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利息还没收,你自什么首
高收益势必带来高风险,钱宝的盈利模式,压根经不起来推敲,这样的庞氏骗局,同历史惊人的相似。
因为庞兹当年也自首了。
钱宝,利息还没收,你自什么首然而这样明显的骗局,竟然能坚持这么多年。
为啥,因为利息高啊,看到别人赚钱了,想着自己也能在事发前赚上一笔。
结果呢,张小雷突然就自首了。捶足顿胸,钱是要不回来了。
在此说明一番,钱宝并不是P2P,至于P2P是什么,我在之前有写过。
而钱宝3个月项目的年化收益在50%以上,充值的数额多了,年化收益更甚。因此它需要超高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利息。
从盈利能力的比率来看,今年三季度阿里巴巴的盈利能力超过了亚马逊。京东在今年也摆脱亏损了。而两者加起来也无法承担如此高的利息。
盈利能力:比如哈哈和啦啦两家企业,今年的销售收入均为50万元,净利润为10万元。要判断到底哪家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如果告诉我们,哈哈公司的总资产为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0万元;啦啦公司的总资产为2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万元。我们就可以认为啦啦公司的盈利能力高于哈哈公司,因为啦啦公司每元所有者权益带来的净利润为0.2元,而哈哈公司为0.1元。
钱宝为什么就能,投资实业等领域?而他是否真的投资了,也不好说,那么多空缺要补,匪夷所思。
贪便宜这种事儿,老百姓最乐意做,不做就是傻。
不信你看看,排队的过程,只要有一位插队成功,后面的就纷纷行动。挤公交车尤甚。不争不抢的人,永远也别想上车。
这样说来投机者对于风险的预判,太过盲目了。
作为风险个体,对于普通人来说,坐等收高额利息的风险是巨大的,有人心动没钱投算是风险规避了。有人心动略有闲钱玩上一玩,承担的起损失却失落于张小雷没有自首的心理落差。有人要傻到把身家都投进去,那就不说了。
再来说行业准入,张小雷身为ceo,自身本有欺诈的犯罪前科,这时又同历史惊人的相似了,庞兹也多次入狱。
钱宝,利息还没收,你自什么首难不成这兄弟的偶像就是我们金字塔骗局的鼻祖?
而他作为风险个体,再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也就是破产和自首一条路,
先来看看关于非法集资的条律。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集资诈骗刑罚处罚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经济犯罪不至于死刑,从另外的角度来看也有人从中获利。
张小雷本人在入狱之前大为享受了一番。自首的原因无非有三:
1.为员工担责任
2.避免讨债者
3.从轻处理
那么投资者和钱宝的博弈点就在于谁收手快了,恋恋不忘的,就是最亏的那个。