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太平广记选》之袁滋
李汧公勉镇凤翔,有属邑编氓因耨田,得马蹄金一瓮。里民送于县署,公牒将置府庭。宰邑者喜获兹宝,欲自以为殊绩,虑公藏主守不严,因使置于私室。信宿,与官吏重开视之,则皆为块矣!
瓮金出土之际,乡社悉来观验,遽为变更,靡不惊骇。以状闻于府主,议者佥云:“奸计换之!”遂遣理曹掾与军吏数人,就鞠其案。于是获金里社,咸共证。宰邑者为众所挤,拥泪莫能自由,既而诘辱滋甚,遂以易金伏罪。词款具存,未穷隐用之所,令拘絷仆隶,胁以刑辟。或云藏于粪壤;或云投入水中,纷纭枉挠。结成,其司备狱,以案上闻。汧公览之亦怒,俄而因有宴,停杯语及斯事,列座宾客,咸共谈谑。或云效齐人之攫;或云有杨震之癖。谈笑移时,以为胠箧穿窬,无足讶也。
时,袁相国滋亦在幕中,俛首略无词对。李公目之数四曰:“宰邑者非判官懿亲乎?”袁相曰:“与之无素。”李公曰:“闻彼之罪,何不乐甚乎?”袁相曰:“甚疑此事未了,便请相公详之。”汧公曰:“换金之状极明,若言未了,当别有所见,非判官莫探情伪。”袁相曰:“诺。”因俾移狱于府中案问。乃令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诘其初获者,即本质存焉。遂于列肆索金,熔写与块形相等。即成,始称其半,已及三百斤矣。询其负担人力,乃二农夫,以竹舁至县境。计其金大数,非二人以竹担可举,明其即路之时,金已化为土矣。于是群疑大豁,宰邑者遂获清雪。汧公叹伏无已,每言才智不如。其后履历清途,至德宗朝为宰相。
愚常闻金宝藏于土中,偶见者或变其质。东都敦化坊有麟德废观,殿悉皆颓毁。咸通中,毕諴相国,别令营造。建基址间,得巨瓮,皆贮白银。辇材者与工匠三四十人,当昼,惧为宫中所取,遂辇材木盖之,以伺昏黑。及夜,各以衣服包裹而归。明旦开之,如坚土削成为银铤,所说与此正同。
汧国公李勉(后为宰相,封汧国公)当镇守凤翔府时,凤翔府所属县里有农民因锄地,挖到一缸马蹄形状的金块。乡民将其送到县衙,李勉下文要求送到凤翔府衙。县令很高兴得到这些金子,想将此事做成自己的政绩,又担心官衙里守卫不负责,于是叫放在自己的家里。过了一晚,和官吏们重新打开缸子看时,金子已经全部变成土块了。
金子出土的时候,保长、里正们都来检视过,现在突然变成土,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就将此事公文上报到府衙,议论此事的人都说:“一定是用奸谋调换了金子。”府里就派管理诉讼的官员和几名军士,去处理此案。然后找到金子的里正、社长们都出来作证,县令被众人指责,精神沮丧,不能自主,又受到起来越严重的指责和侮辱,就承认了偷换金子的罪行。认罪条文都有了,却始终没找到隐藏或使用金子的地方。又将县令家的奴仆们抓起来审讯,用刑罚威胁他们,有人交待说藏在粪土里,有人交待说藏在了水里,出现了各种凭空编造的说法(却始终没找到金子)。
案子定下后,材料齐全,审理清楚报,就将案卷上报到了府里。李勉看完后也十分气愤,不久因为赴宴,宴席上与众人说起此事,满座的宾客,都嘲笑起县令来。有人说县令就象那个公然在市场上拿人金钱的齐国人(成语齐人攫金,出自《列子·说符》:“昔齐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金而去。”),有人说县令象东汉杨震一样清廉(杨震为东汉名臣,以不爱财出名,此处可能是反用其典)。众人哄笑了很久,都认为是县令盗取了金子,没有任何疑问。
当时,宰相袁滋(袁滋是后来当的宰相,这时候只是李勉的幕僚,即判官)也在李勉幕府中,他独自低着头一句话不说。李勉看了他几次,然后说:“县令是判官的亲属么?”袁滋说:“我和他素不相识。”李勉问道:“那为何听到县令的罪行,却显得如此不开心?”袁滋说:“我觉得此案还有很多疑点,想请相公再详查。”李勉说:“县令盗换金子的罪状已经十分清楚,你说还有疑点,一定是你有另外的见解,那么除了你没人能查明真相了。”袁滋说:“好。”
于是袁滋叫人将此案转移到凤翔府审理,他派人去检查装金子的大缸,得到二百五十多个土块。又询问当初挖到此缸的人,证实大缸保持了原样。于是在市场上索要来金子,熔炼成与土块一样大小的形状。等熔成好,刚称了一半的金块,就已超过三百斤了。又问当时搬运大缸的人,只用了两个农夫,用竹棒抬到县衙。袁滋计算全部金子的重量,不是两人用竹棒能抬起来的,就明白了这大缸上路的时候,里面的金子就已经变成了土块。于是众人的疑惑都解释清楚了,县令也洗脱了冤狱,获得了昭雪。
李勉对袁滋惊叹佩服不已,经常说自己的才干智谋都不如袁滋。后来袁滋多任要职,至德宗朝时当了宰相。
我也曾经听说过埋藏在土里的黄金珍宝,偶然被人发现时,有可能会改变它的性质。洛阳敦化坊有座废弃的麟德观,殿宇都毁败了。咸通(唐懿宗李漼年号,860-874)年间,宰相毕諴下令重修此观,在修建地基时,挖出一个大缸,里面全是白银。当时正是白天,运送木材的人和三四十名工匠,怕官府的人拿去银子,就用木材盖住大缸,静等天黑。夜里,这些人各用衣服包裹着银子回去了。等第二天一早打开一看,都是坚硬的土块,削成了银棒的形状,这种说法正和此事一样。
《剧谈录》共二卷,康骈撰,成书于唐末乾宁二年(895年),所记都是天宝以来的琐事,其中有些记载颇有相当的史料价值。
《袁滋》出自《剧谈录》,载于《太平广记》卷一百七十一,“精察”类。本文写了袁滋通过仔细的观察分析与实际验证,发现疑点,推翻铁案,避免冤狱的事情。虽然黄金变土的说法很荒谬,但袁滋善于思考,并能通过实验来断案的谨慎作风,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