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机会
第二次机会
罗素说:“给别人第二次机会,就像给他第二颗子弹,弥补他第一枪没把你打死。”我一直都很喜欢这句话,并且觉得这句话非常有道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一个人欺负了你,你没有立马还手,给其教训,等待你的就是第二次的欺负与蹂躏。
这个道理放在幼儿园小朋友身上适用,放在大人身上同样适用。
那天在小区里走着,就听见身后传来脆生生的一句话:“妈妈,奇奇又拽我小辫子了。”然后是电动车从我身边“呼哧”的驶过,母女俩的对话淹没在傍晚的风中。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但是那个“又”字暴露了小女孩并不是第一次被拽头发。看着我面前婴儿车里的宝宝,我在想,以后我的宝宝上学了,被欺负了,回家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我想我肯定会在宝宝上学前,就告诉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道理吧。咱们不惹别人,别人也不要惹我,如果是不小心的无恶意的,那么道个歉,咱们可以选择原谅。但如果是故意的,一次都不要饶恕,因为不值得。该动手时就动手,尤其是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小朋友之间的事情好解决,因为不掺杂任何利益的东西。但是成人之间,一次次的退让与原谅,给别人第二次机会,到最后换来的又是什么呢?
我总觉得关于原则和底线的东西是不能退让的,否则带给自己的就只能是难过与绝望,但是现实中很多事情却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一个朋友,和她男朋友谈了五年的恋爱,见了好几次家长,订婚结婚都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却一拖再拖。最开始的时候,女孩给男生说,结婚必须有婚房,可以先付个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男孩口头上也答应了,并且还会时不时的去各个楼盘看看房子之类的,可是到了他们约定好的年底,也不见有购房的行动。一会儿说现在房市不好,一会儿说买了不划算等等之类的。
后来分手了,再后来又和好了。然后一直在分分合合之间徘徊。后来女孩又说,租房也可以结婚,然后房子倒是租好了,双方父母也见面了,彩礼也商量好了,就是迟迟不见下一步动静。一次偶然,我听到他俩通电话,其中有一句是问女方彩礼里包括三金吗,我忽然就挺替朋友感到不值的。我一直觉得如果事情商量好了,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就不要让步。
一次我俩去吃饭,她说到她男友。听完后,我直截了当地说,我看不上这个男的,不管他以后会不会发家致富,我都瞧不上他。我说了三个理由,第一抠门,第二办事拖拉,第三穷。反正从朋友的描述中,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子。但是我没有劝分,也不干涉他们,我只说了我自己的观点。一个人可以经济不富裕,但是如果心穷了,那就没有什么出息了。
而她,一直在退让,一直在原谅。我很心疼她,但如果我是她男友,我也会觉得她好欺负,既然好欺负,什么都好商量,那就可以先放在一边,伤害就从缝隙里冒了出来。
清醒一些吧,女人们。包括我自己,不要给别人第二次机会,否则就太对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