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砖工》上篇·第四章

2019-04-30  本文已影响0人  馨之随笔
《搬砖工》上篇·第四章

《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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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搬砖工》上篇·第四章

作者:张馨之

笔名:馨之

      小歌走着走着,来到 一处是马戏团杂技的表演,小歌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热闹的市场真是让他眼花缭乱,还有各式各样卖货品的商贩挤的整个街道是水泄不通,尤其是那个耍猴的表演团门口,人把人挤的像是要窒息一般。

        就这样,还是有很多大人小孩,就算挤破脑袋也要往里钻,挤呀挤,钻呀钻,挤的公牛都出奶,钻到地缝也能挤出来,整个市场上就像是放着烟雾弹,灰尘弥漫在半空半天都难以落下来,人声像是要沸腾了一般,闹哄哄的是一片喧嚣,人山人海中充满的尽是烟味,汗味和一股一股的骚臭味,就这样,小歌只管是紧紧的抓住自己手里的尼龙袋,一会被人群挤到右边,一会又被人群挤到左边,就是挤不出人群来,他也是被挤的满头大汗。

        他被挤的不知该去哪里,他张着嘴,舌头在嘴里打不了转,口干舌燥的就像是哑巴一样,只能发出啊,啊,啊,啊,啊的声音,市场上所有卖东西的人都在吆喝着,那唱腔,那语调简直就像表演艺术家一样,还有不停挥舞商品的,卖内衣的更是滑稽,就差没把裤衩子都套在头上,那真是让人感觉既欢畅淋漓又享受尽致,正当小歌正在享受这种西部幽默的吆喝时,有人从身后拉着他的胳膊直往外钻。

        他赶忙转过身,又马上扭过头来,慌忙的都有些不知所措。

      “小歌,你总是躲我做什么,给,吃根冰棍?”琳琳姐说着把他拉到一根电线杆下,将一根超级无敌冰爽的冰棍举到小歌面前,她的声音是那么庄重而柔和,就像是市里广播站扩音器播报的女播音员一样好听,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是会说话一样。

        “呃,琳琳姐,哪有啊,我是没看见你,真没看见你”,小歌说完,两道剑眉在眉骨上一跳一跳的,牙齿还咬了咬嘴唇,眼睛微微一闭坏坏的一笑,心里顿时翻腾起一股甜蜜的滋味。

      “快吃,看把你热的,”琳琳姐说着把冰棍塞进小歌的嘴里,用手绢给他擦了擦额头的汗。

        小歌这一刻也顾不得什么清高,也顾不得什么自尊了,都快见鬼去吧,他现在也不想考虑这些了,他只想找个稍微清净的地方呆一会,肠子挤得都快要扯断了,头也快被挤炸了。

        他俩高举着冰棍,像是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一样,艰难地从稍微稀疏的人群里挤了出来,飞快地来到了马路边的背阴处,在一座农业银行的大楼下停了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才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起来。

        因为这里没有几个人,更不会遇见过于熟悉的人,他们最害怕遇见熟人,笑完,两个人又是谁都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吃冰棍,这根冰棍此时比蜜还要甜,这一刻,彼此之间的所有尴尬和拘谨都在一根冰棍中融化开了,陌生也全忘的一干二净,浑身上下也没有了丁点儿疲倦。

        琳琳刚张开嘴还没说话,  小歌眯起眼睛坏坏地向她一笑,她的心都要融化了,甜甜的滋味像是蜜在流淌一样。

        就这样,两人又陷入了尴尬局面,谁都又不说话,一直过了很久很久……

        突然,小歌腾的一下站起,琳琳大吃一惊,以为发生了什么紧要事。

        “已经到了下午时光,我还没拿药呢,二姨夫会不会等不及已经走了?现在该怎么办啊?”

      这时,太阳的确已经远远的是向西边斜了下去,市场上的集市像浪潮一样也退了不少,街道上稀稀拉拉的也没有多少人了。

      “是啊,时间过的真是快啊”琳琳感叹道。

      “哎呀,今天把正事给忘了”,小歌一下有些垂头丧气和自责,他的脸红扑扑的。

        “小歌,不要紧,让我陪你去。”琳琳姐说道。

      就这样,琳琳姐在前,小歌跟在后,他一路跟一路想,我为什么每次看见琳琳姐精神就会莫名地有些紧张呢?而且身体还会微微颤抖呢?对,似乎两腿也有些站不稳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呢?

        他跟在不远处,望着琳琳姐的背影,不知该如何是好,是跟上并间走?还是就这样拉开一些距离比较好?想着两只手胡乱的将手中的尼龙袋子换来换去。

        对于琳琳姐来说,幸福来的太突然,她像是要飞起来一样,她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很久,这是她埋藏在心中已久的感情,这一刻像要快爆发一样,这一刻真是难以用语言来更恰如其分地形容她的心情,对于这样一个大户家姑娘,这算得上什么,她虽然是没读过多少书,但她是见过世面的人,唯独在感情方面还是乱了阵脚,她对感受和理解事物的能力很强,因此,精神方面的追求也是很大胆,很热烈,再加上她本来就生的天生丽质,情感也丰富,当然,追求她的男人也是多的排成了长长的列队,可是,她却怎么也看不上一位。

        其实,她根本不在意什么门当户对,只要她认为这个男人真正合她的心意,哪怕是个农民她也无所谓,她会为爱情做出无畏的牺牲,她就是这样的女人,敢爱敢恨,敢作敢为的女人,她认为女人只有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那才是精神世界里最大的欣慰。

        她的合意人只有小歌,她的心上人也只有是小歌,这个世界上她的眼里也只有小歌,自从张龙带小歌去过家里一次之后,他就深深地爱上这个男孩。

        多少年以来,她一直都为这个男人痴痴呆呆的入迷,几乎都快要达到发疯的程度,她深爱着身后的这个男人,她爱他的潇洒有风度,她爱他的体形匀称又强健,她爱他会吹拉弹唱样样行,她爱他的气质非凡有个性,她爱他像个真正男人一样那么有气概,她更爱他坏坏的一笑像蜜汁一样甜,她如果能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她会幸福的流泪。

        真不知她曾多少次梦想她能够和他在一起,那种情景美的能从梦中笑着醒来,她想让小歌牵着她的手,或是抱着她,或是亲着她,或是在春天的花丛中追逐,或是在夏天的小河边散步,或是在秋天的落叶下畅谈,或是在冬天的雪地里奔跑,或是在……

        可是,现实中,她们家里除了弟弟张龙非常支持以为,其它所有人都表示反对,因为小歌家有个瘫痪在床的母亲,有个还在上学的弟弟,还有个年幼的妹妹,这些,这些都是负担,这些都是累赘。所以,他们都反对,统统反对,只有她不怕,什么都不怕,为了小歌,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他都无所谓,他都愿意……

        可是, 问题的最关键还是小歌的态度,他时常躲着她,她很失落也是很伤心。

        尽管是这样,她还是一门心思地在他身上,对他一往情深,她爱他,深深地爱着他,她看见他就会莫名地高兴,也是无比开心,倘若一天见不上一面,她就心里难受不舒服,就像是丢了魂一样,时不时还忍不住两眼泪汪汪。

        有一天,她得知小歌要去市里砖厂上班时,她站在沟的那一边,远远地,偷偷地望对面小歌家的院子,她每天都是灰溜溜的,无精打采的像具行尸走肉一样,她的生活暗淡的没有一丝丝光芒,她不知曾有多少次是躲在自家的那棵大枣树下痴痴地望。

        当得知小歌失业又回家时,她高兴的几乎像要发疯,她每天盘算如何和他偶遇,邂逅,她多少次梦想能和小歌这样呆一起,哪怕只是一起走走也是极好的……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她是个很有心机的姑娘,她这所有的一切所作所为,其实只有弟弟张龙最为清楚明悉,其它人几乎不会知道她的内心戏,更不会知道她的这份爱有如此之深,几乎已达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就像 昨天她和二爷爷的搭讪,今天又徒步去去赶集,这一切所谓的偶然都是她有意做了安排,目的很简单,她只想和小歌在一起,这不是她厚脸皮,而是她对他爱的刻骨铭心,她看不见小歌就只想流眼泪。

          现在,此时此刻,她是开心的,真的很开心,愉悦的心情让她有些合不拢嘴,她走在前面偷偷地不止一次在抿嘴偷笑,她笑着笑着还会朝街道两边看看,看有没有人在注意她的笑,她既想分享这份喜悦又不想让人看穿,她自己都在笑自己是厚脸皮,不害臊,更嘲笑自己的行为实在是荒唐之极。

          就这样走着,都已超过了取药的方位,小歌一个箭步追上她,她才停下了脚步……

        “嗨!我们走超了,那个,你,你就不用进去了,我一个人去就好”小歌说,这时,他有些疯头涨脑 。

          她点点头  “嗯!”,表现的很明辨事理。

      小歌很快掉转身,向取药的地方赶去……

未完待续

馨之·随笔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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