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之光

价值判断的本质对象从来不是辩护语言【原创】

2020-09-06  本文已影响0人  淮阴周立恒

冯友兰先生著的《中国哲学简史》里摘录了一个打不打敬不敬的故事(原文大概出自《明道杂志》),冯本意大抵是讲王学(王守仁学派)和禅宗的诡辩,故事如下:
  
  有个书生游览一个佛寺,受到执事僧人的冷遇。有一个大官也来游览,却受到最大的尊敬。大官走了以后,书生就问僧人为什么待遇不同。僧人说:“敬是不敬,不敬是敬。”书生就照僧人脸上狠狠打了一耳光。僧人愤怒地抗议道:“你为什么打我?”书生说:“打是不打,不打是打。”
  
  表面上看这个故事是书生看不惯和尚的虚伪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可以理解成书生没有气量理解不了和尚的禅。

实际上冯先生在这里想表达印证的应该是,书生用禅宗的辩论方法批评佛家,实际上犯了和禅宗诡辩相同的错误。(详见第二十七章:西方哲学的传入)

我在这里主要是想探讨一个伦理问题,也就是和尚与书生的做法在道德上是否是应当的,也就是谁对谁错的问题。首先说明,不讨论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

单从故事本身来看,我们获取到的信息是:和尚对大官非常尊敬而没有对书生有额外的尊重,书生生气质问得到敬是不敬,不敬是敬的答复后打了和尚一巴掌并说了一句,打是不打,不打是打。

单从字面我们能确定的只有书生打的一巴掌是出自于对和尚回答的不满意,而不能确定和尚内心对书生和大官是否同等尊敬。

如果只从这点分析,很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书生的行为无礼,是不应该的,因为不能确定和尚是否对大官与书生同等尊敬。

可能正像和尚所说,对大官尊敬是因为他的权力而违心的行为反而证明了对大官的不尊敬,而对书生的表面冷遇实际上就是对普通人的态度,反而说明了对书生的尊敬。

但是禅宗的核心即是空,如果说和尚当真是不敬是敬,那么他更可能的选择是笑而不语,而不是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敬是不敬,若更进一步,也不会选择尊敬大官而冷遇书生,至少应当是同等尊敬,而非冷遇一人尊敬一人。

这样来讲就更符合文章本身所流露出的对禅宗诡辩的讽刺。即和尚的敬与不敬选择不应当,书生打的好。
  
  但就像我先前所分析的那样,这件事本身的是非不在故事中谁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而在于当时双方所思所想所行。

可能一:和尚确实是深谙佛理,如果对大官不够尊敬可能招来祸患打破佛门清静,所以这种尊敬实际上是不尊敬。这样看来书生不理解其中道理亦不加考察愤而出手非君子所为。

可能二:和尚修为不够,心中尚有俗气,或许也想过敬不敬的问题,但无论是屈从于现实,还是被恐惧所左右,亦或者想要巴结大官,最终做出的选择不是依据于佛理而更多是出自于凡心。此时书生如果只是为了泄一时之愤反讽和尚尚有无礼之嫌。

可能三:同二,若书生更多是出自于诸如打醒和尚使之勘破虚妄认清本质,亦或者使之明心见性知禅境真意在禅不在辩之类,则虽有无礼之嫌,于节无碍,于理不亏。
  
  综上所述,实际上这个故事有三种可能,也就是和尚非敬该打,和尚大敬不当打,和尚非敬不当打。
  
  打不打敬不敬取决于事情真相如何,而当事人又根据怎样的依据做出了怎样的判断,而不是谁说了什么。
  
  这个故事映射到舆论舆情上是完全合适的,更多人更容易被媒体的单向加工所引导而忽略了真相本身,看似每一个字都无比正确,实际上没有一个字是有必然联系的,自然也就推不出正确结论。

毕竟: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故事表征从来都不涉及价值判断的本质对象。
  
  价值判断的本质对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来都不是辩护的语言。
  
【原创文章,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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