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道者,有容乃大
何为至道?有物先天地而生,与天地共成长,人不知其界,不见其全,强思之以求心安理得,谋之以求功名利禄,控之以求事物遂愿,名之曰至道。
至道者,终极真理、存在之实体、宇宙大道之规律法则也。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必有道可、道非、常道之心,名可、名非、常名之法,不拘于旧见,不执于我欲,然后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哲科,而后方可见至道之投影。
至道之大,人类今日所识宇宙,虽已极大,或不及至道之万一。何也?
海之大,有容也。七洲之水,千山之源,化为万般江河溪流,清者有之,浊者有之,然若能见海,海皆容之,是以有其大。
物之大,有容也。大至宏宇,小至微弦,万般皆不拒,质能易可转。阴晴圆缺,皆其相;冷热酸甜,皆其感。神识之外,物皆容之,是以有其大。
至道之大,亦在其有容。至道所容,乃亿万人道也。至道天成,然人识之如盲人摸象,又如洞囚观影,故亿人亿道,不可数也。虽不可数,至道皆容之,是以有其大。
以上所述,形而上以名至道。我辈青年,所思不可止于形而上学,所行不可止于谈经论道,人生于宙如一隙,经世致用乃正求。
至道之用,首在容道。佛道出世解脱苦,神道爱神得救赎,人道幸福与意义,科道求真与务实,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以此为论,岂有孰是孰非,皆有道也。若求皆容于一,唯至道也。可曰:神即是道,道法自然,自在如来,以之可求至道。
至道之用,次在容国。当下时事,美国兵科之强,前无古人,今无并肩者,然称霸久矣,未能服众,何也?或曰,自利之心。此乃真知灼见,吾不敢反驳,却有他见,供君鉴评。美国之失,在于以己道论他道,如此,矛盾已立,其恶果已是必然。中华文化,道在中庸,今既志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当以美为鉴,莫以己道论是非,且以至道容天下。倘能以他道证己道,以至道共容之,善因之下,虽有反复,坚持不懈,必有成也。
至道之用,亦在求知。认知边界,即探索边界。古时求知之困,在于恐惧天地之力,困于王权神权之罚,一朝破局,数百年之历便是地覆。今科学缓步,在于必求实证与逻辑,倘科学家以至道为基,不知几时得天翻?
至道之用,终在容人。无善无恶人之本,有善有恶意之动。自由之根,在于容忍;和平之本,在于容人。或有至道不议善恶,仅以规则束行为,可容人类以得和平。
终曰:至道者,有容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