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经济》读书笔记
1.如社会学知识所揭示的,制度传达着社会团结的假象,并不断地固化它,因而被认为是世界加诸我们的外在的客观存在,而非社会建构的产物,事实上后者才是制度的本质。因此社会学家把个人描绘成受造者,受造于各类社会影响力,包括在社会圈子之内和之外、社会规范、意识型态、社会阶层,或基于宗教、经济、政治这样复杂体系建构出来的社会制度。
2. 个人如果有社会纽带连接相互分离的多个网络,那么就可以享有极大的战略优势。当这些人是信息与资源从一个网络传往另一个网络的唯一一座桥时,他们就有能力从其所跨越的网络中取得“结构洞”的利益。
3. 信任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信任通常源自一些已经存在的关系网,如血缘或是曾经的交易记录等。在关系网中,人们通常不易破坏信任,因为“社会压力”也是个人动机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坏名声会直接导致经济与社会成本的增加。可是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个人关系以及以交换历史为基础的信任或群体身份带来的信任就不够用了,这个时候,制度(比如第三方监管帐户和信用评级)将接管空缺。
4. 制度是多元并存的。当个人选择一定的制度框架来框定其行为时,通常不是在孤立状态下做出此种选择的,而与他们有一定联系的其他人因为立场不同,完全可能会选择不一致甚至有所冲突的制度框架,典型的例子比如丈夫与妻子,或工人和雇主所选择的制度框架之间往往存在冲突。
5. 韩国、中国和日本的家庭和亲属制度存在着明显差异,这些差异蔓延开来,造成了这些国家的商业和商业群体在组织方式上的不同。在这三个国家中,韩国是唯一一个长子继承整个遗产(“长子继承制”)的国家;在中国,子女之间的平等分配是基本规则;在日本,一个儿子继承整个遗产,但并不必须是长子,而在谁应被视为“继承遗产的儿子”的问题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包括义子,如果他看起来比亲生儿子更有能力的话,通常会被选择来继承遗产。韩国商业集团(财阀)的组织,包括管理者的继承模式、家族主导的大型联合企业中创始人毋庸置疑的权威,以及精心安排的成员公司间交叉持股关系的复杂方式。所有这些组织安排,切实地遵循着先前业已确立的家庭关系和继承的规则模式他认为,家庭动力机制塑造着商业世界,因为亲属关系的规范模式“创建了行动者看待世界的透镜,以及增强其行为合法性的那类结构、行动和思想,它们被视作理所当然的指示,甚至无须第三方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