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

《白夜行》的罪与罚

2017-12-10  本文已影响23人  贾艳欣

在亮司为了保护雪穗将父亲杀死在破旧大楼里的时候,罪与罚是处在一个可以被民众接受的平衡之中,即使法律不准许宽赦,道德的天平也是倒向这对苦命人的。

即使事过经年,警察笹垣查明真相逮捕亮司,民众舆论也是可以使其刑罚降低,更何况二人不继续做犯罪之事,这个案子是查不到他们身上的。

所以亮司的死是缘于两人的不知进退。

雪穗为了钱,为了光鲜靓丽的生活,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亮司为了守护雪穗和这份无法真正拥有却又存在的感情,两人合谋做尽了本不该做的坏事,比如残杀养母、性侵等等。

因此,这些计划的具体实施者桐原亮司必须死,而西本雪穗只能在失去阳光而又失去亮司的黑夜里孤独前行,犹如白色的幽灵。

书中写到,“事后,他们两人如何协调约定不得而知。笹垣推测,多半没有协调约定这回事,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灵魂。结果,雪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亮司则至今仍在黑暗的通风管中徘徊。”

可怜亮司和雪穗对坏人实施了惩罚,却一直没有学会怎么宽恕自己。

要知道,社会是有规则存在的,法律、道德都是规则的体现。这些规则的存在犹如契约,保护我们每个人不受到伤害。即使受到伤害,也有维护个人权益的途径,即使会被潜在规则左右,至少也有赢得同情和舆论支持的筹码。

当然,我也不反对私下的报复和千里杀一人的快意恩仇。但是前提是社会规则不再发挥作用,法律的公正公平被权钱者践踏,条件是立在善的基准,而不是任意妄为。

那时的我们,是每天散步在阳光下,还是如桐原亮司一直行走在漆黑的深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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