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妻弃子出门避祸,多年后发现儿子是自己的主人?《情史》第二卷之二

2024-07-01  本文已影响0人  小桃爸爸

南安(今福建省南安市)有个姓萧的人,幼年时父母双亡,娶妻陈氏,二人有一个儿子,故事发生时刚刚七个月大。

结合文中的描述来看,他应该是寄宿于叔叔家中。根据过去封建大家庭的情况,推测可能是父亲死后叔叔成了家业的继承人之类的情况。

总之这个叔叔看侄子两口子非常不顺眼,经常羞辱他们,甚至还打算卖了他们以节省口粮。某次叔叔又来找茬,用大斧去砍萧某,致使其左臂破裂,鲜血染红了衣服。

萧某知道叔叔容不下自己,于是告别了妻子逃离家中。临走前他将那件血衣一分为二,作为将来相会的凭证。此后萧某便逃到了湖北,靠制作木盆木桶等木器为生,因为心怀怨恨,所以再也没有回家。

另一边陈氏独自抚养孩子,为了守节不惜自毁容貌,靠着做些针线活计谋生。儿子长大一些后,因为叔叔的阻挠无法读书,陈氏便偷偷去邻居家请的老师那里听课,回来亲自教授他学业。

儿子也十分争气,就这样苦读了多年,终于在二十一岁那年中举,当上了某县县令,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又被提拔为楚地(今湖北一带)少参,来到郢地开府办公。

然而他时常因为父亲的失踪而难过,甚至打算辞去官职,云游各地,去寻找父亲的踪迹。已经被尊称为太夫人的陈氏隔着帘幕偶然发现,堂下一个干活的工匠露出来的胳膊上有伤痕。

当即她就想到了自己的丈夫,于是派童子前去询问工匠是哪里人,答曰南安。接着工匠讲述了自己为躲避叔叔的迫害而抛妻弃子的全部经过,于是陈氏又让童子问他当初带走的半件血衣在哪里,工匠大惊失色,问道:

“太夫人怎么知道血衣的事情?”

随即他拿出血衣,与太夫人手中的另外半件相合。于是萧某来到堂上与陈氏相见,二人都悲痛不已。陈氏急忙命人叫来了自己的儿子对他说:

“这个工匠就是你的父亲啊!”

于是萧少参退后几步下拜,随后三人在一起喝酒,举城欢庆。

考证及吐槽

这个故事我也没有查到来源,鉴于故事发生在明朝万历年间,因此很有可能是冯梦龙根据民间传说进行的整理。

尤其文中说萧某的儿子担任“某县县令”,“楚少参”,“建牙郢上”,这些地名几乎全是虚指,除了“嘉靖甲午年”之外,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所以我认为这个故事大概率不是出自书中。

另外这个故事的内容也很有民间传说的风格,逻辑上很有问题。前文提到萧某的叔叔想要将萧某夫妇卖掉,可后来萧某却独自出逃,将老婆孩子留在了叔叔身边。没有了侄子的这层血脉关系,那他的叔叔岂不是更加可以堂而皇之地将母子二人卖掉,这岂不是将羊丢进了虎口?

就算叔叔不卖掉她们,他也没有理由留下二人,前文说她想要节省口粮,那么他完全可以将她们赶出家门。但实际情况却是母子二人仍旧在叔叔家的屋檐下生活,直至儿子长大成人。如果叔叔可以容下母子,那萧某又逃个什么劲呢?

综上,我很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我甚至觉得这是一种模版,是一个励志的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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