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廉署的“咖啡”到中国大陆的“茶话”Ⅱ

2018-10-24  本文已影响20人  阿酱和多啦酱

     上一节谈到了香港的廉政公署,此处再来谈谈中国大陆的“茶话制度”。

     我国纪检委、监察部、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国家预防腐败局这四个部门都参与到了反贪过程中,我国的《行政监察法》等是保证其权威性的有效支撑,任何其他形式的冲突都不容许存在。

       从各自的职能来看,简单来说,纪检委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因为中国共产党之庞大、人员众多的情况需要进行专门的监督管理,此机构正是从党的纪律角度出发,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处查,查处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党员干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是监察被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反贪局的主要职责是侦查贪污受贿等行为。国家预防腐败局是我国为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做的承诺而成立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中,只有反贪局属于司法监督,监督范围比较广泛,是外部监督;而党的纪检委负责党内监督,行政监察部门负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这样看来,反贪局由于在职能、性质上与廉署相近,因此具有可比性。但也可以看出并没有一个专门、独立的反贪机构,这就导致各级系统之间分工不明,职责模糊不清,工作内容交叉重叠多且杂,使得工作效率极其低下,大大削弱了反贪的打击力度,当然,我国大陆的反贪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拱墅区的干部“喝茶谈话制度”,它并不是启动调查程序,而旨在针对个别不良传言的领导干部互动交流,对主动申请希望交流谈心的干部提醒解惑,关爱干部主动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做好预警工作,预防不良情况发生,促使党员干部干净干事。这在某种程度上与ICAC的“饮咖啡制度”有得一比,与“咖啡制度”也有所不同,更可以看出内地在反腐的过程中所作的努力,当然还有其他的地区在效仿此种喝茶谈话制度,或者类似的方式。当然,还有去年11月份开始的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的监察委员会的试点,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始,这将使得反腐力量的增强和相关部门职能的优化,值得我们后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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