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比我厉害
人家比我厉害
趁着雨小,释放一下憋在家的萎靡,打着伞出去走走。
不知是几天囚在家里没走路的缘故,还是别的原因?往日顺着公园步行道,一口气走一大圈不成问题,气一点不喘,腿脚有力,可昨天走了一半,感觉气闷,就想着找个能坐的地方,歇歇缓口气。路旁石凳上水滴点点,无法坐下,正好路边不远的地方有个漂亮的五角亭子,那儿平常有人唱歌,今天公园里的人相对稀少,那亭子能看到一个人。我说:“咱们不去了那儿了,那里有人,咱再找个别的地方坐坐。”小宝爷理直气壮地说了他的观点:“公园,公园,公共场合大家都可以坐的。”这样说也是给自己一个坐的理由,也有给别人打招呼的意思。于是,真是理直气壮地向亭子走去。然而,最后还是没有坐成,我不自然地选择离开,好似干扰了别人什么一样。
那亭子里的周围的确有四条木凳,除了两条不能坐之外,其他两条可以坐的,但自觉离开是迫不得已。一条凳子上,没到跟前时看得见一个人的身影,可走近时才发现坐了两个人,是一男一女,女的坐在男的怀里,男的抱着女的正给她抚摸光脚,另一条凳子上放着伞和一个时髦的女式挎包。不能在那儿坐的,因为那男的,头发花白,明显的有六十多岁,瞥了那女的一眼,最多三十五六岁,第一感觉他俩不像是正常夫妻的那种关系。赶快离开,为冒失闯进禁区尴尬,同时为打扰了人家“理屈”一般地快速离开。
离开亭子有一段路,我问小宝爷:“你不是说那是公共场合?你咋就不在那公共场合的木凳上坐了?”他说出了理由:“那凳子不干净,有泥不能坐。”我问:“你发现那两人正常不?”他说:“管他正常不正常,我要坐下时,会来一句,不碍事的,你们继续。”并列指责我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你怎么要视哩?是你心里不够强大,人家都没有不好意思,你难为情什么?”呵,没坐成是我自己的原因了。也是的,我哪儿找不到歇脚的地方,必须在那里让别人讨嫌?
公共场合,是大家共享的,人家也是公众的一份子,享用了公共场合,有什么不可?至于礼仪,至于规范,你没有权利捏着他们的耳朵往里灌,那是每个人长期修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