哭泣,会为了命运多舛的孤儿哭泣,甚至会为了一些狗狗的不幸哭得不能自己 看完《28天》,够我思考28年。
我以为,我看过的那些,已经是特别大喜大悲的悲剧,但直到我看了这本余华大师写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之前根本没看过任何悲剧。
《活着》这部小说,把全部我所能想到的悲剧,都给了主人公——福贵一家人。真是残忍。
但不得不承认,余华大师的写作技巧真的非常高超,福贵家中每一个家人的离世,都会让我这个不相干的读者,心痛到无法呼吸,而且最狠的是,每次生活刚有那么一点好转的时候,就会迎来更大的打击。
看完整本书,我只有一个念头,为什么好人总是不得善终,让他们安安稳稳地活一辈子,不好吗?
可,这就是一本悲剧小说啊,有位大师说过:所谓悲剧,这是要当着你的面,毁掉那些美好的东西,一开始不太能理解这句话,但现在明白了,余华大师还真是把悲剧用得出神入化。
可以说,我从书的后半部开始,是哭着看完福贵所经历的后半生。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阔少爷,作恶多端,天天只懂吃喝嫖赌,不顾妻子家珍的阻拦,甚至踢打怀孕中的她,在那次赌局中,福贵输掉了这个家的全部财产,活活气死了自己的爹。
家道中落,一家人被迫搬到简陋的草屋里。为了继续生活,福贵去讨来了几亩地,开始过起粗茶淡饭的日子。
福贵在帮母亲请医生的路上,不幸被抓去当壮丁,熬了几年,解放了,终于能回到自己家,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母亲得病死了,女儿凤霞也得病变成了聋哑人,家珍也生了个儿子,取名有庆。
一家人重新团聚,继续过着苦日子,为了让儿子有庆能有钱上学,少一个人吃饭,他们不得不把凤霞送给别人,但凤霞舍不得家里,又逃跑回去,最后福贵心软了,决定穷死也要一家人在一起。
小说中的细节描写非常棒。
有庆每天跑几十里地,去割草喂羊,再跑去上学,跑得多,鞋子就磨得快,家珍为了让儿子有鞋穿,只能熬夜纳鞋底,福贵担心妻子太过劳累,就责骂有庆不懂爱护自己的鞋,有庆也真的特别懂事,连大冬天都是光着脚跑,到了目的地,再把鞋穿上;
跟羊有着很深的感情,哪怕羊被人民公社充公了,依旧每早都去割草喂羊,主任都看不下去,想叫他牵回家一晚,明早再送来,他怕被爹骂,只要求抱抱羊;
大饥荒时,全村都没粮食了,城里也没的吃,家里只好把有庆刚养的羊牵去卖,他眼泪汪汪地跟在爹身后只求他不要把羊卖去肉铺;
看得特让人心疼。
就是一个这么乖巧的他,后来却为了县长夫人生孩子,大出血,爱心献血,被故意抽血过多死掉了。
这个部分是我最不忍心看的,真想冲进书里,骂死那个抽血的无知医生,有庆还是个孩子,本来就长期营养不良,经得起你抽多少血?县长的儿子是儿子,别人的儿子就不是儿子了吗?
呵呵,为了讨好当权者,牺牲弱小。真无耻。
后来,又到了吃大锅饭的时期,一家人很艰难地熬过了饥荒,家珍得了治不好的软骨病,又添了很多负担,所幸,凤霞长大了,能分担很多了。渐渐,凤霞的终身大事,变成夫妻俩唯一的牵挂。
老天有眼,终于让苦命的凤霞风风光光地嫁得城里的如意郎君——二喜,一家人扬眉吐气了一回。
但好景不长,凤霞在生儿子苦根的时候,大出血死了,不久,家珍也死了,连女婿二喜,也在工地上被意外被砸死了,留下福贵爷孙俩相依为命,只是,孙子不久后也死了,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一个历尽沧桑的福贵,和一头同样历经沧桑的老牛。
继续活着。
整本小说,都是围绕着福贵的一生,起起落落落落起落落落写的,我不懂这本书有什么更高深的政治意义,但这个故事,真的很残酷。
可能是我读书少,我认为,《活着》真的是我读过的,最悲剧的一本书。那种悲怆是我永远永远都不想回忆的。
不管生活多难过,也要一起活着过。
这本书依旧精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