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的简洁哲学:不是做减法,而是做除法
坚守第一性原理是一个“失去”的故事。
通常人性喜欢多,喜欢做加法,喜欢求全,但是基于第一性原理的战略是舍,一定要舍掉,你才能得到。
而且舍掉的东西全都是对的、好的,你把那些对的、好的全都舍掉,只留一个适合你的坚守下去,这就是第一性原理所推崇的战略增长方法论。
这个过程很难,这种思维方式是反人性的,需要训练才能得到。我们反复讲这样的课,目的是先把思维方式告诉各位,希望各位通过自己的刻意训练,真正拥有这样的思维方式。
接下来我们来讲一下乔布斯。
这个案例已经很经典了,乔爷就像一个丰碑、一座高山,永远在那儿。在我眼里,他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创新家和创业家,迄今为止也没有人能超越他。
我们说用第一性原理跨越非连续性,实现第二曲线式的增长。乔布斯恐怕是第二曲线式增长最经典的范例。
他一生颠覆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数字出版。六大产业,为他一人所变动,真是难以想象,如果乔爷今天还活着,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用我们的语言来看一下他的第二曲线、他的主产品线更替。1998年的主产品线是iMac,2001年变成iPod,2007年变成iPhone。短短十年,主产品线变更三次,而且每一次几乎都是后者对前者的颠覆。
当iPod颠覆成功时,苹果公司的名字从Apple Computer Company改为Apple Company,音乐收入占了公司一半以上的收入。等iPhone颠覆成功,iPhone的收入又占掉苹果收入一半以上,苹果变成了一家通讯公司。
这样一个在十年间把公司性质都变掉的企业,太罕见了。
而且收入模式也变了,原本是硬件收入,现在变成软件收入。我们所有在苹果上做APP的同学都对苹果又爱又恨,你所有的收入都要给苹果交30%的税,30%!比我们国家的税还高。
它最经典的战役还是手机。手机是在非连续性的时候切入,从功能机切入到智能机。
他最不可思议的跨越是什么呢?原本做的是PC时代的操作系统IOS,在移动时代又重新做出一个移动端IOS来。
你今天看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我们和其他公司对比一下,你就会发现非常了不起。因为“创新者的窘境”,你是原有曲线里的王,在新曲线里你往往转换不过去。
比如微软在PC操作系统几乎垄断,在移动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却是0;因特尔在PC芯片里几乎垄断,但在移动芯片的市场份额也是0;诺基亚在功能机时代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但在智能机时代只能插草卖身。
从原有曲线到新曲线的转换是非常非常非常艰难的,而乔布斯却几近完美地完成了这个转换。
他是如何做到的?他为什么没有受困于非连续窘境?为什么能够一次又一次进入第二曲线?
正如他在《乔布斯传》里引用《创新者的窘境》时所说:“发明了某个事物的人往往是最后一个看到它过时的。”一定要在第一曲线到头之前快速转身。
这样的思维方式来自哪儿呢?
今年大课的主题是增长,我把乔布斯的思维模型分为三个层次:增长上的战略指北针是产品;方法论是简洁;第一性原理是人文、科技、美学、禅宗相结合的多元思维。
我今天会重点分析一下禅宗思维,过去我们没有从这个角度分析过乔布斯的第一性原理。
1、战略指北针:产品至上
首先我们聚焦在增长上。
战略的目的是什么?——增长。切记,无论你用多么华丽的词藻,千万不要忘了,我们战略的目的是增长。
战略的核心抓手是什么?取舍。而且主要在于舍。而取舍的最高境界叫做“舍九取一”。
产品教教主的 “舍九取一”
乔布斯的舍九取一是什么?
产品。他的增长引擎,有且只有一个,几十年如一日,就是以产品为中心。
在公司运营中,你可以有很多抓手:技术、管理、销售、资本等等。但在所有这些跟产品的比较中,每一次乔爷都选择了产品。
什么是价值观?
我给各位做一个定义,你去看一个公司的价值观,一定不要看他写在墙上的文字。公司的一把手把最多的时间花在哪件事上,这件事就是这个公司的价值观。这是判断的第一个标准。
第二个标准,你看这个公司在两个原则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在生死之间只能选择一个原则时,他选择哪个,哪个就是价值观。
比如说贝索斯在短期利润和客户无限选择权之间选择了无限选择权,而无限选择权的的确确是他“客户至上”价值观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两个标准有助于我们判断一个公司是否有价值观,或者是价值观是什么。
我们用这个标准来看一下乔爷坚守的价值观是什么。
① 公司 VS 产品
我们通常认为产品是为公司服务的,或者说产品是公司增长的工具和手段。但乔布斯的观点恰恰相反。
“公司是人类最神奇的发明之一,公司非常强大,但即便如此,我创建公司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产品,公司只不过是手段。”(《成为乔布斯》)
所以你们看,乔布斯面对产品和公司时的第一选择,与我们绝大多数人完全不一样。
② 技术 VS 产品
通常人会认为我们公司有什么技术,我基于这个技术开发出相应的产品来,乔布斯在这一点上又与绝大多数人完全不一样。
“不能一味钻研技术然后再考虑可以把它用在什么产品上,以及用什么办法把它卖掉。在这方面我犯过的错误可能比在场的任何人都多,伤痕历历在目。”(1998年重返苹果演讲)
他所说犯过的错误历历在目,指的是他做NeXT之前支持高科技,结果并没有做出成功的产品。
从产品出发,再回到技术上实现,苹果和世界上大多数公司的做法有着显著不同。
在苹果内部,每一次产品、生产、技术部门之间发生争执,乔布斯都会站在设计师那边。
整个苹果内部,真正的权利中心和灵魂是它的设计部,是它的产品。所有的技术、生产、营销都要配合它的产品,这叫以产品为中心,而非以技术为中心。
我们都知道,1997年乔布斯把NeXT卖给了苹果,为什么苹果会买?因为苹果缺一款操作系统,而NeXT本身是一个很好的操作系统,所以苹果收购NeXT,是买它的操作系统。
乔布斯重返苹果之前,曾接受《成为乔布斯》传记记者的采访。记者问他“你认为苹果今天的当务之急是设计一款新的操作系统吗?”乔布斯说压根不是,苹果最需要的,是伟大的产品。
各位来Touch一下,他把自己的NeXT卖给了苹果,却说操作系统本身不重要,产品才重要。所以我说,产品才是乔布斯心中几十年不变的指北针。
③ 管理VS 产品
管理有什么工具?我们最常用的工具是流程和KPI,但乔布斯非常看不起流程和KPI。
《创新者的窘境》这本书对流程做了这样的定义:流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做某一件事的效率,但流程的另一面是拒绝变化。
Steve Blank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标题叫《创新,大公司无法言说的伤》,里面对大公司引用流程和KPI来创新大加鞭笞。
“奇怪的是,这些关键的KPI和流程,能使企业按照既有方向高效运转,却是企业无法灵活快速创新的根本原因。每增加一个执行力的流程,就等于增加了一条防止逃逸的绳索,于是企业创新就死多一点。”(《创新,大公司无法言说的伤》,Steve Blank)
这句话如果放在这个语境里不太听得明白,用我们的语境一定能明白。你公司里的第一曲线是为了执行主营业务,第二曲线是为了创新。想想看,你的KPI和流程是为了第一曲线做得更好,你让第一曲线做得更好,这当然伤害了第二曲线的创新。
在《乔布斯传》里,乔布斯说他最自豪的事情是,苹果是全世界最大的创业公司。
各位,苹果是全世界市值最高的公司,但乔布斯仍然把它定位成创业公司,定位成为产品而存在的公司。
管理和流程本身绝不是问题。但如果你走着走着就忘了管理是为了做出伟大的产品,反而回过身把管理和流程本身当作目的,这就是问题了。
管理是为了降低熵增,但是管理本身也会产生熵增,而当管理产生的熵增大于它所降低的熵增时,管理就会成为问题,这时一个公司也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④ 销售VS 产品
《乔布斯传》的最后一页几乎是他的临终遗言。他讲了大量篇幅的话,非常值得我们隔一段时间就来读一下。他说IBM和微软这样的公司之所以会衰落,就是因为他们垄断后不再创新产品,转而开始重视销售。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改写了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乔布斯传》)
他说假如公司的领导是销售基因,慢慢公司就会只剩下这一种基因。
“IBM的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什么起色。”(《乔布斯传》)
果然他这个话讲完以后,鲍尔默就下台了。
我们知道在绝大多数公司,销售人员都是很强势的。我曾亲眼见过一个销售总监,在公司高管会上管人要资源,人家不给,销售总监一拍桌子喊出一句令我至今都印象深刻的话:“你们整个公司的人都是我养的。”
销售人员说我卖单,我养了整个公司的人;乔布斯认为这都是瞎扯,是因为我的产品好,你才卖得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乔布斯最重视的永远是产品,产品是根。
⑤ 资本 VS 产品
大多数公司都会受限于长子依赖,我们看看乔布斯有没有受这个限制。
2007年,iPod已经占了苹果收入50%以上,iPod占了全世界音乐播放器市场份额的74%以上,很显然那时候iPod是它的主营业务,它的长子。
但这时候乔布斯作为公司的一把手,他判断出失速点。他说如果手机里面也能够内置音乐播放器,iPod就会被颠覆掉,与其被别人颠覆,不如颠覆自己。这就是乔布斯后来的选择。
蓝色代表iPod的收入占比,黄色代表iPhone的收入占比,与其被宫,不如自宫。有时候开玩笑说自宫至少有一个好处,至少刀把还在你手里,如果被宫,刀把在别人手里,你就不知道别人第二刀会捅向哪里了。
这件事情事后诸葛亮地想来非常容易,但我们想想其他案例,就知道这有多难。
当年我的第一家公司是摩托罗拉,那时候还是模拟手机时代,大哥大,大家还记得吧?当时摩托罗拉在中国占了85%的市场份额。本来摩托罗拉已经开发出了数字手机,但它担心数字手机会侵蚀原有业务,一旦侵蚀,不仅模拟手机要遭殃,模拟手机基站等等也全都要改,因此数字手机就没有发布。结果给了诺基亚机会。
诺基亚呢?2007年的时候,诺基亚的智能手机已经占了整个智能手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在诺基亚内部,智能手机才占10%。他们担心智能手机起来后,会影响原有的功能手机,最后就把智能机和功能机合在一起做,后来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
摆脱长子依赖特别特别特别艰难,但乔布斯顺利度过去了,丝毫没有在乎股市和财务上的事。到2012年,苹果已经变成了一家通信公司,iPhone占了苹果58%的收入,70%以上的利润,完全转型成功。各位想想看,在资本市场的压力下,有几家公司能做到这一点?
我们再简短回顾一下乔布斯的舍九取一。
永远是,产品,产品,产品,产品,产品。
找到你自己能力圈里的“一”并坚持下去
我们注意,不是其他要素不重要,只做产品,而是用产品要素统摄所有其他要素。而且这是乔布斯的能力圈——并不是其他要素你不能成功,只是乔布斯选择了自己能力圈里的要素,他成功了。
其实到今天为止,我认为也没有人在产品这个要素上超越乔布斯。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宗教叫产品教,乔布斯一定是产品教教主,这个宗教的教义就是这段话:
在这段陈述里,乔布斯的核心聚焦点、那个“一”,就是产品。只打造最好的产品,这个是“一”,有了这个“一”,就有了一切。
我们同样为乔布斯画一个增长飞轮,有了优质产品,用户就会满意,用户满意后收入就会增加,收入增加后就有更大量的钱投在优质产品上。迄今为止乔布斯在产品方面的投入依然领先全世界,迄今为止。
我已经给各位展示了好几个增长飞轮里的“一”了,每一个都有些许不同。但有两点是相同的:
那个“一”符合创始人和公司的能力圈;
那个“一”他长久地坚持了下去。
乔布斯的“一”是产品,他把自己的全部能量、全部资源都放在了产品这件事上,他信奉简洁理念。但并不是每一位成功的企业家都是这样。
我们再把乔布斯和其它人比较一下,把思维放得更开阔一点。
贝索斯的“一”是客户,他信奉长线思维;
埃隆马斯克的“一”是科技,他相信科技能改变一切,他被称为科技学家,不是科学家,他相信物理学上的思维,相信原子论、还原论;
孙正义的“一”是什么?他相信IT革命,他注重IT革命里的每一场变化,他信奉时间机器理论;
巴菲特的“一”是什么?护城河。他坚决投那些在第一条曲线里能拉得非常长、不容易被第二曲线所侵袭的企业,他信奉价值投资理念。
各位看,所有这些人都可以说是成功的企业家,但他们的“一”全不一样。
讲到这里,各位很容易问我一个问题,你们会问:教授,你讲了这么多,我应该向谁学习?各位你应该向谁学习呢?我们讲一个故事。
爱因斯坦爆得大名以后,各国都邀请他去演讲,一个司机跟着他。爱因斯坦那时候很年轻,大家也不认识他。那个司机很聪明,听爱因斯坦讲得多了就记住了。
有一次司机就和爱因斯坦建议,说爱因斯坦先生,你别上去了,我来替你来演讲吧。爱因斯坦说好,没问题。司机上台之后把爱因斯坦的演讲词背了下来。这时候一个物理学家举起手来,说爱因斯坦先生我有一个问题,司机反应非常之快,说我真失望,贵国的物理学水平原来如此之low,这个问题太简单了,我的司机就能回答,来司机回答一下。
我相信这个故事是杜撰的,但这个故事里有两层启发:
第一层,世界上有两种知识:
爱因斯坦式的知识;
司机式的知识。
司机式的知识是什么?你听了很多新名词以后,你就以为你了解了这个知识。我们最近老说知识付费,学习越来越方便,知识付费功德无量,但知识付费也滋养了一大批司机式的知识。
你每天打开APP听新名词,听完新名词后就觉得好像比周围人的境界高了,认知水平高了,但其实你仅仅只是听了一些新名词而已,这个名词离你真正掌握这个知识还差十万八千里。
即使我们在这里说的思维模型也一样。如果你把思维模型当知识去学,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学习思维模型的关键,是要懂得怎么去用,而不是仅仅会背诵。
曾有个记者问爱因斯坦说:您是方程E=mc²的发明者,请问C是什么,就是光速到底是多少?爱因斯坦说,那我得回去查一下,那个小数点太长了。
记者就很奇怪,说爱因斯坦先生,你是这个公式的发明者,你怎么会不知道光速是多少呢?爱因斯坦说,我知道光速是多少有什么用?就算你知道光速是多少,有什么用处?
各位一定要Touch到那样一个味道,切忌不要做这个时代知识上的妄人,以为自己听到了一个词,或者听过一个案例,就掌握这样一个知识了。
第二层,我们表扬一下这个司机,他至少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是爱因斯坦,什么时候是司机。他知道那个问题无法回答时,要转给爱因斯坦来回答。
我们重点从第二层来启发各位一下。我既不建议你学乔布斯,也不建议你学贝索斯,最重要的是,了解你是谁。
所以给大家两个建议:
思考你的能力圈;
发现你的第一性原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能力圈和第一性原理和你完全一样,这件事是你必须自己学才能学来的。
就像游泳,你去看书、听别人讲方法,可你一生都不可能学会游泳。你必须自己去试、去练,才能找到你自己的东西。
找到你的能力圈、第一性原理之后,切记芒格这句话:只在自己的能力圈内行事,只按自己的原则行事。
我有一次被一个学生挑战,说教授,如果我选小的能力圈,不就是把我自己的边界给遮蔽住了吗?我们来看乔布斯的案例。
你觉得乔布斯的能力圈很大吗?乔布斯的能力圈很窄!在所有能够成功的要素里,乔布斯只在一个要素里是天才,什么要素?就是产品。
你看产品已经是一个很窄的能力圈了,不是所有要素,只有产品这方面是他最专注、在他能力圈内的,并且他的产品是消费品、电子产品,而不是互联网产品。
乔布斯亲口说过,像Google这样的互联网,我没有能力做,那不是我的能力。所以他所谓的产品不是互联网产品,而是电子产品。
我们还要再聚焦一下,他所说的电子产品是2C的电子产品,而不是2B的。
乔布斯一生做的2B产品都失败了,他是想做2B,但失败的一塌糊涂。他重返苹果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赋予了苹果电脑个人的味道,从盖茨垄断下的工业化个人电脑里,他做出了全新的个人电脑。乔布斯的个人能力圈和时代需求融合在了一起,这是他成功很重要的原因所在。
他的个人产品,是基于人文美学和科技结合的产品。
这么窄的能力圈,并不影响苹果成为全世界市值最高的公司。
乔布斯的简洁哲学:不是做减法,而是做除法
上完这堂课之后,我严重提醒各位,回家之后整理一下自己做的事情,很可能不是你做的太少,而是做的太多了。
我们再看一下马化腾,马化腾的能力圈是什么?腾讯最擅长做什么?做产品,什么产品呢?就是互联网产品。腾讯到今天为止没有做过硬件产品吧。
互联网产品里最擅长做什么产品?社交产品里又擅长做什么样的社交产品?是不是2C的?我请问各位,即使在社交产品里,腾讯2B的产品有没有成功的?举个例子,微信是不是一直想做企业版?直到今天,企业版微信成功了吗?反而是钉钉做的很好对吧?为什么钉钉做的很好?因为阿里有一个基因就是2B。
所以各位看一下,马化腾的能力圈也很窄,聚焦点很窄,但是这么窄的能力圈,并不影响腾讯成为全亚洲市值最高的公司。
我再次提醒各位,你今天没有做大,很可能不是因为做的太少,而是因为做的太多!
他们能力圈的聚焦点,是他们战略指北针的选择,那个“一”的选择。
我在很多案例里都会提到那个“一”,那个指北针。我希望听完这两天课之后,大家能够Touch到,我在这个信息上,希望传达出的那个意味。
2、方法论:疯狂的简洁
接下着我想讲乔布斯做产品的方法论。简而言之,我们用简洁二字来说。驱动乔布斯产品变化的核心理念是什么?就是简洁。
有一本书叫《疯狂的简洁》,是iMac这个词的提出者写的关于苹果的书,他认为乔布斯和苹果最大的成功点,就归于“简洁”二字。任何一个公司,只要能驾驭简洁,很快就能主宰世界。
正是因为这样的洞察,苹果才超越了世界上所有其它公司。在很多领域苹果并没有真正从“0”开始发明产品,苹果吸纳了原本比较复杂的东西,巧妙地把它们变成了精简的东西。
这句话我再重复一下,这几乎就是乔布斯的产品论。他把原本比较复杂的东西,通过自己的哲学理念,变成了简洁的东西。这几乎是乔布斯做成每一个产品,屡试不爽的那个方法论上的“一”。
17、18岁的时候,他在一家做乒乓球游戏的公司打工。那个公司的游戏做得很简洁,简洁到什么份儿上?乔布斯回忆说,简洁到即使是一个喝醉酒的人第一次来玩,也能很快上手。
这件事给乔布斯的一生都带来了重大影响,所以他做苹果的时候就说了一个原则:我们要让消费者无师自通,你不需要学就知道怎么用。
我请问各位,这样的一个原则是不是和全世界所有其它电脑公司,以及硬件制造公司不一样?我再请问各位,这个方法容易吗?非常不容易。
简洁不是横向的减法,而是纵向的除法
从哲学上我给各位一个建议。通常大家认为简洁是做减法,就是把我做的十件事减为三件。
错了,我们所说的简洁是做除法,是把原本要做的事情给变没了,只做一件事。
我们画个图来比喻一下。表面现象很多,但是往里抓,你抓到第一因的时候只有一个,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最后追究到根本原因的时候,只剩一个。我们所说的简洁绝对不是大家所说的在现象层面由多变少,不是在横向层面做减法,而是在纵向层面做除法,把表面的一些东西给变没。
我这个味道在接下来的案例里,请各位一定要Touch一下,不是变少了,而是变没了。
我再重复一下我刚才说的话,乔布斯的方法论是什么?把市场上复杂的东西通过他自己的方法论变简洁,这就是乔布斯的方法论,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我们来看iPod。
他们试用了RIO和所有其它音乐播放器,然后高兴地把它们扔在一边,坐在一起讨论那些东西到底有多差劲,它们最大只能装16首歌,而且你根本不知道怎么用。
他每次看到市场上一个重要的产品很复杂,他就找到了自己做出一款伟大产品的动力源。
乔布斯当时意识到苹果可以设计一个和iTunes配套的设备,让收听音乐变得更简单,由于iTunes可以跟iMac计算机连在一起,复杂的事情让计算机来完成,而音乐播放器最主要的要求就是简单,iPod因此诞生了。
他对iPod产品特性的第一要求或者是唯一要求就是简单。如果找某一首歌,或者是使用某一项功能,按键次数超过三次,他就觉得非常生气。乔布斯的怒火发起来的时候,大家想想,太可怕了。所以,他的工程师会拼命把这些事情做简单。
我再提一个什么叫“做除法而不是做减法”的经典例子。
当时团队希望做一个体积更小的播放器,他们希望把屏幕的面积变小。屏幕是干嘛的?原本是选歌来听的。乔布斯突然说,我们为什么要这个屏幕呢?干嘛不把这个屏幕干掉呢?
大家一愣,怎么可能?iPod里那么多歌,难道不要选一个来听吗?乔布斯说既然这些歌是你已经从计算机里下载到iPod上去的,已经是你自己下载的,你就随机播放嘛,为什么需要再选一下呢?
这个产品就是著名的iPod shuffle。这个产品出来以后,乔布斯的iPod才真正占领了市场,占到了74%的市场份额。amazing,不是变少了,而是变没了!
这里面还有个更重大的变化。过去我们用IBM的电脑,大家记不记得,最后一定要按一下关机键,第二天用的时候再重新开机。乔布斯居然把开关键给取消了,一合上就关机,打开就开机,是这样吧?amazing!
你要知道,把一件事情变没,这是需要深刻的哲学思考的,因为大家已经习惯用开机键和屏幕,习惯这个思维方式了。而他会问你干嘛要有开机键?干嘛要有屏幕呢?
训练自己“秒变傻瓜”的哲学思考
张小龙说人是懒惰的,所以需要文字说明书的产品都不是好产品,记住这个标准。
他曾提过一个“傻瓜时间”,就是你多长时间可以把自己变成一个小白用户或傻瓜用户?
为什么要用一个傻瓜或者是小白的尺度来看产品?因为你对产品已经很熟了,所以有些功能,一些新奇而有难度的功能你就视而不见了。但一个傻瓜用这个产品,难度还是很大。
所谓产品高手,不是你能做出一个多复杂的产品,而是你能把自己的视野降到多低来做出这个产品。
张小龙说自己三五分钟能把自己变成一个傻瓜,马化腾一两分钟能把自己变成一个傻瓜,而乔布斯可以随时切换开关,秒变傻瓜。
傻瓜是什么概念?好奇心,对别人自明的东西你会产生怀疑,一种普遍怀疑、普遍质疑的精神,这是哲学上的思考方式。
这种思考方式也很重地体现在iPad上。乔布斯的传记里有个作家,带着iPad去南非,在一个马厩里,一个6岁的黑人孩子,从来没有用过iPad,看到iPad居然好奇地过来玩,而且居然自己会用了。那个作家说,如果这件事不算神奇,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称得上是神奇。
在座的各位,包括线上的同学,谁家孩子6岁以下就会用iPad或者是iPhone,请举手,你们家孩子好聪明;有没有3岁以下就会用的?你孩子好聪明。3岁以下的孩子都会用,言外之意,乔布斯把自己调整为3岁孩子的视野来看产品。
所以,技术高手、技术控很难成为好的产品经理,因为他会不自觉地炫技,不自觉地想表现出自己什么都会。
把自己变蠢,比把自己变聪明难多了。
最伟大的产品是iPhone,而最伟大的产品发布会是2007年那场产品发布会。为什么要做iPhone?我们讲过,因为iPod有可能被手机取代。
他一开始想跟摩托罗拉合作,但是摩托罗拉的产品做得很差。有次产品会,乔布斯怒不可遏,说我受够了跟摩托罗拉这类公司打交道,我们自己来。他和团队看到了打造一款自己想用的手机的前景。
各位看,同样的范式,把市场上复杂的东西用自己的方法论把它变简单,这个产品就出来了。
乔布斯这个案例我讲了好几年,但今年的年度大课我还是决定再讲一次。因为每次回顾乔爷这一段,其实也是在把我自己跟他做一个对比,测试自己的SB速率。
而我每次测试,每次回顾乔布斯,都会对他有更深一层的理解。然后很沮丧地发现,我不是离他更近了,而是离他更远了。所以我为什么说,他是500年来最伟大的创新者和创业家,特别值得我们每年都回顾一下,一起照一下镜子。
iPhone这款伟大的产品,从过去十年到今天,全世界范围内,没有第二款产品能与之相较。
2012年,iPhone占全球手机8.8%的出货量,73%的利润。2012年Q1,iPhone的收入超过微软全部产品总收入。2012年8月,苹果市值6330亿美元,等于微软、谷歌、脸书以及亚马逊这四大科技公司的总和。大家想想看,这种程度没人达到过。
乔布斯去世六年了,苹果的市值也就是9000亿美元,另外几家已经大大地接近了苹果。我们只能说乔布斯去世以后,库克这个CEO从财务上看是成功的,但从历史传承,从以产品驱动第二曲线这个战略点上看非常失败。
大家想想是不是?乔爷去世后苹果再没有做出伟大的产品,这是资本市场给苹果市盈率如此之低的原因所在,他没有新的第二曲线、第三曲线了。
iPhone给苹果带来了11倍的利润,23倍的收入,24倍的现金,今天它的现金太多了,花不出去,只能退给股东。其实有时候开脑洞地想,苹果真应该收购一下特斯拉,那可能就会变得很有味道了。
3、第一性原理:
乔布斯的第一性原理,我讲几点:人文、美学、科技、禅宗。这几点合在一起讲——产品美学、人文、科技。
在整个产品美学层面,乔布斯开创的尺度是整个人类没有到达的尺度,到今天,全世界还没有第二个人到达这样的尺度。
产品美学,其实这在美国是一个矛盾的提法。在乔布斯之前,美国的产品基本都属于傻大笨粗型。谈起美学,人们会想起西欧,想起日本,美常常跟小联系在一起,叫小而美。
只有乔爷把美学和工业化大生产融合了起来,从傻大笨粗,到既可以工业化大生产,又具有美学趣味,这个变化的开创者是乔爷。
乔布斯的跨学科思维用他自己的话,叫科技和人文的十字路口,他每一次发布会上几乎都有这页PPT,说我们正走在科技和人文的十字路口上。
各位想想看,这个说法在今天丝毫不过时,为什么他想在科技产品中加入一些人文味道?大家看这两段话:
“我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适合人文学科,但我也喜欢电子设备。然后我看到宝丽来创始人兰德的话,关于既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的重要性,于是我决定我要成为这样的人。”(《乔布斯传》)
高中最后两年,他发现自己既沉浸在极客的电子世界中,又喜欢文学和创造性的尝试。“我听很多音乐,尤其痴迷于鲍勃·迪伦;阅读科技以外的书,例如莎士比亚、柏拉图的书。”(《乔布斯传》)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西方是浸润着哲科思维的。即使你自己没有专门学哲科,也还是浸润在这种思脉里面。西方的高中生,十六七八岁的孩子,基本上就已经形成这样的思脉。所以我经常讲,一个人真正的世界观,十六七八岁时就已然形成了。
乔布斯创办或参与创办了两个公司,可以说是左脑皮克斯,右脑苹果,左脚踩在好莱坞,右脚踩在硅谷。
其实他最大的财富并不是来自苹果,而是来自皮克斯。皮克斯卖给迪斯尼后,他成为迪斯尼最大的个人股东,今天他家族的最大财富还是来自皮克斯。
乔布斯曾对盖茨有过很多批评,最大的批评就是,盖茨一生没有品位。我看到一个采访问他两人,如果向对方学习,最想向对方学什么,盖茨也很承认这一点,说希望学习乔布斯的品位。
请问大家,一年时间我们重新看他,我们离他的“科技+人文”的要求更近了还是更远了?我们真的是离他的要求更近了吗?他说如果一个人只有商业视野,你做出的产品就会特别局限,所以一定要有跨学科视野。
我们这代人从小就被教育说一定要学能够学以致用、养家糊口的东西。到我们子女这一代,我是真心希望他们想学点儿什么就学点儿什么,离实用越远越好。因为这些看似无用的东西,很可能才是将来真正有大用的东西。
乔布斯创办苹果之前,对苹果产品的评价居然是说苹果的产品遭透了,没有灵魂!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一个人用对人的要求,甚至不是对一般人的要求,来要求一款产品。直到你的产品真正抓到用户的心,产品的设计工作才叫完成。
我们对比一下我们自己做的产品,离乔布斯的要求是更近了还是更远了?我们再一次对照一下,测试一下自己的进步速率。
正是因为他对产品赋予了这样一种意义,所以他才真正是创建了一个宗教,一个产品教,当之无愧的乔教主。
美国有一个调查,利用情感附加值带来利润,iPhone排第一,苹果排第五,iPad第二,iPod十三。当用户真正爱这个产品,当这个产品Touch到用户心的时候,最后的确是能带来收入和利润上的提升的。
我们再看一下乔布斯产品教的教义:
“我只赌产品。只要产品好,用户就会喜欢;用户喜欢,就一定会购买,我们就能赚钱。”
再举一个案例iMac。这款产品是乔布斯重返苹果后的第一款产品,是他重返苹果后的胜负手,如果没有这款产品,苹果很难复兴,乔布斯也很难在苹果立足下来。
当时这款产品出来,传统电脑的评论员对此不屑一顾,因为跟竞争对手相比较,这款产品在速度和功能上没有任何优势。而过去十年,速度和功能一直是个人电脑成功的唯一KPI。
的确从技术上说,iMac没有突破,但是个人电脑第一次有了人情味,里面有把手,外形是半透明的蓝色外壳,以及鼠标,就像天外来星一样,一下子就跟竞争对手所有的黑盒子产品区隔开来,这完全是产品设计上的成功。
所以,这款产品对于乔布斯至关重要,这是他美学理念和工业化产品结合成功的第一个范例,设计美学在其中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成为乔布斯》中有这样一段话,每次我都希望自己静静地看这段话:
“当乔布斯展示第二代iMac样机时,他看起来就像一位骄傲的父亲。他提醒我们注意iMac外壳的边缘,他解释说,第一代iMac外壳是由三个塑料磨具组合的,那个地方有一条细细的接缝。而新一代iMac的外壳边缘没有接缝。我敢肯定,世界上没有一个用户注意到了苹果的这项改进。但乔布斯侃侃而谈,就像米开朗琪罗描述西斯廷教堂穹顶的绘画一样。”(《成为乔布斯》)
“就像米开朗琪罗描述西斯廷教堂穹顶绘画一样。”大家看看这句话,乔布斯已经把产品上升到艺术追求的层次了。所以,今天我们把乔布斯当作一个产品家,其实已经是对他低估了。
孙正义有一次接受采访时说,“500年后,人们会把乔布斯和达芬奇相提并论”。
他是一个产品美学家,只有艺术家才会在你根本注意不到的地方下这样的功夫。换句话说,他像要求艺术品一样,来要求自己的产品,这不也是单一要素最大化吗?
你只有在看一幅画,在欣赏艺术的时候会被Touch到流泪。而除了艺术品,全世界所有的产品中,真正能让你感动流泪的,只有苹果。这就是把美学要素,在苹果的电子产品里最大化地表达出来,结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就。
我最后想讲一个观念——禅。为什么会追踪到这里?我有几本书是关于乔布斯的,每年都会重读一遍,遇到有他的视频,也都会搜集下来重新看一下。
他就像我的一面镜子,寻访乔布斯的路成了我自己的成长之路。我发现他是一个浩瀚无穷的乔布斯,随着你自己的成长,你会看到完全不同的乔布斯。如果你道行浅,你就会看到浅的乔布斯,道行深,就能看到深的乔布斯。
孙正义对乔布斯的尊崇到了什么地步?他说,“后来我发现,像乔布斯这种大师,他的第一性原理一定是人剑合一的。”也就是说,乔布斯把他人生的第一性原理和事业的第一性原理合为一体,把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合为一体。
所以最终真正打动乔布斯,让他成就伟大的关键字,是禅。这件事非常奇怪,一个西方顶级的企业家,他的精神气度居然是东方的禅。
“乔布斯是个十足的禅宗信徒,”乔布斯大学同窗科特基说,“禅宗对他的影响非常深。这一点你可以从他极简主义的美学观点和执着的个性上看出来。”(《乔布斯传》)
据说乔布斯做重大决策之前都会冥想45分钟。乔布斯深受一系列关于禅和精神启蒙书的影响,包括日本禅宗大师铃木俊隆的《禅者的初心》、印度大师尤迦南达的《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
《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在《乔布斯传》中出现过好几次,乔布斯去世后,家人在斯坦福大教堂里为他举行追思会,送给每一个来宾的礼物也是这本书。
19岁时的乔布斯甚至去印度追寻大师,或者说流浪了七个月,这对他是一种朝圣和精神启蒙之旅。
所以你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对精神有巨大需求的人。他从小被自己的父母遗弃,他总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遗弃的人,觉得非常孤独,需要爱,需要找到自己的根,找到某一个精神上的信仰。他终其一生,都是一对精神有巨大需求的人。
我们看一段乔布斯自己关于禅和冥想的描述:
“如果你坐下来观察,就发觉你内心的浮躁。如果你试图去平复,一开始会变得更糟,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平静下来。那个时候就能听到更微小的的东西——你的直觉开始发芽,你可以把事情看得更清楚,你可以超出现在看到过去和未来。你的心灵变慢下来了,你感知到边界的扩展。你能看到比以前多得多的东西。”(乔布斯)
这段话如果我不告诉你是乔布斯说的,你一定会以为是某个禅师或禅哲写的,这是乔布斯自己写的,他的灵修经验。
我看他的传记时经常会很奇怪,比如他要求他的下属做什么东西,下属做个样板给他,他总说这个不是我要的,这个也不是我不要的,这个我不要。然后设计师被逼急了就说,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乔布斯脱口而出一句话:“你拿出来我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就是说,他并不是一个逻辑推理的思维方式,他心里有的是一个直觉性的东西,他就要那个东西,这些细微的差别他也能Touch出来。
所以,其实他的首席设计师对他的最大贡献,就是把他那种非逻辑的东西,逻辑化地表达了出来。
他年轻时有一个导师,是个日本人,叫乙川弘文。他说我尽可能地和导师待在一起,每天都见面,每几个月都在一起冥想,他指导我如何在精神世界和商业追求之间寻找平衡点。
当我看乔布斯和巴菲特的年轻时代,发现他们都有自己的导师。其实我也建议大家去寻找自己的导师,尤其在你年轻的时候。骄纵而才华横溢如乔布斯者都需要导师,更何况我们?
他曾经甚至想去日本专门修学,但乙川弘文告诉他,世界哪里都是道场。你可以去日本庙里修行,也可以在商业世界修行。
一方面,他想追寻个人精神世界的领悟;另一方面,他胸怀野心,想要打造出足以改变世界的产品,禅师帮他将这两个目标融为一体:做出伟大的产品成为乔布斯独特的禅修方式。( 《成为乔布斯》 )
“做出伟大的产品成为乔布斯独特的禅修方式。”就是这句话,如果你想理解乔布斯,一定要理解这句话。
他的导师对他最大的贡献,就是帮他把两个看似矛盾的目标合为一体,你未必需要到庙里念经,做出伟大的产品本身就是你的禅修方式。
从这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乔布斯在苹果的股份和期权如此之低,却还要费尽心力,几乎把命都搭上。这种初心、这种从灵魂中淌出来的使命,大家是不是Touch到了?
禅宗对每个人的影响都不一样。乔布斯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常规意义上我们追求完美是有一个头的,说我努力到极致的时候,完美就达到了,这事就完事了。但禅宗让乔布斯意识到,追求完美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永远不能完成。
在禅宗哲学中,生命常常被比喻成一条奔流不息的河,世间万物、每个个体都处于永恒的变动中。以这样的世界观看,追求完美也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永远都不可能彻底完成。(《成为乔布斯》)
禅宗的这个观点和乔布斯的个性完全契合。他看到眼前还没有完成的半成品,新产品的构想就会自动出现,他的工作永远没有完成的一天,他本人也一直在发展、变化。
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代代相传。在PC行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最佳办法是,在上一个产品达到巅峰之前,下一个产品已经蓄势待发,准备颠覆第一代产品。(《成为乔布斯》)
在这里各位是不是又看到把自己逼的发狂的“SB”速率呢?而且是自己对自己的颠覆,还不是来自客户的要求,我自己要先颠覆自己。
稳定和连续性是IBM的特点,在乔布斯看来,苹果与IBM截然不同,他始终沉醉于不连续性哲学之中,永远不停地自我颠覆。(《成为乔布斯》)
你他用的那个词、那个Term都跟我们一样,叫不连续性哲学、非连续性哲学。
4、增长的逻辑:分形算法
我想我讲非连续性讲到这儿,同学们应该有一个巨大的疑问。
你说我作为创业公司,第一条曲线还没有完成,哪有余力去做第二曲线呢?我第一曲线还昂扬向上呢,干嘛把它抛到一边去做第二曲线呢?
乔布斯这个哲学对我们最大的影响是什么?最大的影响,是两条曲线之间几乎没有突然的飞跃。那怎么办?
每一步都是上一步的必然结果
这一页PPT是本案例里中最重要的一页,叫分形学意义上的第二曲线。
你可以把第二曲线,看作是第一条曲线里,某一单一要素最大化的结果;另一个含义,也是乔布斯的含义,其实第一曲线本身就是由无数个第二曲线组成的,各位听明白这句话了吗?
我把它叫做分形学意义上的第二曲线。
这里有两层重大含义:
首先,第一条曲线本身就是由无数细小的第二曲线组成的;你的每一步,每一个产品,每一个决策,都是第二曲线,听明白了吗?你的整个生活,每一天,每一个选择都是。
其次,是第一条曲线本身的无数变异,引发了第二条大的曲线出来,而不是第一条曲线猛地就变成了第二曲线,没有这样的突然跳跃。
我再强调一遍,第一条曲线的某个点,拉出来变成第二条曲线的全部,这叫分形学意义上的非连续性。
这点非常重要,这是乔布斯带给我们的思考。不要只看大尺度上的非连续性,而是大尺度里的每一步,都是非连续性。
这种非连续性甚至有一种数学公式,这个公式非常完美,有人把它叫作上帝的指纹。这个公式就叫分形,这也是本章节为什么叫分形算法的原因所在。
推荐大家看一下这个关于“曼德勃罗集”的视频,了解下什么叫分形学,什么叫分形学意义上的第二曲线。
这个视频网上有,我建议你下载下来反复看,这个视频背后所代表的哲学含义太了不起了。甚至有一个APP就叫分形的奥秘,你也可以下载下来,输入不同的数字去玩一下。这个公式就是非连续性的核心算法,而且它是一个循环往复自反馈的公式。
大家不要光看数学,要看背后的含义。这是我第一次用动态数学的方式来描述非连续性,beautiful、amazing,你看这个数学公式是不是看出了佛祖当年是懂分形学的?“一叶一菩提,一花一世界”,完全就是这样。
看懂这个视频,理解了分形学,你才理解我昨天第一堂课的建议:要把第一曲线上的一个点扩大为第二曲线的全部,这就是分形学的意义。
我这里提醒各位的是,那个Z并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你对事情的认知,是对事情背后道理的理解。
我们以前所学的线性方程都有明确的终点,而在这个非线性数学公式里,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所以,如果你的思维方式是总希望有一个固定的解,那么在刚才那个公式里,你会愁死。但如果你是一个希望在过程中学到美妙的人,那这个公式简直美妙无穷。
它最让人困惑,也最让人迷人的地方,就是你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却不知道在哪个地方结束,只有过程,没有目的。
我想表达的是,第二曲线不是布局出来的,而是长出来的。因为第一曲线本身的细微结构里面有无数第二条曲线,其中一条曲线自然长大就能成为更大的第二曲线。
所以,再次回答这个问题,分形学意义的第二曲线,看你看哪个尺度。宏观尺度,有公司和公司之间的非连续性;在你公司内部,要坚持产品和产品之间的非连续性;而在产品尺度上,甚至特性和特性之间也要有非连续性。
即便是飞奔成长的第一曲线,也可以分形为无数细微的第二曲线,只有这样,你这条曲线本身才能变成指数级,离你的极限点才能远。
乔布斯完美地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实践了分形算法。一件小事会触发另一件小事,一次成功会激发另外一个产品的灵魂。
他的传记记者用了这样一句优美的语言描述乔布斯的人生:
“整个过程自然而然,每一步都是上一步的必然结果。”
所以,乔布斯不仅创造了产品美学,他把自己的整个人生都活成了美学结构。如果你真的追逐他,你会发现他是由无数小的第二条曲线组成的,他是把非连续性从大尺度缩小到小尺度的人。
从苹果的增长故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乔布斯的第一性原理是科技、人文、美学、禅宗;他的战略指北针是产品;他的方法论是简洁。正是这样的多元思维模型,而且是少年形成的,帮他走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