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某一违约行为是否属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标准
一、相关观点
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合同适用于迟延履行、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拒绝履行等各种违约形态,而且无需进行催告。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一违约行为是否属于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尚需根据尚需根据违约的具体形态,结合案件情况,通过一定的因素和标准进行斟酌判断。根据一些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法院的判例以及学者的观点,判定违约后果是否重大、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般可以综合考查以下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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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部分的价值或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例如,在不适当履行中,如果卖方交付的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价值占全部合同金额的大部分,一般可以认为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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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部分对合同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在某些案件中,尽管违约部分的价值并不高,但对合同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例如,在成套设备中,某一部件或配件的瑕疵可能导致整套设备无法正常运转。此时,这一违约也可以认定为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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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迟延履行中,时间因素对合同目的实现的影响程度。一般来说,时间因素不是合同中的决定性要素,一方迟延履行往往也不会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原则上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此时,应先由债权人向债务人进行催告,只有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才可以解除合同。但在定期债务中,依照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特殊合同目的,不在特定时日或期间履行,即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时,可以认定为相对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相对人可以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例如,在中秋节前订购的一批月饼,出卖方迟延交货,致使买受人在中秋节销售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应认定为根本违约,买受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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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的后果及损害能否得到修补。在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条件下,即使违约行为十分严重,可能导致剥夺受害方所期待的东西,但如果这种违约是可以修补的,一般也不认定其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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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批交货合同中,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对整个合同的影响程度。如果该合同是可分合同,即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并不影响其他交货义务的履行,则对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一般不构成根本违约。如果该合同是不可分的,如某一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分批交付,则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将导致整个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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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下,当事人期待通过合同而达到的交易目的往往无法实现。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则这种违约行为应属于根本违约,合同可以解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二、相关案例
江苏满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与恒拓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5)民申字第2726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15.11.16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焦点是,第一,江苏满孚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第二,本案是否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江苏满孚公司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案中,从案涉买卖合同约定看,关于交货时间和违约条款约定明确具体;从案涉买卖合同履行看,恒拓公司与江苏满孚公司就交货时间有过磋商,但双方未能就替代履行或变更交货时间达成一致意见。恒拓公司出于转卖的目的,购买案涉镍矿(数量52000湿吨正负10%),且此类货物的买卖因时间因素价格变化较大,故原审法院认定交货时间构成实现合同目的的主要内容,符合合同约定与客观情况。江苏满孚公司所称合同履行的合理迟延且可为当事人接受的主张,不仅在案涉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而且,恒拓公司明确告知江苏满孚公司,系出于货物转卖的目的订立案涉买卖合同,延迟交货会导致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江苏满孚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交货义务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恒拓公司以案涉买卖合同约定为据,适用《合同法》主张权利,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应予支持。
第二、本案是否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定金为债权的担保,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若为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法律结果是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本案中,江苏满孚公司构成根本违约,落入定金罚则的规制范围内,恒拓公司一方面依《合同法》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另一方面依《合同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适用定金罚则,于法有据。此外,《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是《合同法》在合同解除后对善后事项安排的规定,显然,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非合同权利义务约定的适用。因此,再审申请人江苏满孚公司有关本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