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和媳妇的三观正面遭遇时(续)
生活总是充满惊喜和刺激,和媳妇的三观碰撞总是那么措手不及。当狭路相逢短兵相接,我体会到什么叫妙到毫巅。
(四)
听歌。这一场是我的主场。听歌的问题,不是品位高低的问题,只是口味不同的问题。
我听歌比较杂。动物系情歌、农牧业金属很多都是心头爱。说到动物系情歌,一首《求佛》送给大家:
有一种叫做撕心裂肺的汤,喝了它有神奇的力量
我躲开无数个猎人的枪,赶走坟墓爬出的忧伤
歌词真是莫名的喜感,最近我就单曲循环了好几遍。当然,还有高中就迷恋的刀郎,一首《披着狼皮的羊》——以后再送给大家吧。农牧业金属,就更家喻户晓了,一首《月亮之上》风靡全国广场:
东边牧马,西边放羊
马头琴悠扬,马奶酒穿肠
还是很优美的。凤凰传奇、刀郎是我的心头好,就像许巍、汪峰我在洗澡间最爱嚎。这些媳妇都还能理解,毕竟还算喜闻乐见。偏偏我不羁的耳朵还爱听张楚、左小祖咒,这不但媳妇受不了,凡跟我熟的人也都纷纷表示受不了。这恐怕归咎于我听歌时的一些不良嗜好:爱外放,爱跟着大声唱。就好像歌手在一个劲鼓噪让我躁起来。所以听到宋冬野说“躁起来吧”,真是亲切。为什么要提宋冬野,因为《董小姐》火之前就特别喜欢他的《安和桥》,吸毒之后依然喜欢他的《安和桥》。
让我再尝一口
秋天的酒
一直往南方开
不会太久
这就是“诗歌”啊。可是媳妇很愤怒,吸毒的歌有什么好听。我理解为,是我听歌的方式不对。她虽然有点道德洁癖,但还是服膺于美的,不然就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我再放一遍《斑马,斑马》。
说到“诗歌”,周云蓬的《不会说话的爱情》、张楚《结婚》(也叫《太阳车》)、左小祖咒的《乌兰巴托的夜》《小莉》这些歌真正称得上是诗歌,而且是诗经意义上的。然而,这些歌手的嗓子一般人消受不起,特别左小,是出了名的跑调大王。没有一首不跑,没有一句不跑,听了包你消化不良,但我依然为之神魂颠倒。
我想起,还在学校时,因为吼张楚的歌,被室友轰出宿舍,大夏天在走道里自我陶醉的光景。可以想象,当我五迷三道地瞎哼哼时,媳妇的耳膜在经受怎样的摧残。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我口味的奇葩和媳妇心理的阴影,一首《七十二变》带给大家。这首朋克旋律特别简单,鼓点特别劲爆,歌词就四句,但是每句,不对,是每半句重复四到八遍,大家感受下:
我要是会七十二变我就变成炸弹
我要是会七十二变我就变成炸弹
炸弹
我要是会七十二变我就变成炸弹
炸弹
我要是会七十二变我就变成炸弹
炸弹
炸烂这个世界
啊——(请注意,这个啊是野兽派的啊,不是婉约派的啊)
炸毁这个世界
啊——
炸烂这个世界
啊——
炸毁这个世界
啊——
炸烂这个世界
啊——
炸毁这个世界
啊——
炸烂这个世界
啊——
炸毁这个世界
啊——
光看这个歌词,就已经可以确诊是神经病了。需要补充的是,这段歌词歌手刚刚吼过一遍,这段只是加上了那个野兽派的“炸弹”和“啊”二重唱。我现在深深理解媳妇的感受,那是一种身心受到重创差点灵魂出窍的感觉。
看来,是我扰民了。这一场,算我输。
(五)
这一场是我的血泪控诉。关于书的事,我忍她很久了。
十年寻常搜访,一直涓滴不弃。之前写过一篇《买书记》,虽然有点煽情,但是买书的乐趣和理由基本是真实的。不过,媳妇有她自己的看法。第一,这么多破书太占地方;第二,这些破书怎么来怎么去她根本没兴趣,只觉得乱糟糟地烦心碍眼;第三,买书有瘾,一旦纵容我肯定变本加厉,也就更加剧前两点的情况。什么“风度玉门关,雪落爱尔兰”,什么“胖胖的休谟”“瘦瘦的康德”,你说的是这一堆堆废纸吗?
平心而论,要是我不感兴趣的东西,譬如说,如果屋里到处都是她的衣服、鞋,我肯定成天惦记怎么扔掉。她的心思估计也差不多,要不是这些书论斤卖掉太不划算,收废纸的早该上门了。
当然主要还是为了照顾我的情绪,她煞费苦心。一开始,她采取的战略是掐掉进水口,明令禁止我再大量买书,规定了一个月的限额。还没等我抗议,同住的曾姓朋友就鼓噪叫好,拍手称快,就差点奔走相告了。我忍她也很久了。
开始我还没当回事,但架不住三令五申。于是我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要命的是,朋友也是同事,我买书不但不好直接往家里拿,也得躲着同屋的间谍告状,简直就是高风险作业,跟做贼一样。这样还有什么乐趣可言,于是越买越少,现在已经半年没买过一本新书。想想才不过一年的功夫,媳妇真是御夫有方,不知道省了多少买书钱,为环保事业做出了多大的贡献。
接下来,她就要送瘟神了。家里架上、桌上、柜子里、抽屉里、角落的纸箱里都是这些瘟神,既不能烧来做饭,也不好当废纸卖钱。换成是我,我也想不通:我自己不看,也没见你看,空霸占这么多平方是要闹哪样?所以当一次急用钱时,她明目张胆地要求卖书。不夸张地讲,那一刻我清晰地看到她向我的书伸出了魔爪,亮出了獠牙。让人痛心呐。这些书,哪怕我不翻,我就束之高阁,让它积灰;哪怕我每天回来看也不看一眼,就捧着手机沉迷网络;哪怕四处借钱借无可借,你也不能打我书的主意啊。
有病。
媳妇不以为然,曾也帮腔。山河崩塌,万念俱灰,一气之下,我做了个决定:整理书单,赶紧卖掉。这是在赌气。可喜的是,在整理书单的日子里(因为书太多,整理很费时间),在终于卖出第一本书之后,我对生活又有了新的感悟。我发现,卖书其实没有那么难,我对书的感情没有自以为的那么深。当我从架上抽下书本,拍打灰尘,我感到惭愧、悲哀,要不是这次被迫卖书,不知几年后才会摩挲,那时候的灰会不会比我的脸皮厚。固执己见,囿于陈见,都是把自己困在思维定势里画地为牢,拒绝成熟,实在是幼稚呢。其实,只要迈出一步,便身心释然。你看现在,身边没一本书——不是卖出去了,是最近搬家,被媳妇说服全寄回家了——我不照样在这里对媳妇冷嘲热讽,跟大家谈笑风生。
前不久刷微博,关注的科普大V转评一条老人收留几十只流浪狗的新闻,说,这是病,叫囤积症,在国外基本是常识,国内还当是有爱心。我豁然顿悟,同时深感惭愧。媳妇真是眼毒,随口下的判断跟科学结论不谋而合。于是我再一次浅笑安然——
等等,是不是有点假?是的,我对媳妇的所作所为始终耿耿于怀。对我来说,书是切身利益。听到囤积症,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切,就算是囤书,读书人的事,能算病么?大家都听过那个笑话:
记者:如果你有一百亩地,你可以捐给国家吗?
农民:要得嘛。
记者:如果你有一百万,你愿意捐给国家吗?
农民:愿意嘛。
记者:如果你有一头牛,你愿意捐给国家吗?
农民:那不得行。
记者:为什么?
农民:我真的有一头牛哇。
手机问题我可以浅笑安然,转基因问题我可以浅笑安然,听歌问题我也可以浅笑安然,但是书的问题,我没当面咆哮就不错了。我当时一本本摩挲书皮,每一本都记得是在哪个旧书店或哪次书市上背来的,有些还带着季节,带着天气。我对媳妇苦口婆心,进行最后的挣扎: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那你这梯子也够多了,想上天啊?
朋友多了路好走,书多了——
你的套路就好走了是吧?
媳妇有心机,吐槽无力气。算了,我还是去喝一种叫做撕心裂肺的汤,喝了它有神奇的力量。也许,喝了它,我能放下执着,重新享受岁月静好,浅笑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