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的爱恋之琴瑟寂寂笙箫起

2019-11-29  本文已影响0人  风一样的哥

       

                 

                        第一章,入京奔丧

谨以此文致敬童年神剧《穿越时空的爱恋》及青春爱情剧《何以笙箫默》。大致脉络与两剧相似,在此基础做扩充。如有雷同,属正常。

洪武二十五年三月末,北平的天气乍暖还寒。过了春分,白昼更长了,燕王府上上下下已经换上了春衫。

  而那作为一家之主的燕王朱棣,因长期习武又各地征战,更是仗着自己底子强健,光起膀子在练剑,健硕而完美的身形一览无余。那剑锋极速流转,正练地投入时,只闻身后匆匆地脚步声传来。“爷,应天八百里加急传书到。”

  是贴身护卫小北来送信了。

  朱棣一听是京城的信,迅速将剑收入剑鞘。顾不得擦一把汗,汗水顺着他俊朗的面庞一流而下。朱棣接过信后,面色渐渐凝重,小北见此也猜到,京城有大事发生了。

  到了黄昏时分,府里已经点起了灯,朱棣七岁的幼女思齐与五岁的幺儿高燧正在他们居住的听雨轩里与他们的外祖母常老夫人呆在一起。

  思齐与常老夫人合力绣着一副春日百花图。那高燧正摆弄着自己的小木剑。

  屋内的陈设简洁而清雅,在昏黄的灯光照映下,氛围也显得格外温馨祥和。

  敲门声笃笃笃地响起来时,思齐起了身。打开门忙对着屋外站着的女人施了个礼。“母妃安好。”

  敲门的正是朱棣的正妃-徐王妃。常老夫人见状,带着高燧起身。向徐王妃问安。

  徐王妃神色温然,忙搀起常老夫人。“老夫人不必多礼,您受累照看两个孩子,替我分担辛劳,该我向您施礼才是。”“娘娘说的哪里话,思齐跟高燧都是我微儿的骨肉,不过是为娘的疼惜女儿罢了。”老夫人说罢,有些哽咽。徐王妃见状,不愿再惹常老夫人伤情,看了一眼祖孙二人绣的春日百花图,把话题巧妙地揭了过去。“哟,这是思齐绣的牡丹花儿吗?”“是,小孩子家家性子还没磨好,心浮气躁的很,手上活儿也粗糙,让王妃见笑了。”“瞧您说的,思齐这性子还要怎么磨?这一年多,又肯写字,又愿练琴,还能这么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做绣活儿。这已经是不易了。前两天和王爷闲聊时还说,怎么从前那个小魔王,浑不见了呢?还是老夫人您调教有方。”常老夫人听罢摸摸思齐的头“嗨,什么调教不调教的,这丫头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常老夫人这才意识到徐王妃一直站着在和自己寒暄,忙招呼她坐下。

  徐王妃落座后,敛起了刚才的笑意:“老夫人,京里头出事了。”

  次日,天刚刚擦亮思齐和高燧还在睡梦里就被外祖母拎了起来。坐上了马车,昨天晚上,徐王妃是来报丧的。太子突发急病,药石无灵,于五日前驾薨。那常老夫人的长女是当今的太子妃,思齐与高燧同太子一家有着比其他兄弟姐妹更为紧密的关系,故和老夫人一起同朱棣一道进京为太子吊孝。

  事发紧急,在驿站换车换马,人都不曾停下歇息。思齐与高燧和老夫人坐的是马车。马车一路上颠颠簸簸的,思齐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三天内睡着多少次又醒了多少次。

“思齐,思齐,应天府到了”在半睡半醒间,思齐听到这个名字仿佛不是在叫自己一般。没错,她花了一年的时间才勉强接受这个名字和现在的身份,包括这个幼小的身体,融合了近一个月她才感觉到是自己的。

这样一个秘密就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叫赵默笙,她的思想,灵魂来自遥远的六百年以后。

赵默笙毕业于美国威斯里安大学,是摄影系的高材生。'在穿越之前,供职于美国著名杂志社<fashion  lady>,是一名专职摄影师。大学毕业两年的她已经在时尚杂志界小有名气。她的拍摄风格是以真实,自然,细致著称。当然,哄明星也很有一套。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默笙去超市采购了一周所需之后,感觉累得都快要散架。周身像是烈火灼烧一般。昏昏沉沉睡了过去,梦到了以前的很多事。

她曾经是养尊处优的小公主,家境优渥。虽然妈妈对她一直冷漠,但是有爸爸宠溺与爱,还是觉得一直很幸福。上了大学'之后,还有了一个才貌并存的法律系天才兼长华校草的男朋友-何以琛。

那个时候的默笙,整天怀疑自己为何如此幸运,是不是拯救了银河系?命运却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情深义笃的帅男友,在一个晚上毫无征兆地对自己说分手。悲伤和失落的那股劲还没缓过来的时候又被爸爸着急忙慌地送去了美国,说是去美国散散心。

没两天,从爸爸是老友,在美国的陈叔叔口中得知了爸爸在牢里自杀的消息。并且,陈叔叔简单传达了爸爸的意思,护照在陈叔叔手里,三年不会还给她。妈妈也给她带了一句话,以后不要再联系了,说是被爸爸耽误了一辈子,要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就这样,默笙在美国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凄风苦雨的四年。月月看房东的脸色,因为一下子那不出半年甚至一季度的房租。为了生活费和学费,去华人开的餐馆打工。就因为英语差,只能在后厨洗碗,每天盘子和碗堆成一堆像一座山。当完成一天的工作和学习回到家里,沾到枕头就能睡着。

毕业之后,经过三个月的苦苦求职,境况才好转起来。

那一天,默笙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六岁明朝小女孩儿的身上。看着自己小胳臂小腿和镜子里那张巴掌大的小脸,起初的讶异是有的。但也没有过度地震惊,因为,细细想来,这次的经历,和七年前初到美国时的遭遇,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是一夜之间,就是沧海桑田。

穿越到了陌生而遥远的明朝,有对自己关怀入微的祖母,和宠爱有加的父王。以及优越舒适的生活,这让在美国备尝艰辛的默笙,感觉到自己已经掉进福窝里了,当然她除了随遇而安,没有别的选择,二十一世纪,也没人在意她究竟如何。

马车的嘀嗒声渐停,默笙在外婆那充满蜀地韵味的呼唤中醒了过来。对,思齐,她再次告诉自己我叫思齐。

“幺妹儿,你快点醒醒里,等会儿进了城,去给你太子伯伯上柱香,也去看看你姨妈。”外婆所说的姨妈,便是当今的太子妃常氏,早年婚配太子,育有一子允文。思齐的灵魂换成了二十一世纪的默笙,对之前的事情都没有记忆了。但是回到了应天,一切都要按规矩来。

思齐直起身子,揉了揉小脑门,想醒醒神,撩开车链子。心里顿生惊喜,很熟悉的感觉,这是江南的初夏,鼻尖青草的气息,依稀两句蝉鸣。稻田里的禾苗绿的真叫让喜欢。当然了,这样的情绪,思齐是不能够表现出来的。太子驾薨,举国同哀,这又是欣喜,又说喜欢的,可要被治大不敬之罪。不过,在心里默默欣赏一番还是不碍事的。

“朱棣。。。。朱棣。。。。。”这一声呼喊又高又长,是一个女人在呼喊父王的名字。默笙也觉得恨纳闷,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地封建社会,怎么会有人如此大胆,连名带姓地直呼一个大藩王的名讳。

车外骑着马的父王和他的卫队显然也听到了这一声呼喊 ,命令得意忘言暂停。思齐和高燧两个人好奇地寻声望去,大概离队伍一百米处,有个女人。还在持续不断地喊着朱棣的名字。

朱棣跳下了马,领着他最贴身的护卫小北和小平一起朝那女人走了过去。那女人看着脸色苍白,很虚弱。但看像朱棣的眼神,依然是掩饰不住的柔情,那是很纯净的一种情动。女人满脸的憔悴也藏不住她无尽的温柔。朱棣心里一颤,多久没有女人用这样的眼神看他了,感觉就像是纯粹的。

“我要嫁给你,我要一生一世守护你。”她气若游丝地说完这句话话后,就晕了过去。

朱棣和身边的小平小北都诧异于女人的这句话。

远处马车里的思齐看着那个女人几乎是半天闭不上嘴。很显然,默笙惊讶的不是她的言行,而是她的装束。皮衣,皮裤,高筒靴加上一头等离子中分长直发,很显然,和自己一样来自二十一世纪。只是,她的操作明显更高级。她是连人带家伙一起穿来了。

“爷,她的衣服好奇怪。”小平细细端详着那女人。

“是啊爷,这女人不光装束奇怪,言行也是怪异的很,咱们还是不管闲事的好。”小北表现出十二分的戒备。

朱棣当然明白,现在国丧期间,要格外注意言行。如果要带回这么个来路不明的女人,传出去,闹出是非是小,就怕触怒了天威,一家人不得善终。

正当朱棣转身欲走时,内心好像被什么滚烫的东西灼了一下。才这么一会儿,女人刚才的眼神似乎就在眼里挥之不去了。想要走,想要不管他 却怎么爷挪不动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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