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难为——评“剃光头”事件
几个学生因早读迟到,被老师勒令剃成光头作为惩罚,引发社会舆论,老师最终被学校开除。这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十年前的小村镇,或许并不是什么大事,甚至还会有家长称赞老师“负责”,然而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剃光头”式体罚却不再为人们接受,老师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也再次引起我们的反思。
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还没能理解到读书和学习的意义,缺乏是非辨别能力和规则意识,在此情形下,违反纪律,如果不加以管教和惩戒,就达不到警示的作用。为人师者,多对这类柔性手段攻克不了的“调皮大王”抱着恨铁不成钢的想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否在柔性手段之外,只能采用体罚来达到教育的目的?
体罚学生损害学生生理健康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一度引起了舆论的不满,所以禁止体罚现已被列入多校校规。”剃光头“可能是老师在嘴皮子和棒杆子之外找到的折衷式惩罚方式。但老师也忽略了一点,通过剃光头,使学生因为羞耻心不敢犯错误的做法,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心理和精神层面的伤害,同龄人的嘲笑、孤立和异样的目光,可能会加剧学生的厌学心理,甚至会给犯下小错误的他们带来一生的心理阴影。另外,这种以精神折磨来达到规范学生行为的方式,虽然没有实质性体罚。但其实也是变相的”以暴制暴“,不利于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的形成。
学校将老师开除的做法,表达了学校在这一事件上坚决否定的态度,但学校并非没有责任。在事件曝光之前,老师的普遍教育方式,是否只是说服?学校对此是如何规定和指导的?在事后简单地采取将老师开除的做法,不仅伤害了老师的从教感情,也没有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
对学生的正确引导,离不开父母、老师和学校的通力合作。在学生犯错时,不分青红皂白的惩罚是草率的。老师的职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对此,孔子早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学生行为背后的心理,在当代文明化教育中尤其需要被关注并个性化对待: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到校,还是因为厌学情绪,或者说是因为家庭私事有所耽搁?只有找准源头、对症下药,而不是一句”欠揍“否定学生人格,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尊重和最好的教导。另外,学校需要组建专门的教学方案研究小组,建立完善的教育措施规范机制,切实明确老师的教育范围和权限。并建立校园监督体系,承担起学校的功能和职责。另外,”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监护人,家长应主动关心孩子的学习状态,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监督孩子的不良习惯,及时与老师、校方沟通,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的氛围。
师者难为,不只是老师群体的课题,更是社会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