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美文就爱看连载连载小说

爸爸的草鞋第三章第十回

2017-05-13  本文已影响6人  多满李老师

爸爸的草鞋

第三章:童年趣事

第十回:“拾荒”的孩子

现在小学门口总是被各种味道好吃并且不贵但质量堪忧的小零食包围着,其中以辣条居多,为此电视上海专门报道过。辣条这种食品在我上小学那个时候还不怎么流行,虽然如此,不过当年我们学校门口卖的小零食的种类可比现在多了去了。

以前老百姓收入都不怎么高,社会贫富差距还没有现在这般明显,但凡父母是上班的工人,收入也是差不多的。我记得当年我每个星期可以得到2毛的零花钱,这个钱在现如今已经沦落到了去药店买药,售货员也懒得找零给你,而是试图用2颗糖代替的地步。不过在当年不瞒你说,我上衣胸口的口袋里如果能装上2毛钱,那种自信一点也亚于现在上街屁股兜里揣着1000块钱,觉得自己老有购买力了,几乎可以到了通杀门口各种小摊的地步,哪怕只能买一样。

说起小学门口的零食,现在的80后仍然记忆犹新。我们总能在逛街时偶尔路过的小摊时意外发现一些童年的记忆,什么无花果了,酸梅粉了,沾着糖稀的鸡蛋饼,还有那些不知道怎么加工制作的糖豆豆。总之,这些在大人们看简直就是三无产品的定时炸弹,在孩子们眼中却早已成了能够产生无穷快乐的灵丹妙药。

学校有一排临街门面,纷纷租给了出售文具用品和零食的店面,这些门面相对于那些只有在学生上下学那会才会出现的流动小摊贩,显得正规了不少,但同时也许是成本的缘故,这里面卖的东西大部分都不是我这等靠兜里那2毛钱能消费起的孩子所能光顾的。偶尔眼馋的时候,我也会煞有介事的佯装买东西的样子,去店铺里面溜达一圈,沿着擦的近乎透明的博丽橱柜如检阅士兵一般从这头一直浏览到那头,看看有什么好货。同时一边看还一边在脑中想象那些令自己中意的小文具被我购买并装进自己书包,次日在班上优雅地展示给同学们并赢得一片艳羡目光的场景。当走了几个来回终于看够时,最后往往煞有介事地发出一句慨叹,以没有发现想买到的东西而全身而退,只留下老板落空的期待,哈哈,我的2毛钱又保住了。

因为自己平时写字也不多,加上没有养成回家后自行学习的习惯,也就导致了现如今要重新培养读书习惯会有些许的不适应。所以在店铺里瞎逛时,文具部分总是一笔带过的,唯有个别新潮的多动能文具盒方能引起我的兴趣,驻足隔着玻璃仔细研究一下,剩余溜达的时间基本都是在零食区的。那时门口的小摊还没有上高端一点的零食,之前提到的那些也都是不入流的自制食品,至于能有正规厂家,并在包装上打上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的零食,唯有“大大”泡泡糖了。说起这款零食,估计当年在全国也是极有名气的,老早就在电视广告尚不多的时候频繁出现于屏幕里,而且记得广告还是有特效的。大大公司给泡泡糖制作了一款超人形象的代言人,跟现在小孩子看的什么奥特曼一个样子,红色的紧身衣,健硕的身材,如美国动漫英雄里那招牌式的呲牙微笑,给你无穷动力。我对泡泡糖垂涎已久,只不过这种零食不太好自己在家制作,诸多眼馋的孩子只能寻找合适的时机,比如今天考试成绩不错,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自己过生日或者看父母今天情绪不错的时候,趁机央求着让爹妈给买上一盒泡泡糖吃。

说实话,我小时候挺会省钱的,虽然现在爹妈偶尔会我买的一些精神消费类的玩意表示不屑,说还不如吃吃喝喝来的实惠,于是给我扣上了一顶乱花钱的帽子,可是人们只有对于自己心爱之物才会慷慨解囊,毫不犹豫,我们不都是这样吗?除此之外,要你掏钱恐怕只有迫不得已的时候了。对于泡泡糖的惦记并没有让我丧失理智,我的那一点不多的零花钱依然被我保管的很好,并渐渐积累到让我可以去办另一件至今令自己也难以相信的事情,这个事回头再说。所以,我并没有急于用自己的钱去买泡泡糖来过嘴瘾,而是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偶尔从班里其他的孩子处那里得到半根嚼一嚼,这种分享的快乐不仅省钱,还增加了小伙伴之间的友谊。或许是由于吃的少的缘故,加上自己嘴笨,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学会吹泡泡,并且一直到现在也是如此。不用说那些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高级吹法,什么里外双层、超级大的等等,就连最基本的也搞不定。这让我曾经一度怀疑自己的舌头长的有问题,为啥一块小小的泡泡糖进了别人的嘴里不多会就能变成一个可爱浑圆的泡泡呢?而我却只能憋红了脸,吃力地把泡泡糖顶在上下牙齿间并努力尝试往里面吹气,直到把整个泡泡糖吐在了对面小伙伴的脸上。哦,亲爱的朋友,我真的不是故意吐你的,请原谅我的嘴笨吧。

小孩子就是这样,多少有点“人来疯”的感觉,越是在哪一方面有了点进步并获得了他人的赞赏,他就越乐意在这方面继续深造下去,这也是为什么有一种教育理论说“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原因。对于我而言,由于实在无法从吹泡泡这件事上找到成就感,所以渐渐地对泡泡糖的兴趣也就淡了下来,反正这玩意也不能吞到肚子里,就那么在嘴里嚼来嚼去,仅有的甜味也随着时间慢慢失去,味同嚼蜡,算了,不吃了,随他去吧,可后来一次意外的发现让我没有忍住并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

之前说过泡泡糖有保质期,可能是临街小卖部的生意不太好吧,挤压了太久却没有能顺利卖完的泡泡糖终于过了保质期,店主貌似也没有成功的退货,但好在良心尚有,没有把过期的食品继续销售给小孩子们,最终店主选择了扔掉这些货物。又因为店铺的房子是学校的临街房,老板推开后门就是校园,不远处正好是教学楼的垃圾箱,所以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放学后,我去楼下倒垃圾,意外发现了一个歪歪斜斜躺在垃圾堆里的敞口纸箱。由于过期的食品不光光是泡泡糖,老板应该是把店里所有需要丢弃的零食都塞进这个纸箱扔掉了,所以箱子口是开着的,并且里面的零食种类还挺多。对于我而言,虽然泡泡糖吃的不多,但那鲜亮的红色外包装以及上面一个吹着泡泡的小姑娘的头像早已被我记得清晰无比,我简单一数,居然有2大盒没有拆封的泡泡糖啊。

起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还没有被人买走的美味居然会被直接丢弃在这里,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些东西肯定有问题不能继续卖才会丢掉的。本来此刻应该离开的我,目光和灵魂却早已被那泡泡糖勾走了,于是乎在我的脑子里,开始了各种假设,寻找各种借口来给这些泡泡糖开脱罪名,以便于让我觉得它们还可以被继续利用一下,不至于就这样被人销毁。正在这时,店铺老板又搬着什么破烂走过来了,看来需要扔的东西还不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货的。他显然看到了我这个眼睛直勾勾顶着那箱零食的孩子,于是快步走到我跟前,大声对我说:“那些东西不能吃,都过期了,吃了要生病的。”想必他的内心是极不愿意自己丢弃的东西又为别人起到了价值吧,特别是我这种每次都去看却从来不买的孩子,怎么有资格觊觎那些珍馐呢?他一边继续丢弃着带来的“垃圾”,一边用手驱赶着我,让眼前这个毫无利用价值的孩子赶紧闪一边去,仿佛他当时恨不得立刻就变出一团三昧真火,瞬间就可以在我眼前把他丢弃的所有东西烧成灰烬,而不会给我留下一丝一缕。不过老板终究没有变出火来,他看我不动,也懒得继续赶我,毕竟东西已经是丢掉了,爱谁睡吧。随着店铺后门咣当一声的关门声,现场便只留下我一个人了。此刻我的内心是挣扎的,虽然已经被告知那些零食已经过且并且吃了要生病,可是内心中却为那些美味准备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好似自己的胃也是精钢不坏之身,即便吃一些,也不会有什么大碍吧。眼前可是整整2大盒泡泡糖啊,我内心的渴望在告诫自己今后恐怕再无这样的机会了。于是,在踌躇了好几分钟,眼看四下无人的我眼疾手快,伸手从箱子里取出了一盒装进了书包。至于箱内其他的虽然包装依然花花绿绿但自己没有吃过,不敢轻易尝试的零食,我却没有动过,我这个人不贪心,一盒泡泡糖早已让我的全部贪欲获得了充分的满足。

此后那盒泡泡糖我终究没有吃完,因为既不敢公开拿出来吃,因为一定会被问到是什么来路,无法作答而遭到怀疑。同时也不敢赠与他人,因为知道是过期的,万一别人吃出个好歹,那时任何一件小的事故,在我眼里都仿佛天塌了下来,自己肯定无法承担的起。于是,只能把泡泡糖藏起来,偶尔拿出一个,心惊胆战的填进嘴里。这种明知可能带来独自疼或者其他不可想象后果的行为,我自己也挺害怕的,加上本来吹泡泡到的水平也不到家,所以吃着吃着也没有什么乐趣可言,反而有了一种深深的罪恶感。眼前仿佛看到了发现我偷偷拿走泡泡糖的老板对我不屑以及轻蔑的眼神,这对我一个三道杠来说是怎么可以忍受的呢?最终那一盒泡泡糖也没有被我吃完,在好奇心以得到满足后便迅速降温,我终于在一个晚上把剩余的半盒糖丢进了自家楼道里的垃圾箱。回顾起来,庆幸自己的肠胃还算争气,没有如老板吓唬我时说的那些各种不舒服,这也形成了我对于质保期的认识:那些食品真的会在质保期的最后一天刚刚过去就瞬间变得不再能吃吗?应该即便再过上一些时候,依然可以吃吧。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