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1欲盖弥彰
下午,15:58分发通知召集下学期带七年级的老师16:00到一楼教室开会,刚好看到钉钉弹出消息,于是马上下去,原以为是安排与分配具体岗位,想不到是未见其岗先给你一个下马威,也就是先签一个《管理相关制度告知书》,内容如下图:
《 教师管理相关制度告知书
》
美其名曰教学管理改革,说什么每节课45分钟只能老师讲课15分钟,然后剩下的30分钟让学生自学完成,并且必须实行下去,他说这些的时候,从语气中听得出来,很没有自信,对于这位领导,从他来到学校起,已经共事4年余了,对他的行事作风以及为人品性,可以说洞若观火。最大的一点就是凡事都成为改革,即便不符合规律,绝大部分反对,也死硬不回头,而且完全听不得别人意见,还特别喜欢搞小圈子或派别斗争。在这些方面,我早已经深深领教过了。
就在他来后的第一年,由于所谓教学“改革”引起了教师中绝大部分“民愤”,当然由于他的专制权威,相当人是敢怒不敢言,然而也有不少是“官逼民反”直接硬抗,最后的结果是他“以怨报德”,在他与教师之间越闹月僵,大家对他极为不满,甚至有人闹到董事会那里去了,于是,最上面的总校校长,也就是举荐他过来我校的人,据说是此领导的妻子和总校校长是同学关系,自然他们的关系也非一般了,为了平息“民怨”,在期末大会上对他作出了暂时卸职处理,在后来让他到了另一个学部——初中国际部,这个学部是我校初中部实行分层教学后所谓创新班(即优生班),明白人都不难看出来,总校与董事会对他的降职实质上是明降明升罢了,来了一个金蝉脱壳般的华丽转身,当初,会后宣布把他降职处理后,他还发了一条朋友圈,在那里笑呵呵,你们等着瞧吧。那副得意神气样,简直就是不可一世。
后来到了所谓的国际部,在组织教学班子时,基本凡是我们那一届的老师,尤其是在学校比较久的元老级老师,他一概不要,挑选的要么是新招聘的老师,要么是我们那一批进来的比较听话的老师。因为,他根本管不了我们这一批比较有自己思想或有主见的老师,否则就是跟他唱反调,给他造成管理上的麻烦。当然,在此,我必须强调,所谓我们喜欢提建议的老师,不过是在教学或班级管理上为了学生为了学校的发展罢了,并非纯粹与他作对,然而,事情到了他那里,只要有人与他不一致,他就以为是和他作对。而且,提出反对意见的,基本都是年龄比较大的老师,或者是说有主见的老师。从这里不难看出他是一个很专制的人,很多场合下,甚至有老师直接与他怼起来,这绝对不是老师之过,而是他的管理之荒唐谬误之过。在他的心里,有一种强烈的唯我独尊的意识,甚至在管理中,实行的就独断专横的行事准则,说得严重点有点“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
为什么先交代此人的背景资料,是为了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前文《管理制度告知书》的制定与签署。
首先,这个《管理制度告知书》有合理的,但是后面的两条就明显不合法。其实,我开始也不想做过多的想法,然而,签完名交上去后,有被打回来,说还必须得写上“同意”或“不同意”。我就觉得里面很有猫腻了,而且这一个要求,在我看来,依他的个人品性去执行,那其中还含有很强的个人主管性。这个主观性就是文字里面的含糊不具体,最终目的就是“制动离职处理”和“自动申请离职”。说白了,就是到时候,解聘你而且不赔偿,这里面的文章就是,白纸黑你当时签字了的,这不就是先挖好一个“坑”到时候让你跳吗?而且,尤其是最后一条,所谓家长投诉率问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这个方面,我对他早已领教过了的,一来就给我穿小鞋,哈哈,本身我认为他这个人还是很正派的,因为他还曾经在大会上给我们介绍过要读的书,后来让我始料不及的是,一上来就给我来这么一招,有点措手不及;还有直接拿继续教育没有完成给我扣帽子直接取消我评骨干的资格(事实上没有继续教育没有完成的还有几人依然评了骨干);最后是到了以初三学生不按要求穿校服直接把班主任我的师德分扣成了-2分,当初我就笑了,何以恨我恨到如此地步呢?唉,让我感慨,我20多年的教年,到过的民安学校也真不算少了,但是,师德师风想如此低分的,还仅此一次,在此并不是说我有多优秀,我从不居功自傲,但也不卑躬屈膝。当时就去找了德育负责人,那是一个年轻人,说白点,不过就是此领导的一个代言人或传声筒,一起同去的还有另一位老师。
其实,我从此份《管理制度告知书》的内容里面用读心术可以读出制定者的想法,基本上是否定的。第一,表明制定者对老师的不信任,或者对自己的管理没有信心。古人早就有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难道不是吗?管理者重在于管理人心,这是所有管理的核心所在,如果人心涣散,如何谈管理?仅仅靠权威去管人,那是完全行不通的。孟子早就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其二,是制度制定者真正不懂教育。关于第三点,学生的平均分,并不是主要取决于教师,相反主要取决于学生。所以有“得天下英才教之”的教师理想,教师主要是引导和督促作用,而且这些也得靠学生的内因起作用才用。我相信,真正有职业操守的教师没有那个老师不想较好学生,然而事与愿反,最终结果就一定是老师能力或道德有问题吗?非也!而且无论怎样教,肯定会有最后一名的,所以,我从本质上就非常反对所谓的“末尾淘汰制”,这不过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然而,在人类社会,这个法则本就没有遵循人本原则,更不用说从现代社会的文明角度上做道义解说了,对于教育领域,还拿这个憋足的没有人性的法则来说事,那简直就是王八蛋!真要用这样的法则来评估老师,我们的教师自己做的事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吗?是符合人本主义顺从人性的吗?毫无疑问,是反教育反人性的!其三,此内容,它的针对性非常明显,就是为了针对那些反对他的老教师,欲除之而后快罢了。
这告知书制定者的居心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你们能说我们能写“同意”吗?当然,制定者此举,也不难见其人品也!由此,他的居心所在,真可谓是欲盖弥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