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初鉴 一百四十四
2021-08-11 本文已影响0人
南川子
引:今王喜四年,秦昭王卒。燕王命相栗腹約歡趙,以五百金為趙王酒。還報燕王曰:“趙王壯者皆死長平,其孤未壯,可伐也。”
南川子曰:趁人之危,胜之不武。
引:景侯元年,楚莊王卒。四十九年,景侯為太子般娶婦於楚,而景侯通焉。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為靈侯。
南川子曰:呜呼!父不父,子不子!
引: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獻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與。子常讒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獻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歸蔡侯。蔡侯歸而之晉,請與晉伐楚。
南川子曰:楚相子常,不亦小人乎?小人也!
引:共公十六年,初,晉公子重耳其亡過曹,曹君無禮,欲觀其駢脅。釐負羈諫不聽,私善於重耳。二十一年,晉文公重耳伐曹,虜共公以歸,令軍毋入釐負羈之宗族閭。
南川子曰:噫,晋文公可谓恩怨分明也。
引:二十一年,宣公後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殺其太子禦寇。
南川子曰:灭绝人伦,宣公岂人哉!
引:三十七年,齊桓公伐蔡,蔡敗;南侵楚,至召陵,還過陳。陳大伕轅濤塗惡其過陳,詐齊令出東道。東道惡,桓公怒,執陳轅濤塗。
南川子曰:陈大夫,亦堪称勇也。
引:十四年,靈公與其大伕孔寧、儀行父皆通於夏姬,衷其衣以戲於朝。泄冶諫曰:“君臣淫亂,民何效焉?”靈公以告二子,二子請殺泄冶,公弗禁,遂殺泄冶。
南川子曰:君不君,臣不臣,乱矣哉!
总鉴第四百五十四
辛丑七月初四
2021.08.11于北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