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散文首页投稿(暂停使用,暂停投稿)

体味汪曾祺

2016-08-31  本文已影响493人  刘小麦故事

汪曾祺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汪曾祺:“很多人不知道他,知道他的人都爱他”。

最近,我读了汪曾祺作品文集——《家常酒菜》,认识了这个有料,有趣的艺术家。

汪曾祺是值得品味的,知道他的人之所以喜欢他,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吧。

一、他是一个有趣的人

汪曾祺的有趣,单从语言上就可以感受到。

他的语言似乎很平淡,很普通,但是凑到一起,就能“平中见奇”,让读者心中感到很舒服,生趣盎然,活灵活现,有强烈的画面感。

在《昆明的吃食》里,有一道皂角仁做的甜品,一个河北的老兄吃了很多,结果这位仁兄立马开始闹肚子,后来连上洗手间都来不及,因为“皂角仁太滑了,到了肠子会飞流直下。”虽然有点不雅,但贴切得让人不能不笑,不得不服,可不就是飞流直下嘛。

《昆明的果品》里,有人说吃胡萝卜养颜,当时西南联大的女生吃胡萝卜成风,爱美的女生更是一把一把买来吃。在汪曾祺笔下:“她们一边谈着克里斯蒂娜罗赛蒂的诗、布朗底的小说,一边咯吱咯吱地咬胡萝卜。”简简单单一个“咯吱咯吱”,一种喜感、乐感顿时跃然纸上。有意思的是,汪曾祺的夫人施松卿也是当年的女生之一。

《关于葡萄》里,他这样描写葡萄藤:“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待着。”平凡中透着有趣,寥寥数笔就让读者体味了一种特别的意境。

二、他是热爱生活的人

有些作家喜欢去书店,有些喜欢去幽静的公园,但汪曾祺不同,他最喜欢去的地方是菜市场。

看看生鸡活鸭、鲜鱼水菜、碧绿的黄瓜、彤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

在汪曾祺眼里,菜场是有生命的,与嘈杂无关,与脏乱无关。

平时只要他掌勺,一定要亲自去菜场选取食材,他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他曾自豪宣称:我什么功也不练,只练“买菜功"。

《关于葡萄》里,他写道:“风摆动树的枝条,树醒了,忙忙地把汁液送到全身。”关于梨花,他的想象力让人叹为观止:“梨花像什么呢?梨花的瓣子是月亮做的。”

《昆明的吃食》里,在昆明的一个饭店,一个堂倌很能干。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看着这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汪曾祺由衷地赞叹:“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

家里请客,汪曾祺希望能一面悠闲地下厨,一面仍可陪客人聊天,手中切着葱姜,调着作料,从容不迫、若无其事。如果主人忙得灰头土脸,那就失去了聚会的意义,就是一件了无生趣的事。这些小细节都显示出汪曾祺热爱生活,对舒适宁静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三、他像孩子那么天真

《成为作家》一书中曾说天才作家的气质: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尚能保持孩童般的天性和敏感,还保有“天真的眼神”。

具有孩子般的天真,往往是好奇心极强的人。在他们看来,生活中许多事物都是新奇的,出乎他们的预期,他们想要观察、探索、询问、操作或摆弄这些事物。

所幸,汪曾祺具有这样的气质。

他对许多食物保持着好奇敏捷的反应能力,好像每一种食物都富有生命印记,令人痴迷陶醉。

《故乡的野菜》里:“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孩童般的天真,怎么会如此遣词造句?带着浓浓的好奇心,他那篇《菌小谱》里追寻到的“蘑菇”就有十多种。

有人说经常被他“不失可爱”的天真打败,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他潜心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财富!

四、他热衷于“背后的故事”

汪曾祺是超凡洒脱的人,同时,他又能够在民以食为天的平平常常里,体味人生百态。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读书的时候,曾夸下海口,什么东西都会吃。

不久,他的诗人同学请他吃了三个菜:炒苦瓜、凉拌苦瓜、苦瓜汤。诗人想象力丰富,点菜都与众不同,摆明是在整他。无奈之下,汪曾祺只好硬着头皮吃下去。

苦瓜事件引发了汪曾祺对于文学创作的深度思考

应该承认苦瓜是一道菜,艺术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对于苦瓜,各取所需,愿吃皮的吃皮,愿吃瓤的吃瓤。

对食物如此,对作品也是如此,见仁见智,不应该用一个标准去强求。

在《葵、薤》中,汪曾祺则感叹:“蔬菜的命运,也跟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

这体现了他一贯的“饮食境界”,在平淡中出奇,由表及里,时常流露出对人性的思考。

汪曾祺曾用“童心常绿”希望自己富有童心,这个“绿”真让人拍案叫绝。童心代表新鲜,代表希望,代表生命力。

活着多好呀!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也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呀!

我想,这样的汪曾祺时时处处散发着魅力,这样是他一定是惹人爱的吧。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