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QQ、微信群《罗伯特议事规则》标准版1.0-20180527
以目前QQ、微信群等社交软件的现有功能,很难满足《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复杂要求。编制这个简易《罗伯特议事规则》社交群标准版,希望对大家在社交群的议事活动有所帮助。
说明:
1.此版是社交群文字类型,没有涉及语音、视频辅助。
2.此版根据“罗规11版”编制,但为简洁起见,有些“程序”、“动议”被简化了,与“罗规11
版”并不完全相符,但遵从“罗规”的基本原则。
3.此版使用“罗规11版”术语较多,对“罗规”不熟悉的群友可能不太习惯,为满足这部分群友
的需求,稍后会编制一个通俗版。
一、基本
1.确定群所有权,以此判定是否适用本规则。
1.1.共有群:适用本规则,如:同好、同学、罗规群等,
1.2.私有群:不适用本规则,但可酌情借鉴,如:企业、培训、讲座群等。
2.明确群宗旨,注明:
2.1.“XXX群”【共有】,目的-----,
2.2.或“XXX群”【私有】,目的-----。
3.【共有群】根本原则为确保以下五种权利:
3.1.多数人权利,
3.2.少数人权利,
3.3.个人权利,
3.4.缺席者权利,
3.5.作为以上整体的权利。
4.成员:
4.1.正式成员:有发言权,表决权,群名可标注记号,如+R。
4.2.非正式成员:有发言权,没表决权,可不标记。
5.群主(主持人):由正式群员表决产生,定期轮换。
6.管理员(秘书):由正式群员表决产生,定期轮换。
7.表决方式:
7.1.一人一票。
7.2.过半数为通过(分子=赞成方,分母=赞成方+反对方),用于一般动议。
7.3.达到2/3为通过(同上),用于“改变、处罚类动议”。
7.4.分母不低于法定人数。
7.5.或约定其它表决额度。
8.法定人数:为保障既有代表性,又有效率,建议法定人数在3-10人之间,太低不具备代表性,
太高影响效率,也不现实。
表决时的法定人数:赞成+反对。
9.辩论发言:
9.1.每人两次发言,每次不超过5分钟,可发多段文字,发言结束,打一个标记,如句号“。”,
或另行约定。
9.2.正反轮流发言。
10.议程:
10.1.社交群不如线下会议实时性高,但比线下会议时间灵活。最好规定一时间段,对“主动议”
提出、辩论、表决。如:
周一,下午1:30-3:30 为提出“动议”时间,
周三,下午1:30-5:30 为”辩论、“表决”时间,
也可在同一时段进行。
10.2.成员提出“主动议”后,经一人“附议”,主持人未裁定违规,可列入“议程”。如在规定
时间内无人“附议”,该“主动议”不能列入“议程”。如“主持人”裁定该“主动议”违规,
则不能列入“议程”,但动议人可提出“申诉”,由群表决决定是否违规。
11..礼节规范:理性、礼貌、不质疑动机,不人身攻击。
12.纪律:
12.1.成员违规:“主持人”可对其提出警告,其他成员可向群主提出“程序问题”,由
“主持人”裁决。对警告不听从的成员,可以将其“请出群”,但须经群成员表决通过,表决额
度应为2/3。
12.2.群主违规:任何正式成员可向群主提出“程序问题”,如群主不认可并裁决此“程
序问题”无效,群成员可提出更换群主,须经群成员表决通过,表决额度应为2/3。如群主不服从
群表决通过裁决,可采取“用脚表决”的方法,群员提前互加好友后,重新组群。
二、动议(8种)
常用4种:
1.主动议:提出实质性事物,一般包括5个要素:①时间(when)、②地点(where)、③人物
(who)、④内容(what)、⑤方式(how);需要:“附议”,过半数表决通过。
2.修改:对“主动议”提出修改;需要:“附议”,过半数表决通过。
3.重议:“主动议”未最后表决时,对已经通过的“修改”提出重新辩论表决(提出人不必是获
胜一方);要求:“附议”,过半数表决通过。
4.取消、修改已通过动议:对已经表决通过的“主动议”提出“修改”,或“取消”;需要:“
附议”,2/3表决通过。
辅助4种:
5.委托:将“主动议”委托给某人,某些人处理,然后在交回群表决。需要:“附议”,过半数
表决通过。
6.改期:对“主动议”的“辩论”改换时间。要求:“附议”,过半数表决通过。
7.程序问题:对不符合规则的行为,向“主持人”提出更正裁决;要求:不须“附议”,不用表
决。
8.申诉:认为“主持人”的裁决不对,要求群员对“主持人”的裁决进行表决;需要:“附议”
,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常规
1.一时一议,
2.一事一议,
主持人规范:
3.主持议事,保持中立,
4.维持秩序;对违规成员提出“警告”,执行群决定,“移出”违规成员,
5.多于5人以上,不参与辩论,可参与投票,
成员规范:
6.辩论不跑题,
7.不打断其他成员发言。
四、操作(借用“接龙”方式)
1.提出“主动议”
2.附议(1人)
2.1.复制“主动议”
2.2.------分割线
2.3.附议
2.3. 署名:某某某
2.4..可简化,不复制“主动议”,直接“附议”。
3.辩论:
3.1.复制“主动议”,
3.2.------分割线
3.3.发表意见
3.4. 署名:某某某
3.5.可简化,不复制“主动议”,直接发言,或只复制要说明的部分。
4.修改:
4.1.复制“主动议”,
4.2.----分割线,
4.3.删除:“xxxx”,
4.4.加入:“xxxx”,
4.5.删除“xxxx”,加入“xxxx”,
4.6.替换:“X----X”一整段,或替换“XXX”整个动议。
4.7.署名:某某某
6.表决
6.1.复制“主动议”,或‘“修改”
6.2.----分割线
6.3.同意打1(署名)
6.4.反对打2(署名)
6.5.宣布表决结果
赞同:xx(数字)
反对:xx(数字)
赞同方过半数,动议通过,
或 赞同方过未半数,动议未通过。
这个版本为了“简洁”有些地方可能没有解释清楚,可加QQ群(278072953)咨询了解(
免费)。 后续会根据实际应用及反馈情况,逐步改进优化此版本,欢迎参与反馈。
【感悟】
。。规则只有被遵守才叫规则,否则,它什么都不是。
。。规则可能有错,可以修改,但必须是按规则修改,否则,就是破坏规则。
。。规则如被违反,违者必究,并按规则处罚,否则,没人会遵守规则。
。。非理性人对规则的遵守,是因盲从与对暴力惩罚的恐惧。
。。理性人对规则的遵守,是基于对合理规则的认同与信任。
。。对真正规则的遵守,则源于信仰!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注:
1.本规则所用术语依据《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文11版。
2.“简易QQ、微信群《罗伯特议事规则》标准版”,免费使用。
3.反馈交流:QQ群 278072953 “简易QQ微信群罗规”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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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邦(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杨原平)从事“议事规则”咨询服务。
业务范围:股东会、董事会、私董会、业委会、俱乐部、众筹、社区、社团。
2. 电邮:zhb@zhbgl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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