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键盘上跳舞
初次接触键盘是小学三年级的电脑课上,金山打字通的神奇尚在眼前,那一小块一小块的按键竟然可以打出那么工整的字。没错,就是工整,和书本上的印刷字一样工整,和我写在书本上的字大相径庭。初识键盘,我就为它如此神奇的一面惊奇到了,心想,如果我写的字也可以那么工整就不用背老师说教字迹潦草了。当然这个想法在第二天就被抛到脑后了,该怎么写依旧怎样写,横竖撇捺随心所欲。狗啃一样的字迹看起来别有一番意境,自夸这是自创草书,世间独此一份别无二家,竟有些沾沾自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到高中。
班主任是个严肃且认真的人,我的字迹常与他有冲,因我是老师所教课程的课代表,私下他常说我字迹该练一练,班中几个狗啃字数我的啃的最严重。被我尊敬的老师提出了缺点,心中难免有些羞愧,暗自下决心,定让我的字成为啃的最不严重的。于是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描字帖、练正楷。果然有效!字啃的错落有致,竟有了另一番“工整”,那字不像行草连贯,是一块一块分开的。若是再用狗啃形容,那这一个月的成果可以说是一只豁了牙的狗啃的。那狗重新长出牙后,沾沾自喜也回来了。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没白花,字终是像字而不是一条条扭曲的线连在一起了。
当我的字越来越洒脱、越来越不羁,心也停不下来了,心随着飞速移动的手跳的不成规律,总有一种慢下来就不跳的错觉。手在动,脑子也没闲着,尤其是灵感乍现时,往往忘记了时间与酸痛,笔速似乎处在匀速状态,直到灵感完全倾泻到纸上才察觉手指已然僵直。我把这种状况叫作打坐,纸是木鱼,笔是犍稚,犍稚敲木鱼,手脑两不知。待得木鱼声止,方觉西山已红。当时的状态正是如此。
打坐不常有,且打坐时手中笔勾出的脑中灵感如散了地的线团,虽有所连接却不知开头结尾,亦不明线中所示何意,往往倾泻完毕也如山中瀑布,声有响而水不知流往何处,结果灵感成了一堆乱绪。
大学后有了一台电脑,键盘的存在帮了我极大的忙,灵感不再是一堆毫无头绪的线。一行行工工整整的字承载了当时的情绪,事后再次翻阅也有迹可循、有感可触。我称打字为跳舞,二十六个字母是二十六个落脚点,空格键是舞台,所有的落脚点都在舞台的范围内。落错了脚也没关系,不必如纸笔那样一笔划去或是借用工具恢复成无字状态,只要跳到backspace键上就可以收回落错的脚。说起来是大拇指实现了开头,小拇指实现了修改,食指、中指、无名指与小拇指合力完成了灵感的倾泻。
自从尝到了键盘的甜头,纸笔便不愿多用了。指尖变得更圆润,二十六个键、space和backspace键越发熟悉,所有的跳点都在脑海中有着清晰的位置,不用再仔细瞧舞台上的点,只要双手,不,只要指尖触碰到点,所有舞蹈便尽在手中。双手的触感使大脑兴奋,大脑兴奋双手的触感便越强,双手的触感越强手速便越快,手速越快灵感倾泻的越厉害,灵感倾泻的越厉害声响就越大,声响越大就越有节奏感,节奏感越强就越连贯,越连贯双手的额触感就越强。
键盘上的双手倒真像一个舞者,跳出来的舞蹈虽没有惊艳众人的身姿但有着触动我情绪的情感。那个舞台是一个人的舞台,舞者也只一双手,或者说是两只手。这两只手在没有观众的舞台上尽情的跳着,任情绪散满整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不用担心舞姿如何,自由、随性、肆意、倾泻是这个舞台所赋予这双手的情感,也是这双手赋予这个舞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