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50 劳动规章制度能否变更劳动合同条款?
2018-12-15 本文已影响0人
殷志祥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一致时,能否依据劳动规章制度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般来讲,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成为用人单位其中的一员,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范规定,劳动者应当有遵循的义务,但是规章制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更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它可以补充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的不具体的条款。如果允许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违反了劳动合同宗旨和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