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店里面
我每天工作,但是不知道工作的意义,唯一的目的,就是不让自己停下来,不停下来,就不会胡思乱想,于是工作以外的时间,便被弹琴看书学习填满,周末也是如此。
吃过早饭,直接去书店买那本《追忆似水年华》第二部,在它的旁边是一本《限期十四天》,这本书被塑封了,我一直就对塑封的书有好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样的书就有买下的冲动。
“服务员,帮我看一下有没有这本书”,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中年妈妈带着服务员走过来了,她那张长得无欲无求的脸上写满了期待。
“书名叫《灿烂千阳》,我跑了好些地方了也没有,我闺女老想看了。”
但是没有,妇女失望地走了,一边嘟囔着。
看着她的背影,我突然感到她说的话里有一个点击中了我,是什么,是什么?我努力的回想她说过的话,哦,对了,是那本书《灿烂千阳》,我怎么记得这本书那么熟悉,我闭上眼睛,任它把我带回到那个在我记忆里出现这本书的画面。
那应该是一个让人慵懒的夏日的午后,我无聊地站在学校操场拐角的小书摊边上,录音机里放着许巍的《时光》,还能听得见蛐蛐吱吱地叫,剩下就听不到什么声音了,法桐的叶子已经快耷拉到我的脑袋上,看来也是被这天气弄的困意十足。
记忆突然模糊了,这是什么地方,我在干什么?
“嘿,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从背后传来一个银铃般悦耳的声音。
我回过头,看见一个女孩向我走来,她是那么年轻,似乎青春的朝气打败了那个让人只想睡觉的恶魔,我看见她梳着马尾辫,穿着上白下蓝的连衣裙,裙摆在这个无风的时候也被她走的飘了起来,她在我面前停下,踮起脚尖,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就像一只翩然掠过枝头的蜻蜓,优雅而不失轻盈,她应该是我女朋友。
“你看,我给你带了这本书,胡塞尼的《灿烂千阳》,是一个美籍阿富汗人写的,写的是两个阿富汗妇女如何在战火中互相扶持的故事,我都看哭了,我看完了买了一本新的给你,回去一定要看哦”
我看见封皮是一片黄色的夕阳,加上塑封的塑料,就让人感觉又要昏昏入睡。
“我去,大热天的把我叫出来就是给我这个啊。”我一脸不满地对她说。
她很失望,不过很快调整过来,就像六月的天气,刚才还阴天了,马上多云转晴,“爱看不看你,稀得让你看似的好像。”不过书最后还是拍在了我手上,挽着我的胳膊说“走啦走啦,门口新开了家冰激凌店你陪我去吃,可好吃那听说。”好像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突然被挪走了。
我笑了,笑我的自作多情,其实真实的情况是,只是在那个同样的夏天,闲得无聊的我走过书摊,发现了这本同样被晒的睡意十足的《灿烂千阳》便买了下来,毕业的时候便弄丢了。我让这个姑娘走进来,只是想让我记得我曾经看过这本书,曾经被她感动过,并给她赋予以一种浪漫的色彩而不在我的记忆里消失。就像我们珍藏一样东西,认为它是独一无二的,其实真正有价值的并不是这个东西本身,而是围绕着这个物品所发生的关于你或你们的故事,或者快乐,或者伤感,当这个东西不见了,你会着急,会烦躁,会生气,但是如果这些故事能让你的心里长出一道皱纹,那这个东西也就恢复了它本身的价格,失去它你也不会觉得悲痛欲绝了,因为它已永在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