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犯过的罪名是否需要设立 的理由

2018-09-04  本文已影响6人  简单写字

没人犯过是因为知道这是死罪。那些有条件弄这个的可以干别的低风险的事。如果取消了,等着吧。

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罪大恶极的罪行要保留死刑。但是犯死刑罪的人越来越少,乃至没有。罪大恶极的罪废除死刑并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以前没人打这事的主意,所以这个死刑没什么人知道。现在有人突然要取消这个死刑了,说明有人准备动这个主意了,正在铺路

拉倒吧,能走私核燃料的是什么人?如康师傅和薄这样的人,他想干点啥需要考虑法律么? 法律敢整死他么?他们怕的是政治对手的政治手段而不是法律。法律是给被统治的平民的

修改法律的理由应该是:某法律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后果,所以才要修改甚至废除。既然没人犯过“走私核材料罪”,保留这个罪的死刑肯定不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后果,为什么要轻易废除?

你一辈子没见人捅过你,你能保证明天不被捅?典型的教条主义,刻舟求剑的思维模式。核燃料核武器杀伤力巨大,关系到千万人的生命,当然要设立法律名目,严令禁止。不然到时候真吃了核弹,千万人的生命谁来负责?

欧美国家主张废除死刑,中国死刑名目不要太多了!

  东西方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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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废除死刑,看来只是为接轨而废,为废而废?

  第二,为什么一定要中国接西方的轨,而不能西方接中国的轨?

  第三,为什么一定要接轨? 难道接轨就是进步?不考虑各自的国情?住在热带海边的人与住在高原雪山的人,是不是衣食住行也要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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