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平凡
想说个故事,却没有好的主人公,姑且说自己吧。
我是个三秦汉子,本该虬髯粗眉,却长的红唇粉面,于是年轻时便刮了光头,在黄土高坡上晃荡,想让强烈的紫外线把娇嫩的皮肤破坏掉。但,总事与愿违,暴晒之后,最多只是面红耳赤,更显妖媚,与想要的结果差的更远。豪迈的心让我对自己的外貌有太多不满,从小到大,就在这种自卑中煎熬,逐渐成怨恨。
姑且把这种怨恨放在心里,个人的灾难毕竟只属于个人,无需让其他的外人怜悯,别人也不会有怜悯施舍于我。就这样吧,于是在其他的方面提高自己:割麦子我是村里第一快,拉板车我是塬上第一牛,即使打拳也是后辈里面最好的,打泥坯、挖河泥,溜羊圈我都是后生里面的头手。这些也只能减少我些许的自卑,每次见到隔壁二憨子粗狂豪迈的面庞,心里的酸楚只有自己知道。
年岁的增长让自卑增长的速度加倍,心口的石头越长越大,夜深人静是最伤心的时候,从窗口看天上的星星,闪动的是无边无际的忧愁。每一次的对视我都在想,如果我手中有一把刀,我会划破自己俊俏的脸,甚至戳瞎一只灵动多情的眼睛。在血流出来的时候,顺势把脸涂成红色,粘一些玉米须子,再拽出一把铡刀,冲着星星大喊“关二爷在此,取尔等首级如探囊取物尔,爷爷是铁铮铮的汉子……”可结果总是一样的,我手里没有刀,即使有也下不去手,这更加激化了我的自卑,我非但是个俊俏的男人,而且胆怯,百无一用,连书生也不是。用剪刀、用烟头、用黄土高原的土疙瘩……方法有一万种,一种我都没有用过,甚至都没有尝试过。这懦弱让我愈加自卑。
后来,上了学,看了一些书,各式的英雄好汉踏马而来,热血之余,是更多的失落。于是只读才子佳人,反观自己的穷酸和寡才却愈加无地自容了。从此便不爱说话,不跟人交流,离每个人都远远的。寄情于山水,却也迈不开远行的脚,我是个俗人而且平凡,也许我只属于这个山村,那三亩旱地和三亩水田应该是我安身立命的最佳所在。
却有哪一天,塬上的渠里送水来了,搅合了黄土的水浑浊不堪,引水浇田的我,却怎么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感觉自己好脏,浑身上下长满了虱子,就想到水里面洗一洗。水不深,不会游泳的我也不至于淹水,我把头埋在水中,二十年的委屈在那一刻决堤,泪水混合着黄桨淹进了我的心里,心里面的沟沟坎坎一下子被黄土淤平。
在十里外的渠口,大家找到了埋在淤土里的我,他们说见到我的时候,我两眼圆睁,口鼻里面全是黄土,我没有死是所有人诧异的事情。我被传为传奇,有更多的眼光关注我。他们不知道我为何会掉进渠里,一米八的个子为什么会被三四十公分的水冲走,口鼻里满是黄土却还能活下来,竟然还是如此的俊俏。所有的东西都是没办法解释的,我也说不清楚,也没有说清楚的必要。我更加的落寞了,但是关注我的人却更多,出于礼貌,对所有关注我的人报以微笑,只微笑。
时间在我的微笑里死去,爸妈总是会在门口接待一些附近活络的人,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知道我长大了,是要找媳妇了,那许多家的姑娘都觉得我是有一些姿色,也有胆大的女人用言语挑逗我,甚至对我动手动脚。老实巴交的父母即使见到这些事情,却什么也不说,他们好似知道我的自卑,避免刺激我而不敢和我交流,甚至眼神也不跟我交流。我对父母报以微笑,他们尴尬的面庞似乎有苦涩。
我没有想过改变什么,一切都将是徒劳,我有心如清风一样悄然离世,却也不甘在这世上不留一点痕迹。
大时代的大浪潮风起云涌,但没有人来找我的麻烦,我的毛笔字只会写春联,却不会落在大字报上,我锄着地,割着草,放着羊,即使受到突然的一脚,挨到蓄谋已久的皮鞭,也只会微笑,不去理会。他们知道我是个憨厚的人,再后来他们知道我是一个憨人,便没有人来理会,村内私塾先生的书都被我藏在了地窖里,啃着红薯、抓本书、放着羊在塬上呆一天是我最舒心的日子。冬天冷,就山上山下地跑,夏天热,就脱光跑,没人管我,我也不管任何人。
几个城里来的人住进了村里,他们没事便说着西安老孙家的羊肉泡,肉夹馍,水盘羊肉,二憨子们总是流着哈喇子听,我却只愿啃我的红薯。遥不可及的事情带来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我已经绝望,不求其他。
我依然在日子里咀嚼着绝望,除了在后山凹里的时候。后山凹是我的神光,那里面有最炫妙的世界。黄土高坡的山除了知名的几座,其他便只是丘壑了,后山凹像我一样平凡,是一道壑,前山是一个百米的斜坡,后山是一个百米的断壑。我爱它是因为,竖崖下面有一个黄土高原上难得一见的湖,湖边都是花草,即使冬天也是羊最喜欢去的地方。更为神奇的是,百米的竖崖上是一个个清晰可见的断层。如果我想要贝壳,我想要好看的鹅卵石都可以在那上面不同的断层里找到。看着这片竖崖,幻想着自己是一个科学家,审视着黄土高原的变迁,无数的生灵和故事在这起起伏伏里面呈现,沧海桑田,激扬壮阔的景象怎么一个美字了得。
我救了一个从竖崖上面跳下的女子,但生活并没有受到影响,依然自卑,依然绝望。
我人生最大的麻烦就是从救起的那个姑娘说起。她竟然把嫁给我当成了她的人生目标,说她父母双亡,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我不是她的亲人,她是我的仇人,她的一跳,让我人生最快乐的圣地变成了梦的坟场。我恨她,更不可能娶她。我诅咒她以后只能找一个最没用的男人,一世劳苦,一生受罪。
我的诅咒神奇的应验了,她嫁给了我,这本不该发生,只怪这个有心机的女人。开始她时时刻刻跟着我,我不愿搭理她,自从那处竖崖被她玷污了之后我便再没去过,我的生活变的像无头苍蝇一样,在田埂间来回踱步成为了我的新休闲方式。
秋日的一天,玉米长的腰深,田埂两边绿油油的叶子招人怜爱,我踱着方步游走在这碧绿的世界,我早已经忽视身畔的她。其实最近我对她也另眼相看,这个执着的女人却也有几分姿色。正午的时节是日头最辣的时候,晒紫外线的习惯我依然保持,也许是这绿意盎然的世界把我融化了,却不曾注意天气的变化,当暴雨把我完全打湿的时候,我依然在沉醉。我享受着与自然相处的最美最纯真的存在,我是雨的一部分,我是这自然的一部分,我早已消失,回归了自然……
我享受着绝妙的自然时光,慢慢地睁开眼睛,雨水高的无边无际,我的心也随着雨水长到无边无际。我还是感到了身后的异样,她也纹丝不动地立在雨中,像雕塑一样注视着我,她早已除去身上所有的束缚,赤条地立在哪儿,眼神笃定,雨水顺着她的脸颊流过她圆润的乳房,滑过腰腹,回归大地。她比我更好地融入了这世界,比我更属于这自然,原始的冲动流遍我的全身细胞,我一把抱住她滚进黄土高原的土地……
我娶了她,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责任,我需要为我的行为负责。直到第一个孩子出生,我始终没有再碰她,我是个记仇的人,我的恨不会轻易消失。而她却似得到了皇上的恩赐,欢声笑语弥漫在窗前屋后。她的欢乐更刺激了我的孤独。
老二和老三的出现让我的生活有了一些改变,看他们长大是我发现的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情。当他们会说话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是一个爱安静的人,我喜欢看麦苗儿长高,看高粱抽穗,看玉米鼓包,看星星眨眼,听内心的呼唤……他们便不说话,眨巴着眼睛看着我俊俏的脸,我似乎忘记了那些自卑,也感觉那些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我告诉他们,我希望他们成为画家,用安静的方式描绘烦躁的世界,用朴素的方式表达内心的澎湃。他们懂或不懂,也无关紧要。
和她一同来的人都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我劝她也回去,她却无动于衷,告诉我很多年前的话,她只有我一个亲人,因为我她又有了三个亲人。
我干的一手好庄稼活,却也写的一手好毛笔字,过年或有家婚丧嫁娶时我也愿为登门的人帮忙,我读的书也为大家认可,他们好像早已忘记我被渠水冲走的故事,情愿把家里的孩童交给我读书认字。竖崖不能去了,田埂间也失却了自然的味道,大把的时间索性便交给许多的孩子。我自顾自地把书本上的东西泼洒出去,让他们浑身湿透,我内心的世界,变的无边无际,早已没有了方向。
从箍新窑到盖新房,从老母西去到老父辞别,从老大远嫁到老三成家,我一米八的个头和俊俏的面庞依然没有改变,只是头发由多变稀,由黑变白。老二成了一个学画的人,他画了那处竖崖,也画了那片田埂,还画了广袤黄土高原的一片清凉。
她在我的身边一晃很多年,我未曾注意她的变化,老二说他妈是幸福的,因为她的心里始终有满满的爱,她走的时候没有跟我说话,老二告诉我他妈妈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能把我养的胖一些,脸庞虽然俊俏,却太清瘦。
老大远嫁他方很少有信,老三忙着自己的事情也没有时间,我便也无牵挂,背着老二的画走在起伏的黄土高原上,偶尔也会去看看后山凹的竖崖,走一走绿油油的田埂,想一想身后的故事和故事里早已消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