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致良知?--以北京南四环肇事司机见死不救一事为例
近日,网上有一段交通追尾事故的视频,前车司机见死不救致人死亡,引起人们极大争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司机眼睁睁看着肇事车辆由冒烟到起火,再到燃起熊熊大火,将车内两人吞没而无动于衷呢?
网上莫衷一是,各说各有理。有的说司机没人性;有的说这是交通法规和保险公司给逼的,挪车负全责;还有的说这是老司机,知道对死亡的赔偿要低于对半死不活的赔偿,后者是无底洞。还有的说这段视频没有前因后果,掐头去尾信息不完整,比如该司机没准儿已经确认过肇事司机已经死亡,无需再救了;或者他一直在打的电话是打给警察的,正在接受警察的指令;又或者是在接受他的老板的指令,工程车、货车出了事罚的是公司,他也无权擅自行动。。。。
种种议论,竟然多数是替司机说话的,“善良在这个世道不值钱,有钱,你才能善良得起,没钱,我就踏踏实实当个普通人,万一挪了,二次伤害怎么办?你嘴上爽了,剩下的事怎么处理,司机做得对,没有救人的能力就不要逞能”。网络成了真心话大冒险之地,只是这些真心话不全都是算计、计较、权衡得失吗?这些东西在王阳明心学里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私欲”。就是过当的人欲。与天理相对。私欲重了,就障蔽天理。
在这件事中什么是天理呢?救死扶伤。人人好生恶死,这就是天理。为什么不是让自己少受损失,不受侵害?本来保障自己的作业安全也是天理,但是为了自己的天理,置他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以小遮大,这就是过当了。过当就叫私欲。
如何判断何种程度是不过当?那就要放弃思维、比较、计算、权衡。因为越思维越容易脱离事实本身,而自己的思维定式很难察觉,难免掉入一隅之偏。不思考,然后回到本心良知上,寻找那一刹那的触动。这个也是无为法,不能主动思维。见到人都快烧死了,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吧?心动了,就是良知在发动,就要抓住它,让它发挥作用,指挥身体行动。这就是知行合一。也叫致良知。
那么这个司机为何见死不救呢?因为私欲的力量太大了,完全遮盖了他的良知本能,良知的力量相比之下太弱小了,形不成行动力,只能让位给私欲之力。私欲与天理(在人就叫良知)的关系就是此消彼长,就像乌云与太阳的关系。
一个人如何才能发挥良知?去私欲。凡事适可而止。想要的不要太多,想推卸的不要太过分。要做到这一点,只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将心比心,用现在的词叫同理心,儒家叫“仁”,万物一体为仁,别人痛苦相当于我之痛苦,别人挨烧相当于我之挨烧。本来,小孩子都是天然具有仁心的,小儿在一起玩耍,其中一个被大人打哭了,其他人都会难受得哭啼。只是后来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多了计算、思虑,在逐物中放纵了欲望,迷失了本心,失去了对度的觉察和把握。才会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来。
要在急事中表现出这些素质来,就必须在平时提着这根神经,不让自己迷失于生活,要扯着这根生命线,导航灯,人生才不至于迷路。这个案子,北京警方已经按致人死亡罪嫌疑拘捕了当事司机。与其被动,何如主动?致良知就是人生的主动。(神意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