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乡道上的“石墩子”都是堕政的“耻辱柱”

2018-10-19  本文已影响0人  缘起之地

今天开车去参加一个小会议,距离没多远,导航显示26公里1个小时就到了,但是却因为一条乡道上的石墩子卡了好长时间。一路上我想到的都是当地政府的不作为,我就不明说是哪儿了,反正这种情况很多地方都有。

首先声明,这个石墩子并不是设在村口,而是出了村以后的一条乡道。我画了一个简单的示意图:

如果不想让大车进村的话为什么不把石墩子设在村口,我是亲眼看到一辆大巴车到这儿以后调头回去了。不知道这石墩子是谁设立的,是村民还是乡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东西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是造成的拥堵,不管是村里人外出还是路过此地,犹如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而且双向都有车经过,到这儿必须一辆一辆通过,要是赶上对向车多,那您就耐心的等待吧。难道这些困扰不是人为造成的吗,为了保护道路,简简单单的设个石墩子限宽就完事了吗?

其次,限制了当地的发展,试想一下,如果村了有个突发状况需要救护车,消防车那是不是要绕远路过来呢?是不是会错过最佳救援时间呢?还有当地村民耕种机械,农产品运输,是不是也很不方便呢?村民想要坐个公交车是不是要走好远的路呢。

然后我在想,是什么造成的这种情况?两个字“堕政”。不管是村委、乡镇、甚至是区县都有责任。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村里交通不便利,作为村委会有责任去想办法解决,就算村里“穷”没有能力解决,那也应该向上级反映,为村民利益去争取。而后,作为乡镇政府,想要繁荣乡镇经济,引入资金和创业项目,那必须要解决交通问题。

最后我觉得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区县政府。虽然我不知道这个道路规划是属于哪个部门负责的,但是我知道分级,比方说: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国道、省道一般都是连接和经过一些大城市或重镇,对乡村肯定是照顾不过来。那作为区县来说,县道是不是在他们职权范围内呢?那是不是要对区县内的道路做一些合理规划呢?合理的规划县道,把机动车引流到国道、省道。这样是不是就不用让那些小车司机在乡道绕来绕去,大车司机绕远路呢?

想起我的家乡山东济南章丘的农村,虽然我们家也是农村的,但是很少见到这种石墩子,而且村里的道也够宽,双向4车道一点不拥挤,出门就有公交车方便的很。可见当地政府很有远见,一开始规划的道路就很宽,虽然他们也有很多被群众切齿的事,但在交通上确实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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