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广大法考生的这个“软肋”,如何破局?

2019-01-14  本文已影响4人  希律法考

行政法,作为法考的三大实体法之一,一直是广大考生的“软肋”。行政法的特点就是:体系庞杂,章法难寻,理解较难。“一看就会,一做就错”,便是广大考生对行政法这一门科目的最直接吐槽。

因此,有的考生会在行政法上花上大量时间后,还是会丢失大量的分数,更甚于直接放弃这一门科目,这显然是极不正确的,因为行政法在往年法考中所占分值基本上60分左右,放弃了这一门科目,差不多就相当于放弃了整个法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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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考情概览

其实行政法,也并非“无迹可寻”,只要找对方法,我们还是能拿下它的,那么我们首先要了解下行政法到底要学些什么呢?

学习内容

行政法在法考中一般会考到的内容基本上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合理行政、权责统一

二、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法

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

四、行政救济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救济

行政法知识框架图

目标定位

我们总觉得行政法难学,做题老是做不对,而且离我们生活很远,很陌生,其实不然,行政法难就难在记忆性会出现混淆和交叉,我们要学会对比记忆,多下一点功夫你会发现行政法也不难。

所以我们可以把在法考中行政法预期达到的目标定为:只要肯记忆,分数就会高!当然了,这里的记忆和学习是有方法的,别着急,接下来我们马上就要讲到该怎么学习这门课程了。

复习方法

在了解了学习内容,又确定学习目标,那我们就要知道该如何复习行政法这一门极其重要的学科呢?

一、领悟原理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官民关系”,其功能在于控制权力与保障权益,所有的法律问题都围绕着行政公权力展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提供了控权的“内功心法”,“外家招式”则如解决职权来源问题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职权运行的行政行为法与行政程序法,解决职权运行产生侵权问题的行政救济法。

只有领悟行政法原理,才能构建体系性认知,做到“胸中有沟壑”,不至于迷失道路。

二、熟悉规范

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但法考所考察的范围却是有限的。法考当中的许多真题选项常常直接来源于具体的法律规定,或者在原有规定当中设置错误陷阱,又或者以简单的情景式案例来表现某一规定。

具体而言,行政法的复习,需要重点熟悉以下法律规范:《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处分条例》、《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三、灵活细致

俗话说,孰能生巧。但在法考当中,如果仅仅是“死记硬背”,恐怕不仅“压力山大”,而且“熟未必能生巧”。举一例来说:《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里涉及的是行政法规的生效时间,命题人围绕这一考点,可以设计五花八门的选项,如:

例1: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例2: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

例3: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例4: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施行,但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的选项没有一个是正确的说法,确往往是易错选项。命题人习惯于“挖空心思”设计各种“圈套”,因此,考生必须学会精准记忆,细致读题,灵活应对,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这篇文章看到这里,想必你也对学习行政法有了很大的信心了,有时候我们达不成某些目标,并不是我们本身不努力,而是没有找对方法。

行政法其实也只是只纸老虎,我们把问题逐个解决,到最后会发现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法考备战过程漫长而艰难,但只要你坚持住,等到你翻过眼前这座山,他们就会听到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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