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事情原显明在人心
【罗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 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罗1:20】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在跟朋友传福音的时候,我常常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何让大家认识神呢?确知神的存在?今天读到罗马书1:19-20,好似心中开了一扇窗。“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 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记得小时候在家乡,我常常眺望着江对岸(金沙江)的山和树,心中暗暗慨叹这超越你我的大自然如何让树枝茂密茁壮的向上伸展。不由得对造物主充满了感激和叹服,虽然并不认识神,但是却心中无限的叹惋人类的渺小。现在回过头来读到圣经的经文,原来这就是神的显明啊!
无论我们如何的不愿接受这位神,如何的抵挡,就像叛逆期的少年不愿遵从父母的管束一般,相信自己的力量和信念大过一切。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的父母事实上在很多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正确这样的事实。神的真理也是如此。从小受教于无神论和进化论的我们,自认为掌握了世间真理,却无视于这显明于世间的造物主的存在。一是源于罪的抵挡,魔鬼是不希望我们接受神的,所以它在我们心中作祟,抵挡光明,抵挡神的主宰。二是每个人都是骄傲的,不论是否嘴上承认。当我们以为我们是可以做好自己的,不需要依靠外部的力量。当我们以为我们这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如何能够去屈从一个“莫须有的幻象”(神),自我麻痹,自我催眠,自我安慰。当我们认为福音的真理是如何愚拙,不屑一顾的时候,我们已经充分展示了我们的骄傲了。是的,我就曾是这样的骄傲。经上说,
【林前1:21】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 神, 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 神的智慧了。
【林前1:25】因 神的愚拙总比人智慧, 神的软弱总比人强壮。
【林前2:14】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 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3:18】人不可自欺。你们中间若有人在这世界自以为有智慧,倒不如变作愚拙,好成为有智慧的。
【林前3:19】因这世界的智慧,在 神看是愚拙。如经上记着说:“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
原来,神用愚拙的道理去拣选谦卑的人。所以,不认识神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是否有自义的存在,是否已然足够谦卑。基督徒中的很多人(包括我)也曾非常骄傲,非常自义。我们被骄傲和自义绊倒,一次又一次,直到有一天不得不低头匍匐在神的面前。哪怕是那已经受洗的基督徒,也可能时常软弱,受魔鬼搅扰,与骄傲为伴。好在神的事情原已显明在我们心里。所以,自义的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圣灵在我们心中做工,让我们意识到自己是何等罪恶。而事实上,下面的罪中,总有一项是我所犯过的,甚或远远不止。
【罗1:29】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罗1: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罗1: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骄傲是魔鬼抵挡神的最重要的武器。此外,贪欲、对马门(money)的崇拜都会让我们猪油蒙了心。神的显明我们视若无睹。我们选择背离自己的内心,去追逐外在的虚妄。神照自己的样式造人,将良知恩赐于每个人的内心。良知是我们这属世的人与属天的神之间最伟大又最根本的连结。所以当神向我们显明的时候,一定是我们的良知我们的真心去感应的。世间的你我啊,时常拂拂心中的尘埃,用明镜般谦卑的,抵御住罪的捆绑的心去感知神的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