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鲜花,不过你也可以当它什么也不是
小到坐交通车该不该给老人让座、遇到乞丐给不给零钱,大到路遇老人倒地该不该扶、孝道该尽到什么程度甚至该不该尽,这些问题会不时困扰我们。昨天,我一边走路一边开动自己哲学家的脑袋思考,略有所悟,跟你探讨,不见得对。
人类社会用于规范人的行为的,无非两件工具:法律与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顶点。“法无禁止即自由”,换句话说,法律之外的道德,是一种自主自愿的行为规范,说人话就是你愿意道德就道德,愿意不道德就不道德。我们应该知道,法律之外,是你“恣意横行”的权利;也应该知道,在道德之上,有不懈追求的无限空间和鲜花灿烂的绝美风景。
我们中国人很特殊,几千年的人治造就的传统文化是“以德服人”;法治千呼万唤、百转千回却仍然覆盖不足、边界不清、执行不好。道德对中国人的约束力、约束范围,因此显得更强大、更广泛、更深入,各种唾沫星子淹死人的道德谴责事故,其威慑和惩罚常常尤甚于法律制裁。
这不是一种现代的、科学的观念。时代已经进步到二十一世纪,要成为一名现代公民,解决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些困惑,就需要清楚的界定法律与道德间的边界,并做到在法律内严厉禁止、在道德上自主自愿。
还是那句话:法律禁止之外,是人的自由。自主自愿,是道德的起点;任何不尊重道德自主自愿原则的,在起点处就偏离了道德。道德最多只是导向,你可以向着这个方向走,也可以不走;而非轨道,你必须沿着轨道前进,否则就会翻车。任何以强迫为出发点的道德以及呼吁、舆论,都是发起者不道德在先,故意或无意地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本质上是不道德。道德是呼唤内心的良知,而不是绑架人的精神。遵从道德与否,首先要倾听自己内心的呼唤,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决定,别人指手画脚,你有权完全当他放屁。这就是思想自由与行为独立,这才是现代的公民素质。
这就推导出两项行为原则:既要培养自己对高尚道德的追求,也要珍惜自己不被道德胁迫的权利。
当你累了(或者没有任何原因)、不愿意给别人让座,当你怕了、老人倒地也不敢去扶,当你自顾尚且不暇、孝敬父母力不能逮,甚至当你苦闷了、想放纵一下自己(只要在法律之外),都没有必要背上良心债,大可以坦然以对。做与不做,都是你的权利,你要跟随自己内心的指引去决断,什么别的鸡会怎么看、大鹅会怎么说,你不用理会、无需辩解,就当耳旁风吧。
于此同时,也要知道修炼美德不仅是义务、更是境界,是自我救赎和自我提升;自觉抬高道德标准、严格行为操守,不是为了希图“道德高尚”的虚名,而是展现人性的灿烂光辉,并会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益处。做一个有道德甚至道德高尚的人,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深沉的幸福与快乐感。这不全是为了自己帮助过的人,仅仅自己内心的自足与成就,就是遵从或拔高道德标准的最好回报,更何况得道多助,你的美德一定会积累起积极的人脉和运气,让你的生活更美好。
有好几次,开车看到路上有东西,我赶紧避让,这时心里就闪念一下:我得把它弄走。最强烈的一次,是看到路中间赫然一个水泥墩子,这要是哪个车碰上,后果不堪设想。当时车速很快,念想一闪,离开现场已是数百米,想想还是算了,但心中潜藏的自责久久萦绕不去。直到有一天,看到红绿灯前大路中央一个下水井井盖被前车带了起来、骨碌碌地滚,我终于停下来走过去搬过来安放好。不需要回报和赞美,这样成就感其实更纯净、踏实和深厚;想着再不会有车掉进窨井伤车甚至伤人,心中快然自足;转身离去时,最近的一辆等灯车辆向我鸣笛致敬,我还是忽然觉得热血上涌——做好事的感觉真好,也终于从以往的内疚中解放出来。
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争取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感觉真的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