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性而不放荡努力生活稀奇古怪的收纳

1年读完麻省理工4年本科,花2000美金, 斯科特·扬告诉你学霸

2017-03-24  本文已影响1775人  Vivian思朦

厉害的人到底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

一般人可以做到的事情,他们做的更好;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他们可以做到。

最近被一位学习大神震惊,他的名字是斯科特·扬(Scott Young)

首先科普一下大神的基本信息:

斯科特·扬(Scott Young),1988年出生在加拿大。

从高中开始放学后就几乎不学习,尽管如此,他还是以全班第2名的成绩毕业。

读大学时,他每天学习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但他的平均成绩总保持在A以上。

从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商科毕业后,正好他遇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网络公开课,在2011年10月,他在他的博客上宣布自己将进行为期12个月的MIT课程挑战,那时的他并没有百分百的信心能完成这个任务。他用每周每天10小时的时间来学习,每个周六花一天的时间休息来平衡生活,用每个周日的时间来工作维持开销。

接着他真的用一年的时间在家自学完成了MIT公开课上正常情况下需要四年才能修完的计算机科学的33门课程,节省了150万的大学学费,并且最终通过了所有考试,并登上TEDx的演讲台,向全世界宣讲自己的学习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MIT的课程可不是像国内的大部分大学那样,或许可以在期末靠临时抱佛脚,然后侥幸通过考试。这样的方法在MIT是行不通的,因为MIT的考试对解决问题的技巧有很高要求,而且经常会出现一些没有见过的题型,同时MIT的课程讲究循序渐进,就算侥幸通过一次考试,如果不理解的话,后面的考试一样是通不过的。

18岁开始写博客,记录自己的成长

斯科特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

博客起源于我对行为改变的兴趣。当我去上大学的时候,我又开始探索社会化和生产力等课题。学习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最终这奠定了我全职事业的基础,出售相关课程和讲解我发现的那些方法论。

最终,当我离开学校的时候,自我成长和职业发展的课题又引起了我强烈的兴趣。

除了写作,领导力和生活哲学,我的兴趣还包括编程,旅行,烹饪,教会自己任何我可以学会的东西。

“Get More from Life”的生活理念,使人不断探索

关于斯科特的博客,主要是聚焦两大问题:

1.What is the ideal way to live?(理想的生活方式是什么?)

2.what’s the best way to learn?(最好的学习方式是什么?)

MIT挑战,最富有雄心的挑战项目

斯科特的理念是:“learning is the key to living well.(学习是生活幸福的关键)”。抱着这种心态,他去挑战MIT的计算机课程。这个挑战难度系数是很高的,因为你企图用一年的时间去完成正常需要四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课程,能进入MIT的都是精英,而他做的事情是比精英要做的更加艰巨的事情。

在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9月26日这近一年的时间里,斯科特全职攻读MIT的计算机科学课程。在刚开始的几个月里,他每周学习六天,平均每周用在挑战MIT计算机课程的时间大约是60个小时。后来随着效率的逐渐提高,以及通过了一些课程和考试后,才将每周花费在学习的时候压缩至30到40小时。

24岁生日那天,他在博客中写道:

“选择MIT的这次挑战,到目前为止,是我所进行过的最大最富有雄心的项目,它将会是我这这一生中绝无仅有的经历。”

当斯科特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了MIT的计算机课程时,他并没有拿到MIT的学位,因为他既没有到MIT进行注册,和MIT也没有其他实质性的联系。对于自己没有拿到学位,斯科特倒是意料之中,因为当时他给自己设定的目标就是通过MIT的考试。

比起资格认证,更宝贵是知识本身的掌握和获取。相比很多为了资格认证而去读书的人,斯科特身上这种为了知识本身而去学习的动机来的更加纯粹而鼓舞人心。

挑战期间,TED Eastside Prep邀请他到TEDx作了一场演讲,演讲题目为“你可以用2000美元完成MIT教育吗”,也是因为这场演讲,斯科特获得了更多的关注。果然知识就是金钱啊,而强大的学习能力就能帮助你赚钱。

一年四门外语,传递语言学习方法论

除了学习,斯科特还喜欢旅游,学习外语,更好的”get more from life”.完成MIT挑战以后,他又用一年时间,不讲英文,去四个国家,学习四门不同的语言,分别是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普通话和韩语。在这四门语言中,他觉得自己最擅长的是西班牙语,而最不擅长的是韩语。

而学习每一门语言,他都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在四国旅行结束后,他也向大家总结了一套每个人都能学习任何语言的方法论:

1.找到一个会你要学习这门语言的人

2.和这个人约定不能使用自己的母语

3.开始和这个人不断交流

一个月自画像练习,大功告成

接着他又开始挑战自画像。每周5天,每天5个小时,坚持一个月,总计100个小时的情况下学习自画像,30天后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Get more from Life”这种极大的生活热情促使他不断的去尝试那些未知的生活领域,不断学习新的技能。

有的时候生活也需要学会说“不”

如果你登陆过他的个人博客,会发现整个博客是没有广告的,据悉目前他的博客的流量排名在全球是第56786位,作为个人博客,这个流量数据是不低的。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通过广告来赚钱,而是出售自己专业的信息产品和知识服务来获取劳动报酬。

当他完成MIT挑战以后,一个来自微软的人说想和他谈一谈。但是,斯科特根本没有兴趣去谈,因为他觉得现在全职管理自己的博客取得的收入可以维持自己的全部开销,而且自己现在这样做也很开心,他不想去其他公司。

学会说“不”,是为了把“是”留给那些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被一时的利益得失牵绊,然后做出让自己后悔的选择。留住初衷,是为了走更远,且走的更加快乐幸福。

斯科特的故事说明:一个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且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好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比起你想问生活要什么,更重要的是你为了实现目标可以付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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