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的继承关系在数据库中的实现方式和PowerDesigner设
在面向对象的编程中,使用对象的继承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做法,但是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RDBMS中,使用的是外键表示实体(表)之间的关系,那么对于继承关系,该怎么在RDBMS中表示呢?一般来说有3种实现方式:
- Concrete Table Inheritance(具体表继承)
- Single Table Inheritance(单表继承)
- Class Table Inheritance(类表继承)
比如在一个教务系统中,有老师学生2个对象,这两个对象都是“人”对象的子类,所以我们可以建立一个Person表,该表有人的公共属性:姓名、性别等,还有就是数据的唯一标识,一个ID。而教师对象有教师的特有属性,比如职称,学生有学生的特有属性,比如学号。所以我们可以建立Person、Teacher、Student3个表,其关系在PowerDesigner中如图所示:
image1.具体表继承。
不建立父对象,将父对象的所有属性转移到子对象中,为每个子对象建立对于的表。如果使用这种方法,那么就只需要建立Teacher表和Student表,不需要Person表,在PowerDesigner中,双击继承节点,打开属性窗口,取消“Generate Parent”选项,选中“Generate children”并选择“Inherit all attributes”,如图所示:
image生成的数据库表将如图所示:
image2.单表继承。
在一个宽表中列出所有父对象和子对象的属性,同时用一个标识列表示该行数据存储的是哪个子类的数据。在PowerDesigner中,修改继承节点的属性,取消“Generate children”,选中“Generate parent”,然后在下面添加一个标识列,叫PersonType,如图所示:
image生成的数据库表,在一个宽表中表示如图所示:
image可以看到Person中的列集成了Person、Teacher、Student这3个表的所有列,同时还多了一个列PersonType,这个列就是用来区分这行数据到底表示的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老师。
3.类表继承。
对父对象和每个子对象建立一个对应的表,然后在子表中设置该子表的主键为与父表关联的外键。在PowerDesigner中,对于继承节点的属性,允许生成父和子表,另外,将“Inherit only primary attributes”选中。如图所示:
image生成的数据库表如图所示:
image这里可以看到,Teacher的主键和Student的主键同时又是该表的外键,连接到Person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