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与治理,到三权分立

2018-11-22  本文已影响8人  ABasicVersion

很多时候大家都喜欢讲“治理”,开个超市讲个“客服治理”,“采购治理”,造个汽车,讲个“流程治理”,“质量治理”,上线个系统,说个“发布治理”,“代码质量治理”......

治理和管理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时候应该讲治理,什么时候应该讲管理?治理是一个过程,还是一套体系?

还是拿超市的例子讲,(我比较喜欢拿开超市的例子说事情,但愿以后能开一家有意思的超市),北京的一家超市有一个店长,负责管理,天津的一家超市有一个店长,也负责管理,他们两个人做的事情是管理的事情,两家超市的老板对于他们两个也是做管理。这里面的治理存在于,如果老板想制定一套流程制度,让以后更多的店长来遵守,并且每年都会对流程制度进行review和调整,那么这个过程就是一个治理过程。如果公司够大,这个时候老板会请一些特定的专业管理人士来进行制度的制定,同时对这些制度的制定者也进行管理。那么如何知道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呢?这个时候就需要一条反馈通道从基层员工到治理办公室进行制度的反馈和建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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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的管理者和治理者之间是相互制衡的关系,管理规范也可以通过反馈闭环来不断完善。

如果查看维基百科,“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些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政府显然是管理者,治理是调节管理者行为的机制,这种调节的手段通常是制定法律法规。

治理不仅仅是一个过程,而且需要组织和制度的支撑。治理需要与管理独立的部门来执行,同时,需要一种流程制度和让治理者和管理者共同遵守。这个管理制度最好的解释就是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

为什么要三权分立?两权不行吗?四权不行吗?两个人吵架和四个人吵架出现不公正,不合理的情况要比三个人多,三个利益方相互平衡才是最稳定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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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构中三方的权利特别有意思,比如国会有立法权,但是总统和法院有否决权,(你立法可以,但是我们可以否决),你法院可以有解读法律和判决的权利,但是你的大法官要我们来任命和否决,总统有行政权力,但是我们可以弹劾总统以及判定总统行为违法。

这个结构很稳定了,不过三方之间扯皮的事情应该也不少,呵呵。这个相互平衡的制度的好处在于,虽然做事情满,但是不至于出大错。

这个制度和治理有什么关系呢?治理方有点类似于立法机构,作为组织中的一员,也应该纳入到组织的管理中去。

从实际的工作中来看,治理更像是一个动词,通过一个有截止时间的流程或者活动,调节和改善现有的制度体系的不足。因此治理的输出一个流程制度的改善方案,并且让这个方案落到现有的流程和制度中去。因此也可以形容为管理的管理。比如国家的棚改治理,环境治理,最终都要落实到制度中去。

如果要开始一项治理,那么基本的规划步骤如下:

  1. 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2. 解决问题的目标是什么?
  3. 输出的流程制度方案是什么?
  4. to_be的管理制度和as_is的官制度有什么区别?
  5. 如何落实到现有的管理体系中?
  6. 如何监督执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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