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人只需要一个理由

2022-06-01  本文已影响0人  海客曰

我们接受委托人论证了一个问题,涉及到的单位对论证结论不满意,委托人让他们来找我。

一上来,说了好几个理由,颇有些我们完全论证错了的意思,外加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人道、不专业、不近人情的味道。

他们的理由如下:

1.相关规定的意思不是我们理解的意思:2019年我们营业两个月,所以本财务年度没有业绩,无考核成绩。2020年考核成绩为合格,所以我们应当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2.我们都是别的国有公司过来的职工,以前都享受这个企业年金。

3.其他律师事务所已经为我们出具法律意见,说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年金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我与他们讨论了半天,对于规范性文件,他理解2020年的考核结果是符合规范性文件中所说的考核合格的。

我给他说,人家说的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这显然不会是“本年度”,它也不可能是“下一年度”,它只能指的是“上一年度”而“上一年度”显然指的是你要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上一年度。现在你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最早的是2020年,那2020年是哪一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显然不是2020年的,也不可能是2019年的,只能是相对于2021年度来说。所以,我们的理解是对的。

从开始的态度激烈,听了我说的这个,对方的态度缓和下来了,又讨论了一阵子,说:“那我们看看怎么才能成功吧。”

讨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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