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与仙仙
她叫仙仙。
是我大学同学,我那时超喜欢她,超喜欢。
所以下面我会讲一个甜到腻的故事?
不是。
我相信无论过多久,有些情感会一直在那里,恣意生长,抽枝蔓延,但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峰回路转的机会。
2002年,我带着美好的憧憬,拉着一个破箱子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有些人注定是在阳光下生长的。
当我一边饶有兴趣地打量周边环境,一边拖着箱子慢腾腾往前走的时候,身后冷不防的一声鸣笛吓得我一哆嗦。
几秒的愣神后,我连忙拉起箱子移到路边,一辆私家车从我身边急驶而过,停在了前面的报名处。
敢在学校鸣笛,我的第一反应是车上的人不好惹。
这可能是一个初到大城市的偏远农村娃,最笨拙却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方式,惹不起就躲。
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我看到车上下来四个人,其中一个女孩子很引人注目。
淡黄微卷的长发,一张白皙的脸,圆圆的黑框眼镜架在小小的鼻梁上,显得娇小呆萌,轻风吹动着公主裙,像极了童话里走出来的人物。
因为要填报名表,我只好小心翼翼的走过去,排在他们后面,不想上前。
谁知女孩竟然跑过来主动跟我搭话。
她说:对不起啊,他们一直都是这幅臭臭的样子。
我笑了笑没说话。
她继续说道:那个窗口也可以报名的。
然后伸手就要帮我提箱子。
和她一起的中年男子在我之前拦住了她,我忙托起箱子快速上了台阶,女孩冲男子做了个鬼脸后,也跟了上来。
“子岳,哇塞,子曰,孔子曰:巴拉巴拉。你这个名字很有趣哎!”
“咦,你也是外国语学院的?字写得挺漂亮。”
“还是英语专业呐,我们同班啊!”
“幸会幸会,叫我仙仙好了……”
……
所以我对仙仙的第一印象是,她是我招惹不起的人,还有她是个话唠,小嘴一直嘚吧嘚吧。但事实上并不完全是这样。
熟识以后仙仙谈及我们第一次见面,她说当时我一身皱巴巴的T恤和破洞随机出现的牛仔裤,拉着一个复古的行李箱,超有型,简直甩他那戴着墨镜和链子的哥哥好几条街。
(我当时是真的没衣服穿好嘛!)
第二次见仙仙是军训,她好像身体不好。我们训练的时候她就在树荫下坐着,陪我们站一会军姿就会出很多汗。
时不时我会忍不住去看她一眼,她也总能捕捉到,然后会冲我甜甜的笑。
那样的笑,像烈焰一样霍乱了我整个迟来的青春,也温暖了分开以后那一个个孤惘寒冷的黑夜。
休息期间,教官会随机点人表演才艺,表演不上来的就要接受俯卧撑之类的小惩罚。
军训第二天,仙仙就火了,成为很多人的女神。
有个道上混的哥哥,报道的时候开着豪车在学校横冲直闯。当然这点不足以让她被喜欢。
重要的是她人温婉漂亮,能歌能舞。
虽然当时她跳不了几下就会喘粗气,但就算她随便起身摆个手都会引来一片起哄声,这大概就是气质吧,我也说不清楚。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不敢正视的人,越容易碰见她。
当晚我心里七上八下走进文学社面试的时候,就看到仙仙正在做自我介绍。
后来仙仙跟我说,当心里一直念叨一个人的时候,就能遇见。
这句话在那段纯白时光里屡试不爽,但在后来十年的岁月里只灵验过两次。
2008年奥运会,2015年我结婚,这是后来我们现实中仅有的两次见面,其他的都是在梦里。
真正和仙仙稳定成为朋友是在军训的第四天,仙仙逞强要跟我们一起训练。
但临时换了教官,于是丢了军帽的仙仙成为新教官的第一把火。
没戴军帽女生俯卧撑50,男生100。这是第一天就强调的规定。
站一会就暴汗,更别说俯卧撑了。仙仙似乎也想没到会遇到这种情况,站在那里愣神。
报告!她的帽子在我这!
时至今日我仍然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
她的帽子为什么会在你这?
教官走过来,眼中带着锐气,轻而易举地瓦解了我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勇敢。
一时语塞,我摘下帽子丢给了仙仙。
教官厉声道:我让你动了吗?
我:没有!
教官:说话前要喊报告,知不知道?
我:知……报告!知道!
教官:俯卧撑200,蛙跳3圈,去!
那天汗水一次次氤氲了我的镜片,军训结束后我被舍友搀回宿舍。
军训的第四天我也火了,一个为了讨好女神不惜废了自己的傻子。
不过和仙仙比起来我就是昙花了,因为不久后就没人记得我了,但仙仙毕业离开后,美学姐的故事还“阴魂不散”地流传着。
也是从那时起仙仙成了我的跟屁虫,她送了我一块手绢,上面绣着精致的花。
手绢很香,我见过仙仙用它擦汗,我也偷偷嗅过,(什么?变态???是你你也嗅好么!)尽管后来那类似仙仙身上香的味道逐渐没了,但看到手绢,我就会想起那个横贯了我青春开始到落幕的女孩,所以我格外的珍惜它。
很多人都说我下了一步好棋。
坦白说我当时并不是为了讨好仙仙,你也一定经历过,当看到你喜欢的人遭遇困难,你条件反射般地挺身而出。
所以那不是有意的讨好,而是自然而然的想去保护。
相熟之后我了解到仙仙家里很富有,她送我一份礼物,或者请我吃一顿饭的钱,都需要我兼职好多天。
仙仙从来不准我回请,要么强行抢单,要么拿翻脸绝交来要挟我,甚至过节只要我写首诗给她就好。
女孩子的心思从来难猜,但女孩子对你有没有好感却很容易看出来。
仙仙会把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读给我听,然后当着我的面撕掉;她会顺路陪我去兼职,然后跟我一起在饭店端一天盘子;她会把我写的文章分享给她朋友,说她的偶像是一个大作家;她会起早和我去图书馆,然后呼呼大睡……
她明明可以呼风唤雨,颐指气使地享受众星捧月之宠,但她偏偏会在每晚临睡前问我明天怎么安排。
所以我知道仙仙对我的好感远大于其他男生。
于是我的自行车后座一次次被糊上烂泥,轮胎也一次次被扎破,我收到各种威胁各种恐吓。
这些我都不怕。
唯一让我动摇的是因为一句话:你养得起她吗?
在此之前我从没因为穷而觉得有半点抬不起头,和光鲜艳丽的他们比起来,我开始知道吃不起大排档,买不起生日礼物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
并且那种卑微感日益膨胀,我开始躲着仙仙。
因为我清楚她在跑而我在走,我明白,我明白总有一天她会变成凤凰,从火焰中冲上天空,可天空之上没有我的位置。
一天晚上她终于爆发,那是从报名来她第二次喊我全名。
她吼着:子岳,如果你是因为别人的指指点点,而觉得后悔认识我,那你就死远点吧,我们就算了,我也不会再找你。
我说:好。
仙仙:你滚!
我没有看她,转过身就走。
女生总是口是心非,我还没走几步,她便哭了起来。
你回来,你回来,你给我回来啊……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两个人心贴心拥抱可以这样暖。
那晚是我见过最美的月色,皎洁到让我内心一片澄明,也美过了后来我见过的所有如诗如画的风景。
有的人一生只能遇一个,景也是可遇而不可求。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收到任何形式的威胁。
本以为可以这样走很久,直到大二上学期末,突然有一天她哥哥来找我。
你别再兼职了,天冷我妹妹身体受不了,你的生活费我出。
我谢绝了她哥哥的钱,同时我知道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那天晚上仙仙心事重重,跟在我后面一句话不说,到了宿舍楼她停下来。
她说:我身体越来越差了,我要出去治病。
虽然有所准备,但我心里还是“咯噔”一下。
我说:多好,仙仙马上就会变得生龙活虎。
仙仙执意不让我去送她,我远远地看着她抱着我送的公仔熊,一步一步远离。
仙仙走之后,手绢成了我唯一的念想。我一直带着身上,每天晚上我会用香皂洗一洗,然后用吹风机吹干,放在枕边带它入梦。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着,我们偶尔会打电话聊聊近况。
她说她不适应那边的生活,她说她很想家。
她说她身体恢复的很好,她说她越来越漂亮。
她说有个很棒的男孩子在追她,她说她恋爱了。
她说她希望另一半对爱情忠贞,她说她分手了……
每次通话后,等着心跳平稳的时间里,我都觉得自己好想好想她。
2008年仙仙打电话说要回国去看奥运会。
手绢你也一直还留着呀,我以为你早丢了。
仙仙不可思议地望着我。
彼时的仙仙一身正装,和学生时代比起来模样变化不大,但气色好了许多,更成熟更漂亮,落落大方。
我:你还是容易出汗。
仙仙:已经好多了,要不我再送你一块吧,都旧了。
我:不要,这块足够了。
有时一个人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大概是在我青春伊始遇到了仙仙,虽然最后她也只是留给我一块手绢,却让我很难对其他女孩动心。
于是我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旁人眼中和我很般配的姑娘。
2011年冬天我外出应酬吃饭,酒桌上我被灌醉,被同事架回宾馆已是深夜,凌晨4点多我猛然醒来,我翻遍所有衣服也没找到手绢。
我真的疯了。
凌晨5点,我一个人跑在飘雪的路上,我不记得过了多久我才跑到酒店,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找到那家酒店的。
所幸门前的垃圾箱还没被清空,但手绢已经吸饱了菜汤。
四下无人的街头,落雪,我握着手绢的手被冻得毫无知觉。
那一刻,前所未有的孤独。
三十而立,我一直以为我已经足够理智,原来只是没有触碰到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没人知道,那块手绢一直是我的支柱,在我一次次想要放弃的时候,提醒着我要不断变优秀,手绢知道知道我吃过的苦和流过的汗。
可我终究是个凡人啊,长辈开始轮流催我结婚,我妥协了。
去年我举行婚礼,仙仙来了,她一个人坐在角落,双手合十顶在嘴边看着我宣讲,见证我对新娘许下种种。
当香槟喷在我眼镜上,我拿出手绢擦的那一刻,仙仙表现的比08年奥运会更惊讶,眼中带着光。
中途我出去抽烟,仙仙跟了出来。
你还留着呀!
我微微一小,说道:用顺手了。
仙仙:你怎么开始抽烟了。
我:11年就开始抽了,好几年了。
仙仙坐下来,望着天空发呆,许久后说道:你还记得那晚的月亮吗?这是我最开心的两天晚上,我真替你高兴。
我:大气污染,再也不会有像那样的月色了。
我掐灭烟头:没和老公一起过来吗?
仙仙:我说过的,要等你结婚了再考虑。
我心头一紧:真的假的啊?
仙仙狡黠地一笑:他有事来不了,我给你看看我女儿的照片,超可爱,她叫似月。
接过手机,我看到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她有着跟仙仙一样漂亮的眼睛,一旁立着一个公仔熊,看上去很是破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