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一个一百多年前的碰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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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是鲁迅在1919年写的一篇小说。
这件小事小得不能再小了,就像现在很多中小学生写的“扶老奶奶过马路”这么普通平凡。
故事讲的是“我”雇了一辆人力车,有个老妇人在前面倒下来,像是故意碰瓷,“我”让车夫不要理她,但是车夫坚持扶起来老妇人,并送她去巡警分驻所。

车夫的善良行为让“我”羞愧难当,催“我”更新,同时增长了“我”对未来的希望和勇气。
这篇小说才一千多字,语言也很简单平实,故事情节也十分简单,没有华丽的词藻,很凄然地叙述了一件很平凡的小事。
这让我们看到,原来写小说也并不是难事,只要像平时写作文一样,体现出文章的主旨和意义就可以了。
对于我们寻常人来看,这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情,甚至都起不了一丝波澜,很快就被忘记了。
但是对于擅长“讽刺文学”、喜欢在文章中批判那个万恶旧社会的鲁迅,能够从一个底层人民身上,看到了他们的美德和善良,并由此看到了希望,确实是非常难得的。
文章的开头“担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我至今忘记不得”。
文章的结尾“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这一开头,一结尾是不是现在我们经常使用的记叙文的作文套路呢?
文章的“我”面对老妇人的摔倒,害怕被勒索而劝说车夫不要去扶,对车夫去帮忙的行为表示很鄙夷,甚至是不耐烦,而当看到车夫扶起老妇人时,我从之前的种种不耐烦转变为“愧疚”,还通过警察给车夫一大笔钱赎罪。
这里体现了作者的冷漠,而黄包车夫“生如蝼蚁,心向光明”,确是冷漠社会里“唯一的良善”,唤起了“我”自身善良的光。
底层人民还存在一颗悲天悯人之心,时时为他人考虑,他的形象在别人的心中变得高大起来。
撇开鲁迅的文章,现实社会中的碰瓷现象真是不少。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骑着二八杠自行车去外婆家走亲戚,有个老人倒在了地上,父亲心底善良,就扶起她送进了医院。
没想到,好心没有得到好报,父母走完亲戚前脚刚回到家,后脚老人的家人带来一大帮子人来找我父亲赔钱,说是我父亲把他妈给撞成了重伤,讹诈了我们家三百元钱,80年代的三百元不知道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了。
所以,做好事情也要分对象,善良给错了人,就是一种灾难。
作者:陌小诺,用脚步丈量世界,用眼睛记录风景,用文字思考人生,听风耳语,偶有顿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四方友,赚万贯钱,用有限的人生体验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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