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法学生涯,如何改变了我?
导语:7年,能改变一个人多少?写在毕业前夕!
01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来重庆。
本科已经历过一次毕业,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有毕业的感觉。当嬛嬛说出这句话,我才意识到,有些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或许毕业的伤感就来源于此。
本科毕业是欢乐的,几个闺蜜都留在本校陪着我,一起留守西政。毕业照是一群姑娘们一起拍的,即使当时的我晒伤了皮肤,整张脸都在脱皮,又黑又丑,可是,依然挡不住内心的快乐。
那个时候,总是觉得,有钱,就不存在距离。能用机票衡量的两个城市,跟同城没有区别。
“心若在一起,相隔再远也始终不会远离;心若不在一起,即使住隔壁,也依然不会见面。”这句话,欺骗了多少人。
本科毕业之际,跟甜甜妹妹在KTV唱歌。刚开始,我们两都很开心。可是,当唱到张震岳的《再见》,说好不哭的我们,瞬间哭成了傻逼。
“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毕业三年了,我们至今还没有再见。她在青岛,我在重庆。这,是可以用机票衡量的距离。
今天,闺蜜M离开了重庆。没有送别,没有眼泪成诗。下一次见面,或许是在深圳,或许是在北海。
有些成长,大概永远也学不会坦然面对。曾经我一度以为自己是个冷血的人,可是,总有那么一个时刻,让我感受到自己血液的温度。关于这一点,我不想改变。
02
当初选择西政和法学专业,似乎就像是缘份。高考填志愿时,法学专业是热门。许多同学,在家长或老师的推荐下,选择了法学。
法学是个什么东西?对于那个时候的我们,就像一个谜,而且是我们不想去了解的谜。
上法理课,用室友的话说,就像坐飞机,感觉人一直在空中飘着,可是不知道自己飘到了哪里。一个教室将近200个人,可是不知道多少人在认真听课,认真听的同学不知有几人懂了。
无关乎老师,只是对于不懂它的人,法理太过枯燥。法理老师其实是个有趣的人,发型很个性,卷卷的,穿衣打扮很年轻很潮,讲课风格意识流,像在看《苏菲的世界》。
晕了大半个学期之后,我有认真听过王老师的课,讲得很棒。他讲课不用看书,不用看PPT,也不用书写,只是纯粹意识流。跟上他的思路,你会发现一个比教材精彩一万倍的法理世界。
占座是西政的潜规则,不管是课堂还是讲座。遇到课堂火爆的老师,每节课要提前一天占座,每节课,教室后面站满了学生,一上午的课,全程站着听完。(为大家的执着点个赞)
类似于梁慧星老师这样的讲座,那是一定要提前排队的,队伍非常壮观,讲座现场更壮观,主讲席后面都坐满了人。
在西政,一起牵手听讲座,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一起牵手上自习,是一件浪漫的额事情。一对情侣牵手走进自习室,然后分别坐在教室的角落,独自学习,这样的情侣,我见过太多。
本科有多少本教材,一个学期结束之时,还有一半没讲完,最后老师一节课划完重点,自己学习。天知道我们少学了多少东西,天知道一本教材老师多久才能讲完。
司法考试,更像一个谜。拼尽全力考过了司法考试的人,最后不一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没过司考的人,总是一次又一次,努力想通过。至于为什么要通过,早已不甚明了,或许只是为了心中那份“学法的人一定要过司考”的执念。
不管是宅着打游戏,还是每天背着书包上自习,或者是考前临时抱佛脚,不管大家最终有没有喜欢上法学,不管老师上课的案例我们记住了多少,终究,我们都变得更理性了。
我们不会再相信,一句情话,是一定会兑现的。听到情话,我们也不再轻易被打动。
03
每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都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着拷问。有对人性的拷问,有对自我的拷问,有对利益的拷问,有对社会的拷问,有对正义的拷问,也有对法律本身的拷问。我们,总是在不断拷问中前行。
我们,总是心怀正义。只是,慢慢地,你会发现,原来过去自己所坚持的正义,并不一定就是真正的正义。
曾经,我们梦想着能参与一部法律的制定,能改善中国的法治环境。可是,越深入地学习,越明白,我们每个人,能为中国法治贡献的力量少之又少。
侵权责任法修订之后,侯老师在课堂上说的那番话,那种明眼看世界的痛心与失望,我至今仍铭刻于心。
当他看到草案中的法律条文有不合理之处,他心急如焚,想在修订案出来之前,更正这些错误。可是,最后,修订案还是于2009年12月26日,“匆匆”颁布。至少,对于侯老师来说,太过匆匆。
侵权责任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修订案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在法律的适用上就会出现效力冲突问题。然而,最后,侯老师只能带着深深的无力感,在课堂上,逐条逐条地批判了修订案的不合理之处。然后,将他的愤懑,讲与我们听。
我记得他当时的自嘲与无奈。他说,修订案一出来,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当时我怀着失落的心情,写了一篇文章,一点一点地列举了修订案的不足,并且逐一阐述理由。但是,连续写了几篇文章之后,最终,我写了一篇歌颂修订案的文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是由衷的,但是,对修订案的失望,也是由衷的。
每次民法领域有法律要修订,侯老师总是会认真撰写关于修订草案的意见稿,逐字逐条,费尽心思,各方权衡与探讨。但是,递交上去之后,从来没有被采纳过,从来没有!
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只能问侯老师本人。或许,是一个法学教授的执着。或许,是本着对法律应有的态度。
04
从一开始学习法律,我就有着浓厚的兴趣。只是,从前的兴趣与今日之兴趣,理由和基础已发生了变化。
最开始接触法律,在我看来,法律就是一个智力决逐的东西。一部法律的诞生,就是一场智力游戏,谁掌握的权力大,谁占有的利益与资源多,法律的最终导向就会倾向于谁。法律,归根结底,就是游戏规则的设计过程。
这是多么残忍的一种看法!
法律是研究人性恶的。
学法律之前,我一直以为法律是美好的。现在我也依然这么认为。可是,一部法律的诞生,从来不会跟“人性本善”有一丝一缕的联系。
本科看过一本关于功利主义的书,对一句话印象尤为深刻:刑法,本身就是一种恶;刑法,就是以较小的恶制更大的恶。
是啊,限制、剥夺人的自由,剥夺财产,甚至剥夺生命,这如何不是一种恶?
人都是利益的追逐者,追逐利益,是人的本性。很多人会认为如今道德沦丧,世风日下,我不知这个结论如何得出来的,或许是亲历过某些事,或许,只是别人给他灌输的这种思想,而他并没有加以思考,就全盘接受了。
逐利行为,在如今的社会,总是会带有贬义性质。利益在法律面前,是一个中性词。追逐利益,是人的本性,法律保护以正当手段逐利的行为,而遏制以非正当手段逐利的行为。
一部法律的诞生,永远不会针对一个特殊群体,不会针对一种纠纷之下的某一种恶,而必须是尽可能地穷尽这种纠纷之下所有的恶,才能真正起到调整某一法律关系的作用。
婚姻法总是被太多人诟病。可是,就像剧本都来源于生活,生活的恶总是会大于法律所能预见的恶。
你没有见过昔日你浓我浓的两个人在法庭上如何撕逼,又怎会懂得,互撕的两个人,一定是失去了利益的协商基础,对于利益的分配方案无法达成一致,都只想着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法律有预防功能,通过惩罚,有威慑作用。可是,当恶已经发生时,法律必须要发挥事后救济功能。根据证据,对于不公平的利益分配,进行调整。
法律是教会人理性的,同时给予人追求美好的勇气,而不是保护每一个人。
每一个人都带着弱者的姿态,来寻求法律的帮助,可是谁又是真正的弱者?每一个人都带着面具说谎,谁又真正可信?你有你的目的,我有我的考量,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片面之词”。
见过了太多的恶与善,才懂得,你亲眼所见未必都是真的,你所听到的未必可信。
05
从事法律工作,是极为违反人性的。
我们每个人,总是容易被所见所闻而触动,然后潜意识有一个初步的判断,这是每一个人,都无法抗拒的人性。
可是,即使有时候我很同情一个人,我们也要告诉自己,这个人不一定是值得保护的。即使有时候当事人很坏,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他不一定有错。
一个人的人格,与他现在所涉纠纷,有时候并没有必然联系。
“愿自己在理性的同时,保持应有的感性”,这是我微博的签名。我只想告诉自己,理性,总是为美好的愿景而服务,而不是一个冰冷的温度。
舆论绑架有多可怕?道德绑架有多可怕?最可怕的,是舆论和道德,来绑架法律。总是会在朋友圈看到“我支持,XXXXX一律判死刑”,每次看着支持的人数不断上升,我心情都会更加沉重。
就像看今日说法,经常会听到“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判死刑,这三个字,说出来,何其容易?你可知,这写进法律,就是对一个人生命的剥夺?
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何等严肃和庄重的问题,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必须要有特定的事由、充分的证据、特定的程序。当你顺手转发朋友圈的时候,你可曾想过死刑意味着什么?
刚学法的时候,不能理解辛普森案,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要信仰法律。当有人歌颂国外的程序正义,看到国外许多民众如此信仰法律,只要依照程序判决的结果,无论结果如何,大家都能由衷接受,我会认为那些人是何等的愚昧。
如今的我,不再容易被一个事件带动情绪。看到一个案例,不会习惯性去评价这个人如何如何,而常常会嫌弃犯罪手段过于低级、罪犯智商过于低。
如今的我,不再轻易去评价其他人和事。更多的,我会去追问为什么、怎么办。
06
真相和正义哪个重要?这是我本科一直纠结的问题。
可是看完李狗嗨,我明白了,真相或许是我们永远触摸不到的东西,你看到的听到的,都未必真实。你所坚持的正义,或许并非正义。就像小黛所坚持的正义,有时候,并没有她认为的那么正义。
在研读国外案例时,总能看到判决末尾有不同意见。
All Justices concur except xxx(法官名), who dissents.
(所有法官判决一致,除了xxx)
每个人对于正义都有自己的理解,法官也不例外。法官的多数意见,一定比少数意见更接近真相与正义?未必。
胜利即正义,虽然有时近乎残酷,却是事实。
法律道路上,充斥着各种选择题。是做一个唯上级是从的工具,还是保持应有的良知;是做一个只追求赚钱的机器,还是保持应有的学术素养。这些问题,远比纠结什么真相与正义更加有意义。
在毕业的十字路口,我们总是会面临各种选择。
刚刚步入社会的我们,总是坚持、铭记着学生时代的热情与正直。但是,这种热情与正直能支撑着我们走多远,还有待验证。
学生时代,我们自诩是祖国未来的法治栋梁,祖国未来的法治环境,有赖于我们而改善。刚刚工作的我们,往往会豪情壮志,急于做出一番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与价值。
生命的热情,从来不怕挫折与转折点,在逆境面前,我们总会选择迎难而上。
或许是五年,或许是十年,或许更久,我们在日复一日的重复性工作中,满足于现状,沉溺于安稳。最终,我们忘记了最初的宏远目标,我们丧失了前进的动力,而以自身力量过于渺小为借口,心安理得地让自己偏离原定轨道,越走越远。
这,才是最可怕的。
见过各种案例之后,看到了人类的丑陋和弱点,反而更能理解更多的人和事。而不会再像过去那般,一味地向别人强行灌输自己的观点,怀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态去指责别人。
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特有的成长经历,这是无法复制的,每个人都有其选择与价值观,我们不必以“家长式”或“圣母式”的姿态,去评判别人的生活。
我们需要做的,是尊重!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