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没有讲过什么时候卖出股票吗?
2009-11-30 18:05:15
东尼(Tony Measor)为天窗出版翻译的《证券分析》2008版撰写的序言中写道:“本书将最复杂的数学算式化为浅白易明的语言,但它没有回答一个问题:何时沽售?也许,我们应该永不沽货。”
短短一句话,我就有两个不同的意见:
1、“将最复杂的数学算式化为浅白易明的语言”?我保证格雷厄姆和多德从来没有试图这么做过,《证券分析》中没有出现高等数学,其中少数几个公式不会超过初中生的理解能力,相反,格雷厄姆晚年还曾经批评过投资界和学术界将高等数学引入投资领域的努力。
2、这点更为重要,格雷厄姆没有讲过什么时候卖出股票吗?请翻开《证券分析》1940版第22章:质优价廉的高级证券,附权证券(海南出版社版,第260页):
“应该认识到,即使是品质优良的可转换债券也存在着危险性,它对于疏忽大意的人可以变成一种圈套。为了规避这种危险,投资者必须抱定谨慎行事的决心。当持有债券的价格超出了投资性价格区域时,他应果断出货。最重要的是,如果债券价格在这之后上涨到比卖出价高得多的水平,他不应该对先前的判断自怨自艾。当价格进入投机性区域后,这种证券的市场行为和其他任何投机性股票的价格变化遵循同样的规律,投资者对这些规律一无所知,因而也和他们不相干了。”
这段文字是格雷厄姆评论可转换债券时撰写的,如他前面所言:“当一种附权证券和普通股同时出现在市场上时,前者的价格很快就会跟随着普通股市场报价的涨跌而上下波动,以至于持续地持有附权证券成为一种投机性的操作。”所以,我认为这个评论也适用于普通股。
永不出售这个观点据我所知,应该是来自费舍,《怎样选择成长股》的作者。
这两种观点矛盾吗?我觉得不矛盾,如果你认为一个企业的内在价值(包括商誉),能帮它取得长时间超越整体市场的成功,而价格还在合理范围内,那为什么要卖呢?如果价格远远超出了内在价值,那为什么不卖呢?
但世事变幻无常,也许更合适的观点是,你因什么理由买入这家公司,那么,当这个理由消失时,就应该卖了:无论是基于低市值,还是基于成长性,还是基于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