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逃难,难道是为了奔赴700多公里以外的人?
这是我人生第三次离家出走了。
第一次是小学,第二次是初中,现在刚好高中要毕业了。
我读的是职高,高三都是实习,不用回学校上课。
我和同事在宿舍因为口角,最后动手了。
我不满意我妈的处理方式,选择了逃离,此时我在昆明。
我给初恋小潘打电话时,钱包也被偷了。
只得再次拨通他的电话,把情况告诉了他,他叫我去乐山,让我给他照顾我的机会。
他已经把钱打到了我的卡上,但是我的是存折,不能异地取款,只得先回老家的城市,再去乐山。
给朋友借了几十块的车费钱,买了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
我是下午6点多到老家的火车站,银行已经关门了。
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不知道怎么办。
难道今天晚上要在露天坝度过吗?
如果此刻我有钱,还可以去住旅馆或者进网吧。
身无分文的我只能坐在候车室门前的小广场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不过心里在默默祈祷,希望这一夜能遇到好心人,然后那个好心人可以请我去吃饭。
我已经一天没吃任何东西了,肚子饿得特别难受。
为了缓解自己的饥饿,我只得想那些开心事。
到了晚上11点左右时,有个男人过来主动找我搭话,我连他的模样都没有看清楚。
只记得他身上的穿着很农民工,背了一个牛仔背包。
我们随便闲聊了一会儿,他就带我去网吧上网了。
网吧待了两个小时,他带我去吃了串串。
吃完串串,我们又回到网吧开了通宵,他赶早上6点的车,很早就离开,我一直上到早上8点才走。
我真的记不得好心人的模样,我们一起上网,他没有让我加QQ,或者留电话号码。
可能他也看出了我的难处,在给我保留自尊,什么都没问,只带着我去吃饭和上网,然后默默离开。
我早上走出网吧直奔银行取钱,买了一张去小潘那里的火车票,我是为爱在奔赴。
我买完票,连东西都来不及吃,马上去找旅馆,我浑身上下实在是太脏了,三天都没洗过脸,衣服脏得没法形容。
在旅馆洗漱完毕,我立刻去买衣服,因为没有带换洗衣物,不想让他看到我这狼狈的样子。
买完衣服,回到旅馆,直接睡到了列车发动前一个小时,我才出发。
11个小时的颠簸,我到了小潘的城市,相识两年多,我们终于见面了,不需要再用视频才能看到对方。
真的非常感动,他在我身无分文的时候接收了我。
我也非常震撼我当时的这份勇气,为了爱情,从昆明直接到了乐山,700多公里的距离。
我的处境都这么差了,连去他的城市的车票钱都需要他来出,但他从来都没有嫌弃过我。
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们是不是永远都不能见面呢?
可是我却一点都不开心,有了爱情,却没了亲情。
我不想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去追寻我的爱情。
这是我和妈妈最初矛盾的所在,到此刻都没能和解。
当时的场景历历在目,妈妈的责骂还记忆犹新。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完全释怀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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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