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保险怎么分?
最近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刚刚结束热播,关于离婚的讨论不绝于耳,离婚这件事,不再像过去那样羞于提起、讳莫如深,它变得越来越常见。
尤其是现在大家购买保险意识特别强的情况下,家庭会有很多保单,而且很多会选择夫妻互为投保人,那么如果离婚了,保险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就跟大家聊聊离婚、财产分割那点事。主要内容如下:
1、结婚期间买了保险,离婚应该怎么分?
2、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能分?
3、保险理赔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一、买了很多保险,离婚怎么分?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分割,更多的还是个人财富的切割,自古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想把离婚后保险如何分讲清楚,需要我们分几种情况综合来看。
先看一个保险行业术语,叫做保全:
简单理解就是对保单进行变更。联系方式、缴费银行卡、家庭地址、受益人都是可以进行变更的。甚至连投保人,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都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下面通过3种情况,来看保险分割的问题:
1、A先生是投保人,太太是被保险人:
退保: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双方平分。优点是简单明了,缺点就是退保损失比较大。
变更投保人:由于离婚后双方不再有保险利益,那么是可以变更投保人的。这种情况下本质就是保险合同的转让,在变更投保人之前,需要双方商定一个都认可的价格,支付保险合同的折价给另外一方。
2、A先生是投保人,A先生也是被保险人
在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就算A先生自己给自己投保,那么离婚的时候也需要分割这份,情况和上面的比较类似:
退保: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双方平分。优点是简单明了,缺点就是退保损失比较大,两败俱伤。
支付补偿:根据保险的现金价值,一般是将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对方,相当于把这个保单转让了。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也可再协商其他的分割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3、保险理赔了,理赔金归谁?
很多人会好奇,如果保险理赔了,那么理赔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为自己的重疾险、意外险等人身保险,如果自己还活着,那么保险理赔金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A与太太结婚后,太太为A投保了一份意外险。天有不测风云,A先生由于发生意外导致残疾,获得20万的理赔金,那么这20万就属于小A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由此可见,很多销售人员经常提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主要适用对象为获赔的保险金,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二、夫妻共同财产,你要知道这么多
在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反复提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接着今天的话题,我们再看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哪些可以分,哪些财产不能分?
《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的定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具体的应包括:
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通过房产和股票两个常见的例子,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1、离婚时房产的分割:
我们知道在国内房产是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离婚了如何分房子就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现在很多父母也会在儿女买房的时候提供资助,所以情况就会更加复杂,具体看一下:
婚前个人全资购买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夫妻共同还贷,那么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
2、离婚时股票的分割:
现在很多人都炒股,结婚后购买的股票自然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结婚之前就已经买的股票呢?这里面要分两种情况:
持有不动:如果A同学婚前买的股票一直没有操作,那么离婚时无论股票涨幅多大,增值部分都属于A的个人财产。
频繁操作:如果A同学婚前买的股票,婚后进行了多次的操作,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生活中情况比较多,今天的文章没办法概括所有的情况,但是作为思路借鉴应该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