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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本文已影响0人  华东说说

8/29 学习笔记

商标权

一:

1、商标注册的原则:(1)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2)强制注册的商品有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的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3)经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虽然也可以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

2、商标注册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

(2)商标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标设计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商标不含《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如同外国或者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图形、文字。

3、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专用权,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5、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

(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续展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标示权、

劳动法,不做笔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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