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

2024-08-18  本文已影响0人  北方的胡杨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的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

三,案件涉及款额3000元以下。

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前款规定的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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