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你有权读一点不那么努力的书
漫漫凭着对《琅琊榜》汹涌的好感,一听说孔笙团队有新作,就马不停蹄去围观了。没错,就是《欢乐颂》。
好看到爆炸。集集戳痛点。每每一段看似漫不经心的台词,就让我醍醐灌顶般沉默良久。
比如对于读书的选择,我萦萦绕绕有自己的想法,却始终像雾中看花,袅袅的闻到了香味,却不能细细分辨。28集中赵三藏洒脱一笑,留下一番甚不羁的言论,却说得透彻:
我这个人呢,既看得来弗洛伊德,也喜欢海贼王,偶尔还研究研究金瓶梅。以前爱清高装样子,现在终于知道了,人生苦短,有点感兴趣的事情不容易,切莫装逼,虚耗光阴。(笑)
言我所欲,怎一个爽字了得。
是啊,除了勉励自己瞻仰人类最高智慧,我也有权读一点不那么努力、不那么装逼的书,仅仅为了愉悦自己。人生苦短,读闲书何苦还总是不懂装懂。
漫漫也曾逼着自己读了几年艰深的书,说实话,除了震慑身边的小伙伴,逼格没有实质性提高——反正看不大懂。倒是在那晦涩的几年中,养了一身沉重的学究气,周身自带 “凡人不得靠近” 的装逼气息。
读闲书,无非是要获得情感的慰藉和处世的指导,只有书中文字能与此情此景下的自己有最大共鸣,书中的内容才能真正化成自己的东西。看不懂高逼格的论著,不妨放一放,等到自己有更多对于世界的理解,再来相会,两心相悦,岂不美矣。
选自己跳一跳就能够到的难度,才最不辜负青春。
漫漫想起那些曾涤荡掉我学究气的书,不禁笑意盈盈。
温暖的书,推荐给需要温暖的女孩。愿你在象牙塔中也能遵从本心,简单地阅读,简单地快乐。
1,《花千骨》
这是漫漫邂逅的第一部手机小说。没看过手机小说前万分鄙夷,看了第一部就被深深吸引。
这是一部仙侠言情小说,讲述少女花千骨与长留上仙白子画之间关于责任、成长、取舍的纯爱虐恋。
Fresh果果笔下,各方天地搭建得饱满生动,情节跌宕起伏、富有节奏感且合情合理,最成功的是她塑造了一群极富魅力的人。
剧情的推动最终需要人物来完成,人物越有立体的性格越读来有趣——
白子画:大能力者,大责任者。出尘逸世,禁欲系,万年冰山脸,有不懂人情的性格缺陷。最重要的是有绝世美颜。简直是撩妹界集大成者。妹砸们大多有帮助此等极品走出性格缺陷的yy情结,碰巧女主又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生,代入得不要太爽。
花千骨:小骨有两个阶段,妖神前和妖神后。变妖神前,小骨是个不起眼的善良小姑娘,却为了爱情奋不顾身,这满足了广大女同胞的代入需求;变妖神后,美艳得不可方物,又有改天动地的大能力,这满足了广大女同胞的幻想需求。一颦一笑都丰满生动,多像一个女生由懵懂到尝到爱情苦涩的全过程。
一众绕着女主转的男配:n男追1女,是玩烂了的梗,果果厉害在于,每个男配都有其独特而不可缺的性格设置,弥补了男主冷漠脸的局限,而且能把这些男的为啥绕着女主转解释得不脑残,委实不容易。
漫漫当时翻来覆去把这部小说看了十来遍,每每读到花千骨用幻象逼白子画用剑刺死自己以救天下苍生,白子画识破真相瞬间崩溃疯癫,不禁泪流满面。
没有牺牲的选择不值一提。救天下却独独救不了怀中爱人,悲痛决堤,才更知晓真情可贵。
《花千骨》不同于很多单薄的网络作品,它饱满得仿佛挤一下就能流出充沛的情感;也不同于鸿篇巨制,大小场面虽都收放自如,但读来轻松,没有老气横秋的故作姿态。
感动一场,哭一场,心头的温度蓦然上升了许多。凡俗的生活,仿佛也变得更加清丽动人。
2,《华胥引》
这两部都是2015年热播的电视剧,但都不尽如人意。
《华胥引》拍得还算好一些,不过剧集长度所限没能把原著完整的故事拍完,原著精巧的结构没能完整呈现,是最大的遗憾。
作者唐七公子有一颗玲珑心,设计全书结构颇具想象力:
《华胥引》中跟随男女主的视角写了浮生尽、十三月、柸中雪三段他人的虐恋,又在最后升华了男女主的虐恋——一世安。三段论加升华,本是最规整的写法,唐七公子却在其中玩起了情节的层层嵌套,男女主因“华胥引”这种秘术共同旁观他人的恋情也顺理成章而极富新意。前三个故事都是虐到听者流泪的悲剧,女主又在类似“都教授随时要么离开地球要么死”的死亡压迫下,走到最后,男女主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深怕又被狠狠地虐到。然而唐七却在文末四两拨千斤地神转折:慕言携救命鲛珠疾驰而回,生命像一片枯叶随时会凋零的叶蓁盛装立于城头,希望像火瞬间燃彻心扉——故事到此戛然而止,永远定格在这荡气回肠的守望,在我心头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唐七公子设计结构的精巧不仅仅昙花一现,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也才华横溢。《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前世今生的缘分又被层层嵌套,不读到最后,永远无法想到每个人竟然都埋有这么多做铺垫的暗线。
唐七公子的行文风流倜傥,幽默细腻,还时不时发糖给大家吃。我深深喜欢唐七公子文中的女主们,性格洒脱,重情重义,那一股不羁的吊儿郎当嬉皮劲,给我很大影响。
不做扭捏态的小女人,也不做咄咄逼人的大女人,千钧一发之际豁得出去能当中流砥柱,平时撩鸡逗狗嬉笑人生。我甚喜欢这种洒脱。
3,《何以笙箫默》
漫漫忽然发现曾经温暖过我的小说在2015年居然一窝蜂都搬上了荧幕。
这说明漫漫眼光真真好。(得意脸)
《何以笙箫默》,读这部书读得很晚,基本是小伙伴们都沦陷之后很久,漫漫才看的。看完就立即沦陷了。钟汉良版电视剧拍得不错,除了一看唐嫣就时不时跳戏,其他基本还原出了原著的味道。
读这部书,以漫漫的习惯,竟然从头到尾未曾想分析什么,只是放任自己沉溺在暖暖的文字中。顾漫的文字有魔力,像沁着花香的阳光,读着她的文字,心里会宁静。
我看腻了现代题材动不动就商战、争家产、打小三、求上位、失散多年的亲兄妹,能把并不惊世骇俗剧烈撕逼的故事讲好,真的不多见。顾漫就是其中出色的一个。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女人的感情是不讲道理的,简单直白却又情意绵绵才最戳痛点。顾漫就有这个驾驭语言的能力,看着上面这些并不华丽却直入人心的字句,除了沉沦,还是沉沦。
漫漫一直深深羡慕能写出这种暖文的人,因为我写不出来。我的思维模式实在太不够感性,能被感动,却不能自己营造这样的写作情怀。
漫漫觉得文字是可以分种类的,因为不同人的思维习惯不同,自然有擅长也有不擅长。让我这种大脑回路简单粗暴的人写文艺唯美的小说,如同让中国炒菜师傅伺候西餐。漫漫倒也坦然,至少还能欣赏。温暖的文字能让我感受到世界的温度,感受最普通却又弥足珍贵的感动,这就够了。
漫漫曾困惑于该不该读所谓“高逼格”的书,过于艰深的人类思想精华看不大懂,囫囵吞枣看下去,不过是一团夹生的浆糊。现在倒是想开了,并不刻意追求什么“该读不该读”,看一本书有眼缘,那就姑且一阅,高低自有判断。
有句话前段时间非常火,“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爱过的人、和走过的路”。漫漫深深喜欢这种行走在路上的态度。即使艰深,定有化开的一日;哪怕浅薄,何妨吟啸且徐行。
祝你好梦
晚安
By 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