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旧闻

2018-09-16  本文已影响22人  龚振江

翻看以往的印象笔记,想起个事情。说是河南一大学生在家闲着没事,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一时间群情激奋,都认为量刑过重,朋友圈里风起云涌。我也转了篇文章,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没想到今天剧情反转,说是这大学生一点也不冤。

【昨天鸟事那贴,好像掏鸟的也不是玩的,是个惯犯。无良记者媒体,只提是大学生,不说他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只说他掏鸟,不说他曾网上非法收购1只凤头鹰转手出售?只说他量刑重,不说他在网上兜售时特意标注信息为“阿穆尔隼”】

了解了这个内情,只能说无良媒体太无耻了。

新闻的标题是“大学生家门口掏鸟16只获利千余元判十年半”

简单的标题处处有误导,把刻意说到随意,多次说成了单次,珍稀动物简化成“鸟”,给人一种“熊孩子捅了家门口的燕子”的感觉,这分明是职业偷猎者嘛。

标题换成:“男子非法猎售二级珍禽16只刑十年半”

如何?

简单的事透露了两个不良的风潮:

一是媒体误导公众。

二是舆论干预司法

两个人盗的鹰,一个大学生,另一个不是,刻意强调大学生身份又是何意?是说大学生就冤枉了,民工就罪有应得吗?

了解消息越多,越来越同意一句话:我们所知道的信息只不过是别人想让我们知道的而已。

一个鸟贩子,被洗地成无辜掏鸟的孩子,为了黑中国法律体制真是最后一点节操都不要,现在大多数的媒体逢中必反,为了多人眼球误导舆论。

看一眼众多媒体,这样为了抢眼球,没节操没底线乱起标题、内容严重失真的到处都是。比如这个:《南京公务员夫妻打瘫护士》。媒体发文以后,舆论立刻如水泼沸油锅,汹涌起来。官员夫妇猛下毒手殴打弱势小护士,这个恃强凌弱的图像马上在读者头脑中形成了,点燃了早就对社会不公的怒火。然后,事实的真相真的如此吗?根据后来的调查,事实完全不同于报道。媒体报道本应做到客观冷静即可,决不可带有个人情绪,更不能在没搞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先站在道德高地挥舞道德大棒一通乱打。

这样的恶例已不是一次两次,基本上已成为网络媒体的通病。抢时间,抢关注,抢眼球,编辑们练就一手绝妙改标题功夫,普普通通一则新闻,几分钟就可以提炼出一个吸引眼球的标题来,无外乎“官员贪腐、城管打人、民不聊生”之类的。流量是有了,可是你的操守呢?

但是,也不能怪媒体。因为我们生活的社会,本来就堪比丛林。就像《Dirty Money》电影里,借贷公司的老板绞尽脑汁利用复杂条款,使借款人不知不觉承担的利率高达325%。他却很坦然地说出一句话:我是个商人。

别人是在商言商,就看你上不上当。

媒体也是,我们给媒体加的那么多功能,比如“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是一厢情愿吧。“无冕之王”的说法,是媒体自己说的吧。

我愈来愈觉得,我们生活的社会,就是一个丛林。很多美好,很多温情,并不真实。

你认为岁月静好。那好,骗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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